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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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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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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籍正文
《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第 416 / 555 章
34 字
含诵读
[选注]
《医宗金鉴》:“猪脂滑利,梅子酸涩,性相反也,故不可合食。”
上一章
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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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和葵食之,少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