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四失论篇第七十八
[一]
按:本篇主要论述诊治疾病时可能出现的四种过失,包括以下内容:诊治疾病不能“十全”的原因:“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诊治疾病时可能出现的四种过失的具体内容。
黄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黄帝曰:夫子所通书受事众多矣,试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雷公对曰:循[1]经受业,皆言十全,其时有过失者,请[2]闻其事解也[3]。帝曰:子年少智未及邪?将言以杂合[3]耶[5]?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4]。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6]。
【原注】
[一]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八卷,名《方论得失明著》。
[二]言循学经师,受传事业,皆谓十全于人庶,及乎施用正术,宣行至道,或得失之于世中,故请闻其解说也。
[三]言谓年少智未及而不得十全耶?为复且以言而杂合众人之用耶?帝疑先知而反问也。
[四]谓循学而用也。
[五]外,谓色。内,谓脉也。然精神不专于循用,志意不从于条理,所谓粗略,揆度失常,故色脉相失而时自疑殆也。
【校注】
[1]“循”当作“修”,字之误也。下王注“循学”同,不复出校。
[2]熊本、吴悌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请”作“愿”。
[3]“合”,读若“给”。《说文·言部》:“给,谐也。从言,合声。”《广韵·合韵》:“给,字亦作合。”“杂给”即话中夹带着幽默风趣。详参《校补》。
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矣[一]。
受师不卒,妄作杂术,谬[1]言为[2]道,更名自功[二][3],妄用砭石,后遗身咎。此治之二失也[三]。
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温,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四]。
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4]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为粗所穷。此治之四失也[五]。
【原注】
[一]《脉要精微论》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阴阳有时,与脉为期。”又曰:“微妙在脉,不可不察。察之有纪,从阴阳始。”由此,故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为一失矣。
[二]新校正云:按《太素》“功”作“巧”。
[三]不终师术,惟妄是为,易古变常,自功循己,遗身之咎,不亦宜乎?故为失二也。《老子》曰:“无遗身殃,是谓袭常。”盖嫌其妄也。
[四]贫贱者劳,富贵者佚。佚,则邪不能伤,易伤以劳;劳,则易伤以邪。其于劳也,则富者处贫者之半。其于邪也,则贫者居贱者之半。例率如此。然世禄之家,或此殊矣。夫勇者难感,怯者易伤,二者不同,盖以其神气有壮弱也。观其贫富贵贱之义,则坐之薄厚、形之寒温、饮食之宜理可知矣。不知比类,用必乖(※)[衷][5],则适足以汩乱心绪,岂通明之可妄[6]乎?故为失三也。
[五]忧,谓忧惧也。患,谓患难也。饮食失节,言甚饱也。起居过度,言溃耗也。或伤于毒,谓病不可拘于藏府相乘之法而为疗也。卒持寸口,谓不先持寸口之脉和平与不和[7]乎也。然工巧备识,四术犹疑,故诊不能中病之形名,言不能合经而妄作;粗略医者尚能穷[8]妄谬之违背,况深明者见而不谓非乎?故为失四也。
【校注】
[1]藏本、熊本、吴悌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谬”作“缪”。
[2]"为",伪也。
[3]于鬯:"'功'字当依林《校正》引《太素》作'巧'。'巧'字与上文'道'字、下文'咎'字为韵,'功'则失韵矣。"
[4]据下文,"卒"当作"坐",字之误也。坐,空也;徒也。
[5]《<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家'作'冢'。"据改。
[6]《素问校讹》:"古钞本、元椠本'妄'作'望'。""妄"、"望"声同通用。
[7]元本无"和"字。
[8]元本"穷”作“中"。
是以世人之语者,驰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论,诊无人事[一]。治数之道,从容之葆[二]。坐持寸口,诊不中五脉、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遗师其咎[三]。是故治不能循理,弃术于市。妄治时愈,愚心自得[四]。呜呼!窈窈冥冥,孰知其道[五]?道之大者,拟于天地,配于四海。汝不知道之谕,受以明,为晦[六]。
【原注】
[一]言工之得失毁誉在世人之言语,皆可至千里之外,然其不明尺寸之诊,论当以何事知见于人耶?
[二]治,王也。葆,平也。言诊数当王之气,皆以气高下而为比类之原本也。故下文曰。
[三]自不能深学道术,而致诊差违,始上申怨谤之词,遗过咎于师氏者,未之有也。
[四]不能修学至理,乃街卖于市廛,人不信之,谓乎虚谬,故云弃术于市也。然愚者百虑而一得,何自功之有耶?◎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自作巧)[作"自巧"][1],《太素》作"自功"。
[五]今详"熟"当作"孰"。
[六]呜呼,叹也。窈窈冥冥,言玄远也。至道玄远,谁得知之?孰,谁也。拟于天地,言高下之不可量也。配于四海,言深广之不可测也。然不能晓谕于道,则授[2]明道而成暗昧也。晦,暗也。
【校注】
[1]《素问校讹》:"元椠本'自作'乙。"据改。
[2]元本"授”作“受"。
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二十三
著至教论[1] 恤音戍。
示从容论 砭方验切[2]。
疏五过论 沮七余切[3]。惮音但。佚音逸[4]。葆音保[5]。
征四失论 徇[6]。
【校注】
[1]元本此篇有"惋乌贯切"条,无下"恤音戊"条。
[2]《〈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验’作‘念’。"元本上有"寃胡既切"条。
[3]元本无此条。
[4]元本无此条。
[5]《素问校讹》:"古钞本、元椠本作‘音保’。"《〈素问校讹〉校补》:"‘葆’及‘侠’的注音,古钞本、元椠本在《征四失论》。"
[6]《〈素问校讹〉校补》:"‘徇’,此字无注音,古钞本、元椠本亦无注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