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好中医
温暖自然的中医知识库
中药
方剂
医案
医书
穴位
疾病
症状
症候
中成药
药膳
食材
搜索中药、方剂、医案
搜索
中药
方剂
医案
医书
穴位
疾病
首页
搜索
症状
症候
中成药
药膳
食材
安好中医
/
医书
/
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
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鳖、鸡、鸭,令子无声音。
返回本书目录
外链本章
典籍正文
《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鳖、鸡、鸭,令子无声音。
第 425 / 555 章
4 字
含诵读
未作讲解
上一章
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坚,或腹胀,口干大渴,心急发热,妄语如狂,或洞下方
下一章
兔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令人面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