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伤寒选录· 卷五

便脓血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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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脓血六十一

成氏曰:便脓血,热病也。其在太阳者,误发淋汗,因便血,猪苓汤。此坏病也,由小便淋沥所致,故利其小便而愈。阳明病,下血谵语,此热入血室,刺期门以散其热也。经云:“无表里证①[注:语见《伤寒论》卷第五《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法第八》。]”。因下后协热便脓血者,热势下流故也。其在少阴,便脓血。又有至四五日,腹痛便脓血,治以桃花汤。成无己释为里寒非也。桃花汤虽犯干姜,然分两最微。赤石脂、粳米居多,盖调正气,涩滑脱,佐用辛以散之义。又八九日,一身尽热,必便血也。又便脓血者,可刺厥阴。又伤寒先厥后热,必便脓血。又伤寒厥少热微,后必便血。又下利脉数而渴,必清脓血。是数者,皆传经之热邪也,各随其轻重,或用微凉,或用疏导,无不愈者。误用辛热,罔或得痊,世因以为难疗之疾。殊不知仲景着便脓血,别无可死候,学者宜究心焉。

太阳便血例

清热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再到太阳经②[注:《伤寒论》卷第三《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第六》作“到经”。]不解,必清血,为火邪,柏皮汤、犀角地黄汤。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为欲解。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黄芩芍药汤,抵当汤。

分利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脓血。

《注》曰:膀胱里热则淋,反以汤药发汗,亡耗津液,增益客热,膀胱虚燥,必小便血。

阳明便血例

清热

病人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下已,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便脓血,黄芩汤,柏皮汤。

若小便淋涩难者,病在下焦,三十三日愈;若溺时头觉痛,六十日愈;如头不觉痛,淅淅然寒者,四十日愈;如溺时觉快然,但有头眩者,二十日愈也。

少阴便血例

少阴病①[注:至:《伤寒论》卷第六《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第十一》此前有“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桃仁承气汤,抵当汤。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

清热

伤寒,先②[注:原作“光”,据《伤寒论》卷第六《辨厥阴病脉证并治第十二》改。]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黄芩汤,桃花汤,白头翁汤。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为欲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脓血,黄芩芍药汤,抵当汤。

伤寒,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黄芩汤,抵当汤。

下利,脉数而渴者,今自愈;设不差,必清脓血,黄连汤。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黄连阿胶汤,黄芩汤。

附余

吴氏曰:凡下血、便脓血,有阴阳冷热之不同,要详辨之。古人言:见血无寒。又言:血得热而行,此大概之言也。大抵属热者常八九,属寒者才一二,不可拘泥谓无寒也。《要略》曰:阳证内热则鲜血,阴证内寒则下紫黑如豚肝也。且夫阳证脉数而有力者为实热,苦寒之药可投。若数而无力者虚热,当其甘温养血药中,少佐寒药可也。若阴证则脉迟而有力者为有神,可治。无力者,难治也。凡下利脓血,身热脉大者,为难治。身热脉小者,为易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