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祝味菊伤寒新义· 伤寒新义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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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龙骨四两 牡蛎五两,熬 蜀漆三两,洗去腥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桂枝汤,今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

注 伤寒脉浮,太阳表证也,医者不按法以助其蒸发机能之调节,反以火迫劫汗,大汗亡阳,以致神经虚扰,惊狂不安,陷于虚脱之境,故主以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牡之救逆汤,则表解阳回而危象消失矣。

一一八、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按:前人谓三“弱”字当俱是“数”字,若是“弱”字,热从何有?不但文义不属,且论中并无此说。当从之。

注 太阳病阳郁于里,外形虽作伤寒之状,脉则不弦紧而数,数为热甚,必津液被灼而口渴。如发热而脉浮数,为热郁于表之候,解之当发汗以和表;发热而脉沉数,又为热结于里之征,解之又应攻下以和里。凡见数脉,无论在里在表,均无用火劫迫之理,致使神经错乱而谵语也。

一一九、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注 太阳病误以火熏之,津液被伤,不得汗出,热甚于里,人必烦躁。如经过六七日,营卫机能不能调节,热必更甚,迫血下溢于肠而清血也。名为火邪者,因火为害也。

解 “清血”,清血即圊血,谓肠出血也。

一二○、脉浮热甚,而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

注 脉浮热甚,表实证也,反以治虚之法治之,则火热必迫血上溢,而咽

燥吐血也。

一二一、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注 微数之脉,阴虚有热也。灸法追虚而不能散热,今脉见微数,乃阴液不足,而用此追虚寒之法以逐阳实之热,火邪为害则血球崩坏矣。灸法之火势虽微,然内攻之力,有焦骨伤筋之可能,故血球崩坏而难回复也。

一二二、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注 脉浮为病之障碍在表,宜借汗以调节之,若误用火灸伤其血液,则蒸发机能不能调节,致生温因火而盛,荣养液被其煎灼,腰以下之神经乃失濡养而麻痹,此种现象纯为误灸所致,故名火逆。

一二三、欲自解者,必当先烦,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注 此承上条,言正气之自然疗能亢进,欲自解者,必先见因邪正相争而起烦躁之象,乃津和汗出而解。何以知其欲自解?以脉浮为正气向外抵抗之象故也。

一二四、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也。

桂枝加桂汤方

桂枝五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甘草三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桂枝汤,今加桂满五两。所以加桂者,以能泄奔豚气也。

注 表病用烧针强迫其汗,血液大伤,神经受扰,病者如不慎于寒,针处为所侵袭,则组织变硬,红肿如核,内脏神经重为寒气袭迫,即乱如惊豚奔走,上攻心胸矣。灸其核上各一壮,以祛局部之寒,再以桂枝汤加桂以助心阳和营卫,则伤者复而乱者定矣。

解 “一壮”,谓用艾炷灸其病灶处一次也。

一二五、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

桂枝一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龙骨二两 牡蛎二两,熬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注 此证误而又误,虽未至惊狂亡阳之境,然烦躁则为外邪未解之候,亦真阳欲亡之机,故用桂、甘和阳以解外,用龙骨、牡蛎之镇摄以安内也。

一二六、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注 太阳伤寒,妄加温针,以损血液而动神经,其结果必生惊悸也。

一二七、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注 太阳病自当发热恶寒,今自汗出不恶寒而发热,有似抵抗太过之阳明证,而关上脉细数,乃阳虚津少之象,又非阳明之脉,脉不应证,皆由医吐之过也。病发一二日,正气未衰,津液未耗,此时吐之,不过伤胃,故腹中饥而不欲食也;病至三四日,正气已伤,津液已耗,此时吐之,则中气虚微,津竭胃燥,故糜粥不进,欲食冷食,食之又朝入夕吐,皆由医吐之,而胃肠官能暴伤所致,非消化机能本来之病。暴伤易复,勿妄作关格治疗,使小逆竟成大逆也。

解 “关上”,谓气口之中枝动脉也。

一二八、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注 太阳病本当恶寒,因误吐而伤其津液,则胃中干燥,热盛于里,反不欲近衣而发烦热,此非未经汗下表实之烦,乃为误吐之内烦也。

一二九、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1][注:令:底本原作“今”,据《伤寒论》原条文改。]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注 脉数为热。乃不能消谷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体温放散太过,胃中虚冷,故脉虚数不能消谷而吐也。

一三〇、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注 太阳病淹留十余日而不愈,“心下温温欲吐,胸中痛”,此消化机能障碍,饮食郁滞,正气不能宣畅之象。“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此被大吐下所致,以其大便溏非本自溏,乃因下而溏,此里不和也,故主以调胃承气,随其正气机转而排除之。“若不尔者,不与”谓非由大吐下所致之便溏等症,则不可与调胃承气。“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虽有似柴胡证,然系大吐下所致,实非柴胡证也。“以呕故知极吐下”句,谓呕吐、便溏皆因大吐下所致,深恐后人误认,故反复言之也。

解 “温温欲吐”,谓胃内容物留滞,其气上泛之状也。

一三一、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抵当汤方

水蛭三十个,熬 虻虫三十个,熬,去翅、足 桃仁二十个,去皮、尖 大黄三两,酒浸[注:底本原作“侵”]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下更服。

注 此下凡四条,皆以小便而验血证也。太阳至六七日,表证仍在,里热已炽,而脉沉微,又无结胸证候,其人发狂者,以热蓄于里,不由卫气外达,少腹当见硬满之症。如小便自利者,分泌官能如故,所以然者,以热在里,血液瘀结故也,治之须下其蓄滞之血乃愈,故主以吮血破瘀通便之剂。名抵当者,谓抵当瘀滞之热,而使之下行也。

一三二、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者,血证谛[注:底本原作“缔”]也,抵当汤主之。

注 此言太阳病热结于里,身黄、脉沉结、少腹虽硬而小便不利者,不可认为瘀血证候;必小便自利者,方为血结确征,乃可主以抵当汤。

解 “身黄”,谓分泌机能异常,血流障碍,胆汁色素溢于皮肤而然也。

一三三、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