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好中医
温暖自然的中医知识库
中药
方剂
医案
医书
穴位
疾病
症状
症候
中成药
药膳
食材
搜索中药、方剂、医案
搜索
中药
方剂
医案
医书
穴位
疾病
首页
搜索
症状
症候
中成药
药膳
食材
安好中医
/
医书
/
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
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返回本书目录
外链本章
典籍正文
《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第 521 / 555 章
38 字
含诵读
[选注]
《医宗金鉴》:“生鱼鲊属合食,则相犯夺气也。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上一章
蓼多食,发心痛。
下一章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