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万氏家传伤寒摘锦· 卷之下

少阴禁忌不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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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阴禁忌不可犯

经曰: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宜用大承气汤下之。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脉微者为阳虚,不可发汗,汗之则亡阳;尺脉弱涩者为阴虚,不可下,下之则亡阴,宜四逆汤。

经曰: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言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太阳中风被火劫亦谵语,小便难,表里同也。二经有此火逆,小便利者,可治。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此二证皆犯强发少阴汗之禁。

按六经证治,惟少阴传变与太阳相同,如通脉四逆汤、四逆散、真武汤证俱有加减法,谓有或为之证,亦由太阳小青龙、小柴胡之类是也。盖足少阴,肾也,足太阳、膀胱也,二经相为表里,故其证亦相通,少人知斯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