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李翰卿医学全集· 虚火证治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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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内经》云:“南方生热,热生火。”朱丹溪谓:“气有余便是火。”其形成原因颇多,从五脏论之,有醉饱火起于胃,大怒火起于肝,悲哀火起于肺,房劳火起于肾,五脏火炽,心火自焚,他如风、寒、暑、湿、燥等五气在一定条件下都能化火,而自身机体病机转变也可以导致火盛,如阴虚则火盛,血虚则火盛,郁久则化火等。
根据火证.临床表现性质的不同,又可分为实火、虚火,其中实火是实证兼火证的证候,程钟龄称之为“賊火”,虚火是虚证兼火证的证候,程氏称之为“子火”。实火宜泻,众人皆知,但虚火之治则宜补,故有“补火”之说。李老曾对虚火作过较详细的论述,兹整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