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内经类证· 癫狂病证类第二十

癫证(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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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证(3条)

  1. 癫疾始生,先不乐,头重痛,视举目赤甚,已而烦心,候之于颜,取手太阳、阳明、太阴;引口呼啼喘悸者,候之手阳明、太阳。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手太阳。

  2. 治癫疾者,常与之居,察其所当取之处,病至视之,有过者泻之。

  3. 阳明之厥,则癫疾欲走呼,腹满不得卧,面赤而热,妄见而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