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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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牛肉性滞,猪肉动风,人胃不消,酿成湿热则虫生也,亦有共食而不生虫者,视人之胃气何如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