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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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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楝[liàn]无子者,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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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籍正文
《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苦楝[liàn]无子者,杀人。
第 554 / 555 章
67 字
含诵读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苦练有雌雄两种,雄者无子,根赤有毒,服之使人吐不能止,时有至死者,雌者有子,根白微毒,可入约。(本宗爽) ”
上一章
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吐。
下一章
凡诸毒,多是假毒以投,无知时,宜煮甘草荠苨汁饮之,通除诸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