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易经· 下经(周文王、周公作)

56. 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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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小亨,旅贞吉。〔卦辞〕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彖传〕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大象〕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上九,鸟梵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