提要见下;读案宜循「辨证—治法—方药—进退」之序。
哮喘四年,再发一周。
患儿四年前确诊为“哮喘”,一周前无明显诱因再发咳喘一次,经治疗好转。现每天仍有咳嗽,有痰,微喘,伴鼻痒,喷嚏多,时有身痒,纳可,大便正常。
哮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