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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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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鰌鳝为无鳞鱼,白犬血为地厌,非唯不可合食,抑卫生家所当忌也。

又鰌鳝善窜能动风,白犬血性热能动火,是不可合食。”

《金匮要略直解》:“仲景以龟肉忌酒果子,而苏恭以龟肉酿酒治大风。陶弘景日:龟多神灵,人不可轻杀,更不可轻嗽也。果子亦不知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