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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订伤寒秘要便读· 妇人伤寒

产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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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证

产后伤寒也慢医,气虚血弱要先知,

任君发散和攻药,四物人参总莫离。

气虚恶寒,血虚发热。故产后寒热如疟状者,不可便认为外感,宜四物汤倍芎、归,加软柴胡、炒干姜、人参佐之;恶露停阻发热者,小柴胡汤加赤芍、当归、生地、灵脂、桃仁、姜煎服;发热昼静夜剧者,四物汤去芍药,加柴胡;外热内烦闷乱者,人参当归散;蒸乳发热者,四物汤加参、芪、白术、花粉。

仲景云:亡血虚家不可汗。

丹溪云:虽有他证,以末治之。故产后诸症,必以四物汤为主,乃养血之源也。如果感冒风寒,憎寒、壮热,头痛、身痛,脉紧数者,宜兼补以散邪,随机活法,存乎人耳。大概表用参苏散加减;半表半里,小柴胡汤加减;全在里者,承气汤加减或加甘草。虚弱甚而里急者,大柴胡汤加人参;咳喘痰盛,坐卧不安者,旋复花汤;头疼、面赤、气喘,竹叶防风汤。余参妇科门。《百问》云:妇人大病药有序,产前安胎产后补,然后用药疗伤寒,病稍退时药即去。

又云:气口紧盛下为宜,人迎紧盛汗乃是,左手关脉若脉紧,当救血室和营卫,只宜发汗不宜攻,汗则液通病去矣。

凡伤寒用药皆不必尽剂,与杂病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