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金匮要略方论集注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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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食乎。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疢竞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瘳。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冷饮之。若不因食之若字。徐云恐是无字。沈云恐是莫字。

徐忠可曰。凡气遇热则增。遇冷则减。毒气亦然。故曰诸毒病得热更甚。凡解毒药必甘寒之品。亦此故也。若干霍乱饮热汤则死。盖由邪热炽盛。故得热更甚。每见猪屎及盐水性寒。皆能愈之。亦所谓饮冷。不独汤之凉也。不宜辛热药亦可知也。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辨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王。脾气败。若食肝则又补肝。脾气败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入肝。恐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以肝补之佳。余藏准此。伤"正脉本"。"徐程沈"作复。今依"全书"。"金鉴"。"陈本"改定。

程云来曰。上段以生克言。下段以禁忌言。六畜六兽圣人以之养生事死。其食忌亦不可不察。

“辑”汉书艺文志。神农黄帝食禁十二卷。此篇所载岂其遗欤。

凡肝藏。自不可轻啖。自死者弥甚。“肘后”食肝中毒。捣附子末服一刀圭。日三服。

“金鉴”谓诸畜兽临杀之时必有所惊。肝有所愤。食之俱不利。故曰不可轻啖。如兽自死者。必中毒或疫疠而死。更不可食也。

“外台”引张文仲云。又食生肝中毒方。服附子方寸匕。日三。须以生姜汤服之。不然自生其毒。“三元延寿书”临死惊气入心。绝气归肝。俱不可多食必伤人。

“千金”黄帝云。六畜脾人一生莫食。

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报对矣。

程云来曰。畜兽虽异于人。其心亦神识所舍。勿食之。生杀果报谅不轻也。

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可食之。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程云来曰。皆涉怪异。食之必有非常之害。下见水自动。热血不断。尘土不污。并同。

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诸“徐沈”作猪非也。下同。

“金鉴”凡禽兽不食之肉。必有毒。不可食之。

诸肉不干。火炙不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之。不动“程”“金鉴”作而动。

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

“金鉴”朱点恶血所聚。此色恶不食也。

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程云来曰。仁人孝子当自识之。

“隋萧吉五行大义”十二属并是斗星之气。散而为命。系于北斗。是故用以属。春秋运斗枢曰。枢星散为龙马。旋星散为虎。机星散为狗。权星散为蛇。玉衡散为鸡兔鼠。开阳散为羊牛。摇光散为猴猿。此等皆上应天星。下属年命也。案十二属。本于二十八宿中之十二民位星座之象。此云系于北斗。以枢机言也。

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

"金鉴"食肥肉热羹后。继饮冷水。冷热相搏。腻膈不行。不腹痛吐利必成霍乱。慎之慎之。

诸五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千金"凡六畜五脏着草自动摇。及得咸酢不变。自又堕地不污。又与犬犬不食者。皆有毒杀人。

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程云来曰。物已败腐。必不宜于脏腑。食之则能伤人。臭恶不食也。

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肘后"作鸟兽自死口不闭者。不可食。

程云来曰。自死既已有毒。口闭则其毒不得泄。不可食之。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金鉴"疫毒能死六畜。其肉必有疫毒。故不可食。

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程云来曰。首头向也。凡兽向杀方以自死。及死不僵直。斜倒而伏地者。皆兽之有灵知。故食之杀人。檀弓曰。狐死正丘首。豹死首山。乐其生不忘本也。兽岂无灵知者邪。

食生肉饱饮乳。变成白虫。"原注"一作血虫。

程云来曰。生肉非人所食。食生肉而饮乳汁。西北人则有之。脾胃弱者未有不为虫为症也。

"金鉴"食生肉饱即饮奶酪。则成经热。必变生白虫。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肘后"六畜自死皆是遭有毒。食之洞下亦致坚积。并宜以利丸下之。

"金鉴"疫死牛肉有毒不可食。食之若洞泻。为其毒自下或致坚

藉。宜下药利之。

“千金方”一切牛盛热时卒死者。惹不堪食。食之作肠澼。

肺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金鉴”脯肉藏米瓮中受湿热潮蒸之气。及经夏已腐者。食之腐气入肾。故发肾病。

治食自死六畜肉中毒方。治下“正胍本”脱食字。今据“肘后”。“千金方”补。

黄连屑捣。服方寸匕。“千金”水服黄连末方寸匕。“肘后”未解者数服。

程云来曰。六畜自死必因毒疫。苦能解毒。黄连味之苦者。

“儒门事亲”反胃。黄连未熬酒调三五钱。食后服。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原注”郁肉。密器盖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下沾著者是也。

烧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肘后”犬作人。饮生韭汁三升。亦得。“肘后”韭作薤。升下有以少水和之五字。

“巢源”郁肉毒者。谓诸生肉及熟肉。内器中密闭头。其气壅积不泄。则为郁肉有毒。不幸而食之乃教人。其轻者。亦吐利。如烦不安。又云。凡诸肉脯若为久故茅草屋漏所浸。则有大毒。食之三日乃成暴症。不可治。

“千金”治食野葛漏肝肉脯肉毒方。惹狗屎灰。水和绞取汁。饮之立愈。

“外台”疗食鱼肉等成症结在腹。并诸毒气方。狗粪五升烧末绵裹。取酒五升渍再宿取清。分十服。日再。已后日三服。使尽随所食症结即便出矣。(出肘后)

“千金”治产后月水往来。乍多乍少。仍复不通。时时疼痛。小腹里急。下引腰身重方。烧白狗粪焦作末。酒服方寸匕。日三。治小儿迟痫方。烧狗屎灰和猪脂涂之。治小儿身上有赤黑斑方。取狗热屎傅之。皮自卷落。治小儿阴疮方。狗屎灰傅之。治食百物中毒方。服生韭汁数升良。喘息欲绝。韭汁饮一升效。凡茧犬咬。捣韭汁饮之一二升。

“四声本草”小儿胎毒。初生时以韭汁少许灌之。即吐出恶水恶血。永无诸疾。

“张文仲备急方”凡肉密器盖过夜者为郁肉。屋漏沾著者为漏脯。皆有毒。捣韭汁饮之。

"怪疾奇方"妇人经水逆行。服韭汁自愈。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肘后"云。此是变脯。"千金"黄帝云。久藏脯腊安米中满三月。人不知。食之害人。

大豆浓煮汁。饮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狸"肘后"及"外台"乃服文仲作猪。"千金"不载此方。云曲一两。蜜两撮。以水一升。煮服之良。

程云来曰。肘后方云。此亦变肉也。大豆能解诸毒。故用以治。

"本经"大豆煮汁饮。杀鬼毒止痛。

"肘后"治卒不得语方。煮大豆煎其汁令如饴。含之。亦但浓煮饮之。

中巴豆毒中藜砒毒。大豆汁并可解之。孙思邈曰。方称大豆汁解百药毒。予每试之不效。加入甘草为甘豆汤。其验乃奇也。

"千金"治喉痹卒不得语方。煮大豆汁含之。无豆用豉亦佳。治小儿丹毒方。浓煮大豆汁涂之良。差亦无瘢痕。蛇毒入菜果中。食之令人得病。名曰蛇斋方。大豆末以酒渍夜取汁。服半升。治饮酒中毒方。煮大豆三沸饮汁三升。

治堕落马车。及数刺血。腹满短气方。(即本方)

"广利方"脚气冲心。烦闷不识人。以大豆一升。水三升浓煮汁服。未定再服。

"卫生方"解诸鱼毒。大豆煮汁饮之。

"子母秘录"汤火灼疮。大豆煮汁饮之。易愈无斑。又治崩漏烦躁。

"申雅"时疫大行。自冢水缸内每早投黑豆一把。全家无恙。

"验方新编"解黄藤草毒。即水莽草。或云即断肠草。黑豆一升煮浓汁。候冷透饮之。立解。

中巴豆毒。口渴面赤。五心烦燥。泄痢不止者是。(即本方) 酒醉伤。黑豆一升煮汁。乘温灌下三匙。即醒。

治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程云来曰。三尺以上曰粪。三尺以下曰土。土能解一切毒。非止解肉毒也。"金鉴"地浆能解诸毒。掘得黄土有泉渗出。谓之地浆。三尺大概言也。未见黄土皆秽土。得黄土乃可取用。

"本草纲目"地浆注引臰云。此掘黄土作坎深三尺。以新汲水沃入搅浊。少顷取清用之。故曰地浆。亦曰土浆。枫上菌。食之令人笑不休。饮此即解。

"肘后"服药过剂闷乱者,地浆饮之。

"圣惠方"热渴烦闷,地浆一盏饮之。

"千金"干霍乱病,不吐不利,胀痛欲死,地浆三五盏服即愈。大忌米汤。

"集验方"中野芋毒,土浆饮之。又方食黄鳝鱼犯荆芥,能害人,服地浆解之。"经验良方"作黄鳝鱼。

"验方新编"解数百毒,干净地上,黄土地更好,挖三尺深,入水一桶,用棍搅动,名曰地浆,能解百毒。凡食隔夜菜蕈芥蔬茶水酒浆等物,或饮田塘溪涧井沟之水误中无名百毒者,取饮数碗,极为神效。愈后戒食鳝鱼。

"经验良方"中暑昏眩,烦闷欲死方,挖地深三尺,取新汲水倾入块搅涡,饮数瓯即愈。

"汉药神效方"中烟草毒妙方,用泥浆水和药服之。

治食六畜鸟兽肝,中毒方。"外台"引张文仲同。

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程云来曰:豆豉为黑大豆所造,能解六畜胎子诸毒。(本别录豆豉主治)

"肘后"疟疾寒热,煮豉汤饮数升,得大吐即愈。又方若中缓风,四肢不收者,豉三升水九升煮取三升,分为三服,日二作之。又肿从脚起,豉汁饮之以滓敷。

"千金"治四肢骨碎,筋伤蹉跌方,以水二升渍豉三升,取汁服之。又治被殴打损伤,聚血腹满烦闷方。(即本方)又服药过剂闷乱者,豉汁饮之。治渴方,取豉清汁任性多少饮之。治气淋方同。

"药性论"血痢如刺,以豉一升水相和淹,煎两沸绞汁,顿服,不瘥再作。

"圣惠方"小儿胎毒,淡豉浓煎汁,与三五口,其毒自下。又能助脾气消乳食。

"怪疾奇方"舌上出血如针孔者,淡豆豉三升水三升煮沸,服一升,日三服。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

程云来曰:夜眼在马前两足膝上,马有此能夜行,一名附蝉尸。

"金鉴"凡马皆有夜眼,若无者其形异,故勿食之。

"本草纲目"张鼎云:马生角,马无夜眼,白马青蹄,白马黑头者,并不可食,令人癫。

"酉阳杂俎"马夜眼五月以后,食之杀人。

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程本”酸作鞍。“徐沈”云酸当作贱。出案穆公伐野人傅。盖肉马无不酸者。“外台”引张文仲亦作鞍。

程云来日。肉马苦冷有毒。故饮酒以解之。孟诜曰。食马肉毒发心闷者。饮清酒则解。饮浊酒则加。韩非子曰。秦穆公亡骏马。见人食之。穆公曰食骏马鞍肉不饮酒者杀人。即饮之酒。居三年。食骏马鞍肉者出死力解穆公之围。

“千金”诸食马肉心烦闷者。饮以美酒则解。白酒则剧。

“辑注”穆公事又见吕氏春秋。而巢源亦云。凡鞍马肉及马鞍下肉皆有毒。不可食之。食之则死。程注是。

马肉不可熟食。伤人心。

“金鉴”马属火。肉热火甚。恐伤心。当冷食之。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千金”黄帝云。白马鞍下乌色彻肉里者。食之伤人五脏。

程云来日。马鞍下肉多臭烂有毒。食之杀人。“金鉴”鞍下肉久经汗渍有毒。食之杀人。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外台”引“肘后”下同。“千金”黄帝云。白马玄头。食其脑。令人癫。

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千金”白马青蹄肉不可食。

程云来日。虎钤经曰。白马青蹄皆马之利害者。骑之不利人。若食之必能取害也。

马肉纯肉共食。饱醉卧大忌。“本草”孟诜云。马同纯肉食成霍乱。

“金鉴”马肉属火。纯肉属水。共食已属不和。若醉饱即卧则伤脾气。故曰大忌。

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

程云来日。诸肉杂食。伤损肠胃。撩乱藏府。故成霍乱。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千金”一切马汗气及毛。不可入食中害人。

程云来曰。马肝及毛皆有大毒。不可妄食。马肝一名悬烽。

"金匮"汉史云。文成食马肝而死。故曰不可妄食。恐中其毒也。

"论衡"马肝豢而毒盛。故食走马肝杀人。

治马肝毒中人未死方。"外台"引张文仲云。仲景同。"千金"治生食马肝毒杀人方。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原注"屎尖者是。"肘后"。"千金"。"外台"并作两头尖。

程云来曰。马禀火气而生。火不能生水。故有肝无胆而木藏不足。故食其肝者死。汉武帝云。食肉无食马肝。又云。文成食马肝而死。章庄云。食马留肝。则其毒可知矣。马食鼠屎则腹胀。故用鼠屎而治马肝毒。以物性相制也。

"韩菱"食肉无食马肝。见史记儒林传。景帝语。程云是武帝语。

"千金"室女经闭。雄鼠屎一两炒研。空心温酒服二钱。又子死腹中。雄鼠屎二七枚。水三升煮一升。取汁作粥食。胎即下。治小儿齿落久不生方。取雄鼠屎三七枚。以一屎拭一齿根处。尽此二十一日即生。雄鼠屎顾尖。治小儿食不知饱饱方。鼠屎二七枚烧为末服之。

"陶液本草"狐鼠粪治伤寒劳复。经言牡鼠粪两头尖者是。或在人家诸物中遗者。

"奇域方"乳痈初起。雄鼠屎七枚。研末温服。取汗即散。

又方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外台"引张文仲云。服头垢一钱匕差。仲景千金同。

程云来曰。人垢汗所结也。味咸有毒。亦以毒解毒之意。"金匮"人垢即人头垢也。用方寸匕酒化下。得吐为佳。

"肘后"食六畜岛兽。误头垢一钱匕。小品云起死人。又方治中风若头身无不痛。颠倒烦满欲死者。取头垢如大豆大服之。

"千金"治食野菜。马肝肉诸脯肉毒方。取头垢如枣核大。吞之起死人。"本草"引小品云。或白汤下亦可。欲令病人不复方。烧头垢如梧子大服之。治百邪鬼魅方。服头垢小豆大。治哭注方。梳头间乱取垢水服之。

"本草网目"附方。自死肉毒。故头巾中垢一钱。热水服取吐。又大明中毒。草毒。米饮或酒化下。并取吐为佳。

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千金”作治食马肉血。洞下欲死方。“外台”引张文仲云。食马肉洞下欲死者方。仲景同。

香豉二两“肘后”。“千金”。“外台”作二百粒

杏仁三两“肘后”。“千金”。“外台”作二十枚

右二味。蒸一食顷。熟杵之服。日再服。“外台”作右二味。合于炊饭中蒸之。捣丸服之立差。“肘后”作蒸之五升饮下。熟合捣之。两朝服令尽。

程云来曰。香豉解毒。杏仁利气。则毒可除。“金鉴”曰华子云。黑豆豆调中下气。治牛马瘟毒。杏仁下气。气下则毒亦解矣。

又方

煮萝根汁。饮之良。“千金方”萝根汁饮。以浴即解。

“金鉴”曰萝根味甘性寒。解诸肉毒。

“王函经”云呕吐逆。心膈气滞。闭闷不下。萝根五两切。以水三大盏煮取二盏。取滓温服。“良方集腋”治胃热呕哕。即本方。

“肘后”劳复食复欲死。并以萝根煮浓汁饮。呕吐不止。厥逆者。萝根三斤切。水煮浓汁频饮二升必效。若以童子小便煮服。不过三升愈。

“梅师方”治食狗肉不消。心下坚。或腹胀口干。发热妄语。煮萝根饮之。

“千金方”解鳞鱼毒。食蟹中毒。中药箭毒方。同上。治蝎方。浓煮萝根汁饮之。

“经验良方”解马大河鲶诸鱼蟹毒。一觉心下坚硬。或腹胀口渴。忽发热多语。萝根煮汁服。

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程云来曰。牛疫死而目赤黄者。疫厉之毒不去也。食之大忌。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程云来曰。牛肉性滞。猪肉动风。入胃不消。酿成淫热则虫生也。亦有共食而不生虫者。视人之胃气何如耳。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程云来曰。青牛水牛也。其肠性温。犬肉性热。温热之物不可合食。

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则损人。

程云来曰:春夏之交淫热蒸郁。牛感草之淫热则虫生于胃。而缘入肺窍。故勿食之。

案三月至五月正昆虫发生繁衍之时。其虫附于草。而牛食入胃。久则虫缘入肺矣。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金鉴”古人炼药多用桑柴火。楮实子能健脾消水。楮木亦可烧用。何以蒸炙诸肉食之即生虫乎。其或物性相反也。

噉蛇牛肉杀人。何以知之。噉蛇者。毛发向后顺者。是也。“巢源”凡食牛肉有毒者。由毒蛇在草。牛食因误噉蛇则死。亦有蛇吐毒着草。牛食其草亦死。此牛肉有大毒。

“千金”独肝牛肉食之杀人。牛食蛇者独肝。

治噉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饮人乳汁一升。立愈。

“千金”治食牛马肉中毒方。饮人乳汁良。

又方

以泔洗头。饮一升。愈。“本草纲目”热泔沐头并成头风。女人尤忌之。

牛肚细切。以水一斗。煮取一升。缓饮之。大汗出者。愈。

程云来曰:藏器曰。北人牛瘦多以蛇从鼻灌之。其肝则独。乳汁能解独肝牛肉毒。噉蛇牛。当是独肝牛也。以泔洗头饮者。取头垢能吐其毒也。以牛肚煮服者。取其同类相亲。同气相求。大发其汗以出其毒也。

“辑义”本草人乳条别录云。解独肝牛肉毒。合浓豉汁服之神效。案牛肚即

牛胃。本草纲目牛胃附方引本方。

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饮之即解。“肘后”饮一二升“千金”甘草解百药毒。如汤沃雪。有中乌头巴豆毒。甘草入腹即定。验加反掌。

“肘后”凡畏巴豆毒。欲服甘草汁。宜生煮服之。当吐疾出。若平生预服防蛊毒者。宜熟炙煮服即内消。不令吐神验。

羊肉其有宿热者。不可食之。

程云来曰。羊之五脏皆平温。唯肉属火而大热。人宿有热者不可食之。徐忠可曰。宿热者谓旧有热病人也。羊肉补气。得补而热增。故不可食。

“千金”六月勿食羊肉。伤人神气。

李濒湖曰。羊肉大热。热病及天行病。疟疾病后。食之必发热致危。

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千金”黄帝云。下同。

程云来曰。生鱼。鲜之属。酪。乳之属。生鱼与酪食。尚成内瘕。加以羊肉食之。必不益也。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

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千金”黄帝云。下同。

程云来曰。羊脑有毒。食之发风疾。损精气。不唯作肠痈也。方书辄用为外敷药。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千金”伤心最损。小儿弥忌。

“金鉴”羊肝生椒皆属于火。共食恐损伤人五脏。

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

程云来曰。猪肉能闭血脉。与羊肝合食则滞气。故令人心闷。

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程云来曰。胡荽损精神。发痼疾。猪肉令人乏气少精发病疾。宜其不可共食。若烂脐。则不可解。

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金鉴"猪脂滑利。梅子酸滞。性相反也。故不可合食。

猪肉和葵食之少气。

程云来曰。葵性冷利。生痰动风。猪肉令人乏气。合食之非止于少气也。

鹿肉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千金"黄帝云。

程云来曰。鹿肉九月已后至正月已前堪食。他月食之则发冷痛。蒲白想是蒲笋之类。当详之。

辑义

本草苏敬云。香蒲可作荐者。春初生取白为菹。又苏颂云。其中心入地白芦。大如匕柄者。生啖之。知是蒲白乃蒲蒻。一名蒲笋。

麋脂及梅李子。若孕妇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外台"同肘后。麋脂不可合梅李食。

李珥臣曰。人目以阴为体。以阳为用。麋阴兽也。梅及李味酸苦亦属阴类。孕妇三物合食则阴气太盛。阳气绝少。故令子青盲也。男子精气宜温发。阴盛则精寒。本草云。麋脂令阴痿。程云来曰。麋脂忌梅李。故不可合食。案麋蹄下有二窍为夜目。淮南子曰。孕女见麋而子四目。今食麋脂而令子青盲。物类相感。了不可知。其于胎教不可不慎也。又麋脂能痿阳伤精。麋角能兴阳益髓。何一体中而性治顿异耶。

辑义

李时珍云。麋似鹿而色青黑。大如小牛。肉蹄。目下有二窍为夜目。程云蹄下有二窍。恐误。

曫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病人。

程云来曰。曫肉十二月至七月食之动气。虾能动风热。生菜梅李动痰。合食之皆令人病。"金鉴"曫肉性涩。八月至十一月食之胜羊肉。馀月食之动气。

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终身不愈。"千金"若腹中有积聚寒热羸瘦者。食熊肉病永不除。

"金鉴"因熊性猛悍。食之痼疾永不除。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金鉴”凡犬死必吐舌。惟中毒而死其舌不吐。毒在内也。故食之害人。

“千金”黄帝云。犬春月多狂。若鼻赤起而燥者。此欲狂。其肉不任食。

食狗鼠余。令人发疮痍。

程云来曰。余。狗鼠之剩食也。其涎毒在食中。人食之则毒散于筋络。令发疮痍。

“巢源”苍生方云。正月勿食鼠残食。作鼠疮。发于颈项。或毒入腹。下血不止。或口生疮如有虫食。

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坚。或腹胀。口干大渴。心急发热。妄语如狂。或洞下方。

杏仁一升。合皮熟研用。

以沸汤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验。

“程云来曰”犬肉畏杏仁。故能治犬肉不消。近人以之治狂犬咬。皆此意。

“千金”解独犬毒。杏仁捣烂。水和服之。治妇人卒不得小便方。杏仁二七枚。熬末服之。立下。治诸疮方。水研杏仁服之。治凡犬啮人方。煮杏仁五合令黑碎。研成膏傅之。

“千金翼”治妇人卒不得小便方。杏仁七枚熬令变色。去皮尖捣傅阴部。以水服之立下。

“济阳纲目”治五痔下血不止。杏仁去皮尖及双仁。水一升研滤取汁煎减半。投米煮粥。停冷空心食之。

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髓。鸡。鸭。令子无声音。

程云来曰。妊娠食兔肉。则令子缺唇。食羊肉。则令子多热。食髓肉。则令子项短。又令无声音也。若食犬肉。则令子无声音。鸡鸭鱼肉胎产需以补益。二者不必忌之。

兔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令人面发黄。

“金鉴”二物合食动脾气而发黄。故不可合食。

"千金"黄帝云。鬼肉和獭肝食之。三日必成遁尸。共白鸡肝心食之。令人面失色。一年成黄疸。"外台"引肘后云。鬼肉不可杂独肉。及白鸡心食。

兔肉着干姜食之。成霍乱。

程云来曰。鬼肉味酸。干姜味辛。辛能胜酸。故合食之成霍乱。陶弘景曰。并不可与橘芥同食。二味亦辛物也。"金鉴"鬼肉酸寒阴性也。干姜辛热阳性也。性味相反。同食者必成霍乱。

凡鸟自死。口不闭。翅不合者。不可食之。"外台"引肘后。闭作开。

程云来曰。鸟自死必敛翅闭口。若张翅开口。其死也异。其肉也必毒。不可食之。

诸禽肉肝青者。食之杀人。

程云来曰。青者必毒物所伤。故食之能杀人。

鸡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千金"引黄帝作六距。"本草"引食疗作六指。

"金鉴"距。鸡脚爪也。形有怪异者有毒。故不可食。

乌鸡白首者。不可食之。

"金鉴"色有不相合者有毒。不可食。

鸡不可共葫蒜食之。滞气。"原注"一云鸡子。"辑义"葫蒜。即大蒜。

程云来曰。鸡能动风。蒜能动痰。风痰发动则气壅滞。

"千金"鸡子白共蒜食之。令人短气。

山鸡不可合鸟兽肉食之。

程云来曰。山鸡鹤鸡也。小于雉而尾长。人多畜之樊中。性食虫蚁而有毒。非唯不可共鸟兽肉食。即单食亦在所忌也。

雉肉久食之。令人瘦。

程云来曰。雉肉有小毒。发疮疥。生诸虫。以此则令人瘦。

鸭卵不可合䏞肉食之。"千金"鸡子共䏞肉蒸食之害人。

程云来曰:鸭卵性寒发冷气。鳖肉性冷亦发冷气。不可合食。

妇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乱无礼。“金鉴”肉下有饮酒二字。案此依陶弘景注而补之。

程云来曰:雀性最淫。周书云季秋雀入大水为蛤。雀不入水国多淫泆。物类相感。理所必然。妊娠当戒食之。古慎胎教也。“金鉴”雀之性淫。酒能乱性。妊娠当戒食之。

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程云来曰:雀肉壮阳益气。得李子酸滫则热性不行。故不可共食。

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瞰。

程云来曰:淮南子曰。燕入水为蜃蛤。高诱注。谓蛟龙嗜燕。人食燕者不可入水。而所谓家用燕召龙。龙兴波所雨。故名游波。雷公曰。海竭江枯。投游波而立泛。其召龙之说。似亦有之也。

鸟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大豆蒸汁。及盐汁。服之解。“辑义”肘后云。肉有箭毒。以蓝汁大豆解射罔毒。又外台引张文仲云。禽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可以蓝汁大豆解射罔也。依此则盐是蓝之讹字。形相似也。

程云来曰:箭药多是射罔毒。射罔乃乌头所熬。大豆汁能解乌头毒故也。盐能胜热。故盐亦解其毒。

“巢源”射猎人多用射罔药涂箭头以射禽鹿。伤皮则死。以其有毒故也。人获此肉。除箭处毒肉不尽。食之则被毒致死。其不死者。所食肉内去毒箭远。毒气不深。其毒则轻。虽不死犹能令人困闷吐利。身体痹不安。万药以生乌头捣汁用作之。是也。

“千金”甘草解百药毒方。称大豆汁解百药毒。余试之大验绝。不及甘草。又能加之为甘豆汤。其验尤奇。有人服玉壶丸治呕不能已。百药与之不止。蓝汁入口即定。治卒被毒矢方。蓝清汁一升饮之。并涂疮上。解狼毒毒。盐汁饮之。

“射后”治卒肿满身面皆洪大方。大豆一斗熟煮漉。饮汁。及食豆。不过数度必愈。

“千金翼”急疳蚀鼻口。数日尽。欲死方。蓝靛涂所食上令徧。日十度。夜四废。差止。钩吻茱萸毒欲死。面青口噤。逆冷身痹方。煮蓝汁饮之。

“洪氏集验方”甘豆汤治脚肿。黑豆甘草右同煎浓汤服之。郭镛廷圭知县云。昔年太学士人间阁中多患脚肿。至腹则死。前后如此者。非一人。后有施此方。服之皆愈。盖神方也。

“产宝诸方”甘豆散治难产。三日子母不相见。黑豆三升。生姜三两炒。甘草一寸。右用水五升煎豆熟为度。取汁缓缓服。不惟易产。兼治风。能觉产便服之甚妙。

“怪疾奇方”疫瘴发肿。用大黑豆二合炒。炙甘草一钱。水一盏煎汁。时时饮之。夷坚志云。靖康二年春。京师大疫。有异人书此方于辅门。用之立验。

“良朋集集”治大头伤寒神方。即本方。又方。笑病不休。素问曰。神有余笑不休。神心火也。火得风则焰。笑之象也。用沧盐一撮研研。河水煎沸啜之。探吐热痰数升即愈。一病人病此证半载。张子和用此方治瘥。

“医方集解”甘草黑豆汤。象治筋挛。筋挛者湿中华痹。挺纵不遂。此由用奉方邦衡而得之。用此方者。亦取其解毒。当用甘草梢。

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以下四条“外台”引肘后方。

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程云来曰。能杀人。详酉阳杂俎。

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千金”鱼无肠胆者。食之三年丈夫阴痿不起。妇人绝孕。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金鉴”以上皆怪异之形色。必有毒也。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本草”思邈云。损人神。

程云来曰。六甲日。有六甲之神以直日。食鳞甲则犯其忌也。

“千金”甲子日勿食一切兽肉大吉。六甲日勿食龟鳖之肉。害人心神。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外台”引肘后“本草”弘景云。鸡同鱼汁食。成心疮。

程云来曰。今人常合食之。亦不见为害。或飞潜之物合食所当忌耶。或过之不消。则鱼能动火。鸡能动风。能令作病耶。

鱼不得合鸬鹚肉食之。“外台”引肘后“本草”孟诜云。鸬鹚性制鱼。若合食不利人。

程云来曰。鹤鹩食鱼。物相制而相犯也。不可合食。

鲤鱼鲊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金銮”小豆藿即小豆叶也。

程云来曰。鲤鱼鲊小豆藿味皆咸。咸能胜血。故陶弘景云。合食成消渴。其子合猪肝食伤人神。

“千金”黄帝云。青小豆合鲤鱼鲊食之。令人肝至五年成干痛病。凡猪肝肺共鱼鲊食之。作疮疽。猪肝共鲤鱼肠鱼子食之。伤人神。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外台”引肘后犬上有白字。

程云来曰。鲤鱼犬肉俱令热中。不可合食。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猪肝食。

程云来曰。鲫鱼同猴雉肉猪肝食。生痈疽。

鲩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外台”引肘后云。鲩鱼不可合鹿肉食之。

程云来曰。鲩鱼鲋鱼也。鲩鱼鹿肉皆能治风。生食反伤其筋脉。致命筋甲缩。

青鱼鲊不可合生葫荽。及生葵。并麦酱食之。医“正胍本”作中。今依“程本”。“金銮”改之。“外台”引肘后方作医。

程云来曰。青鱼鲊不益人。葫荽生葵能动风发痼疾。必与青鱼鲊不相宜。鲊味咸麦酱亦咸。合食必作消渴。

“千金”黄帝云。生葫合青鱼鲊食之。令人腹内生疮。肠中肿又成疝瘕。

鲔鳞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程云来曰。鲔鳞为无鳞鱼。白犬血为地厌。非唯不可合食。抑卫生家所当忌也。又鲔鳞善发能动风。白犬血性热能动火。是不可合食。

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外台”引肘后云。不可合瓜及饮酒。

程云来曰。仲景以龟肉忌酒果子。而苏恭以龟肉酿酒治大风。陶弘景曰。鳃多神灵。人不可轻杀。更不可轻噉也。果子亦不知何

果。

“千金”饮酒食肉内并菰白荣。令人生寒热。

髓目凹陷者。又脉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脉“全书”及“外台”引肘后作历。“程”。“金鉴”作腹。

程云来曰。淮南子曰。髓无耳。以目为听。目凹陷则历年多而神内守。故名曰神守。若有王字则物已变异矣。食之有害。

“韩诗”服髓并县同。唐韵县于琰反。腹下县。

“千金方”髓腹下成王字。不可食。

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其“肘后”作髓。

程云来曰。髓肉令人患水。鸡子令人动风。鸭子令人气短。不可合食。

银髓肉不可合苋荣食之。“外台”引肘后方。

程云来曰。鸡髓肉皆反苋荣。食之成髓疽。

陶隐居曰。昔有人剔髓以赤苋同包置于地。经旬皆成生虫。

“千金方”髓肉共苋蕨荣食之。作髓疽害人。

银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外台”引肘后方。

程云来曰。无须失银之形。腹黑必银之毒。色白反银之色。物既反常。必不可食。

“千金方”银无须。腹下通乌色者。食之害人。

食腨饮奶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千金”黄帝云一切牛马乳汁及酪共生鱼食之亦鱼瘕。

“金鉴”腨乃牛羊鱼之腥。再而切之为腨。奶酪酸寒。与腨同食则生虫为瘕。故戒合食。

“后汉书”华佗传。广陵太守陈登。忽患胸中烦懑。面赤不食。佗脉之曰。府君胃中有虫。欲成内疽。腥物所为也。即作汤二升。再服须臾吐出三升许虫。头赤而动。半身犹是生鱼腨。所苦便愈。佗曰。此病后三基当发。遇良医可救。登至期疾动。时佗不在遂死。

鲐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症病。治之方。鲐“徐陈”作鲔。“金鉴”作脍食在胃不化。

橘皮一两 大黄二两“肘后”。“千金”用三两 朴消二两

右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辑义”据千金大升当二升。小升当一升。

程云来曰。鲐乃生鱼所作。橘皮能解鱼毒。消黄能下症积。

“肘后”治食鱼鲐。及生肉。在胸膈中不消化。吐之又不出。不可留。多使成症方。朴消如鸡子一枚。大黄一两。凡二物叹咽。以酒二升煮取一升。去滓。尽服之立消。若无朴消者。芒消代之。皆可用。又治食猪肉遇冷不消。必成患症。下之方。

“千金”治食鱼鲐不消方。大黄三两切。朴消二两。右二味。以酒二升煮取一升。顿服之。注云。仲景方有橘皮一两。

“医学入门”任度不知何许人。老医也。有患者管创。吞食则下至胸。便即吐出。医作噎疾膈气治之无验。任视之曰。此非疾。盖因食蛇肉不消而致斯病。但揣心腹中上有蛇形也。病者曰。素有大风。当求蛇肉食。风稍愈。复患此疾矣。遂用消黄合而治之。微下利则愈。医者皆记其验。而知蛇症也。

食鲐多不消。结为症病。治之方。“外台”引肘后方。作疗食鲐过多。冷不消。不疗必成虫症。

马鞭草

右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本草纲目”姜叶条下。张机治食鲐成症。捣汁饮即消。又可服吐药吐之。“外台”引肘后作马鞭草捣绞取汁。饮一升即消去。亦宜服诸吐药吐之。千金同。云生姜亦良。

程云来曰。马鞭草味苦寒。下症瘕破血。姜叶亦能解鱼毒。

“本草”藏器曰。症瘕血瘕。久疟。破血杀虫。马鞭草捣煎取汁熬如饴。每空心酒服一匕。

“千金”凡食鱼鲐及生肉。在胸膈不化成症瘕。马鞭草捣汁。饮一升。即消。

马喉痹肿。洪肿连颈。吐血数升者。马鞭草捣一握。勿见风截去两头。捣取汁服。治疮无问新旧皆方。马鞭草汁五合。酒三合。分三服。治大人小儿疮肿方。马鞭草捣傅上。即头出。

“千金翼”金疮方。取马鞭草捣傅海疮。一宿都瘥。冬用干茎叶末。

"塞惠方"治白痢。用马鞭草不限多少为末。每服食前。用荆芥薄荷汤调下一钱匕。

"南阳纲目"治男子阴肿大如升核痛。人所不能治者。揉马鞭草涂之。

马鞭草散。治喉痹咽通连颊。吐气数者。马鞭草捣取自然汁。每服喉一合许。

"经验良方"治血淋。用马鞭草不拘多少。以水洗净入石臼内。擂薄取自然汁半盏。对生酒一锺。顿热温服。三服即愈。

"葛氏集验方"人疥。马疥。马鞭草不犯铁器。擂自然汁半盏饮盏。十日内愈神效。

食鱼后中毒。两种烦乱。治之方。"千金"作治食鱼中毒方。注引肘后方云。治食鱼中毒面烦乱者。

橘皮

浓煎汁服之。即解。"千金"煎橘皮停极冷饮之。立验。

程云来曰。神农经曰。橘皮主胸中瘕热水谷。通神明。鱼毒食毒俱可解。

"肘后"治卒失声不出方。橘皮五两。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千金"治鱼骨哽方。服橘皮汤。"圣惠方"鱼骨鲠咽。橘皮常含咽汁即下。

"食医心镜"化食消痰。胸中热气。橘皮半两微熬为末。水煎代茶细呷。

"杨氏简便方"痰膈气胀。陈皮三钱。水煎热服。

"孙尚药方"治气胀噫噎。橘皮二两汤浸去瓤到。以水一升煎之五合。通热顿服。更加枳壳一两。去瓤炒。同煎之服效。

"食医心镜"治痰癖不洋不痛。丽硬如石。以青橘皮一两汤浸去穰焙为末。非时温酒下二钱匕。

"汤浸阳目"橘皮一物汤。治苦酸诸药不效者。服之立愈。又治诸气攻刺。及感风寒暑湿初证通用。凡酒食所伤。中脘痞塞妨闷。呕吐吞酸。(即本方)

"简效方"饮食过多。橘皮五钱。浸煎细呷。

食鲳鳊鱼中毒方。

芦根

煮汁。服之即解。"肘后"云食鲳鱼肝。及鲠鲠鱼中毒。刘芦根煮汁饮一二升良。

"金鉴"鳊鲿即河豚鱼。味美。其腹腴。呼为西施乳。头无腮。身无鳞。其肝毒。血杀人。脂令舌麻。子令腹胀。眼令目花。惟蒌根汁能解之。程云来曰。河豚是蒌根。故其汁可解其毒。

“巢源”此鱼肝及腹内子有大毒。不可食。食之往往致死。

“千金”治食鱼中毒面肿烦乱。及食鲈鱼中毒欲死者方。剉芦根舂取汁。多饮良。并治蟹毒。亦可取芦葍草汁饮之愈。治呕藏方。芦根切三升。以水一升煮取四升。分四服。治卒被毒矢方。煮芦根汁饮三升。

“简效方”解狗狼肉毒。芦根捣汁服。

“救急选方”蟹柿相反。令人吐血。服芦根汁解。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程云来曰。蟹骨眼而相背。相向者其蟹异。足斑目赤者其蟹毒。故不可食。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

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疗汁“本草纲目”引作煮汁。

“酉阳杂俎”蟹腹下有毛。杀人。

“外台”引肘后疗食蟹及诸肴膳中毒方。浓煮香苏饮汁一升解。本仲景方。

“证类本草”引金匮方。三升下云以子汁饮之。亦治凡蟹未经霜多毒。“肘后方”附方同。

“肘后”霍乱胀满。未得吐下。用生蒜捣汁饮之佳。干蒜煮汁亦可。伤寒气喘不止。用赤蒜一把。水三升煮一升。稍稍饮之。劳复食复欲死者。蒜叶煮汁二升饮之。“肘后”治卒隂不止方。香苏浓煮汁。顿服一二升良。

“千金”蛇虺伤人。紫苏叶捣饮之。

“海上仙方”乳痈肿痛。紫苏煎汤频服。并涂封之。

“医学入门”齐有澄治一人服鸡子多而得奇疾。煮苏汁一斗饮之。吐涎升许。其中有一鸡雏。翅距已全而能走。后吐三十余枚而瘳。

“验方新编”解各色鱼毒。紫苏煎浓冷汁服极妙。以多为妙。又解螃蟹毒。

又方

冬瓜汁饮二升。食冬瓜亦可。“肘后”食鱼中毒。小品云。冬瓜汁最验。

程云来曰。紫苏冬瓜并解鱼蟹毒。

“傅肱蟹谱”云。不可与柿子同食发霍乱。孟诜云。大黄紫苏冬瓜汁解之。

“千金”治小儿洞痢方。单捣冬瓜汁饮之。

“千金翼”治一切石发辄方。捣生冬瓜汁三升。分为三服。

“简效方”过食木耳。冬瓜汁饮。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外台”写时候者作煮。

程云来曰。未遇霜者霜降节前也。节前食水莨菪故有毒。霜降节后稻将熟。则熟而味美。乃可食也。莨菪生水滨。有大毒。

“巢源”此蟹食水莨。水莨有大毒。故蟹亦有毒则闷乱欲死。若经霜以后。遇毒即不能害人。未被霜蟹煮食之。则多有中毒。令人闷乱精神不安。肘后云。是水莨所为。

“千金”十二月勿食蟹髓。损人神气。

“韩诗”彭蜞亦有毒。蔡谟食之几死。本草云。未被霜甚有毒。食水莨菪所致。人中之多死。霜后将蛰。故味美乃可食之。案热字外台巢源为煮熟之义。然蟹非可生食物。则其不煮熟者。人亦不食。因疑热或是蛰之讹。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程云来曰。蜘蛛有毒。落食中或有尿。有丝粘食上。故不可食。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瘘。

程云来曰。蜂蝇虫蚁禀湿热而有毒。集食上而人食之。湿热之毒传于肌肉。致生瘘疮。

案巢源有蜂瘘。蝇瘘。蚁瘘。皆由饮食内有蜂蝇等。因误食之毒入于五脏。流出经络。变生诸瘘。证候各异。今不繁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