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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诸五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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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注]

《千金翼方》:“凡六畜五藏著草自动摇,及得成酢不变,自又坠地不污,又与犬犬不食者,皆有毒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