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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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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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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籍正文
《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第 403 / 555 章
41 字
含诵读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青牛水牛也,其肠性温,犬肉性热,温热之物,不可合食。”
上一章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下一章
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则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