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甘草粉蜜汤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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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曰:病腹……蛔虫。

[诠解]

本条用哀主对比手法,论述蛔虫腹痛的脉证特点。问臼:“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答臼:腹中痛游图于寒邪侵袭脾气所引起,其脉则当沉,或见弦;若腹痛因蛔虫扰动所引起的腹痛,则脉必不沉不弦。而反见洪大之脉,乃是螭虫骚动气血,热气外浮之象。同时伴有腹痴时作时止,噁心呕吐,吐涎沫,面生白色虫斑,睡中龋齿,欲食不化,大便失调,鼻孔奇痒等证。

[选注]

《金匮要略心典》:“腹痛脉多伏,阳气内闭也;或弦者,邪气入中也。若反洪大,则非正气与外邪为病,乃蚘动而气厥也,然必兼有吐涎、心痛等证,如下条所云,乃无疑耳。”

蛔虫……汤主之。

[甘草粉蜜汤]方

甘草二两一两重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差即止。

[词解]

毒药不止;《本草经》将药物分成上、中、下三品,下品多毒。毒约不止,是指用过多种驱虫毒药,不能制止。

[诠解]

本条论述蛔虫病的证治,蛔虫寄生于肠,动扰不安、若上扰于胃,则壤泉开放,故令人吐诞;蛔动则痛,蛔下则止,所以心痛发作有时。此证若用毒药折之,则与虫相恶,而虫不受,故曰:“毒药不止”。

治以甘草粉蜜汤。乃是用甘味药投虫所好于先,继之铅粉杀虫于后。况甘草、白蜜又有养胃和中,缓急止痛,以防铅粉之毒。铅粉毒性甚剧,不宜多服,故方后注云:“差即止”。

本方中的粉,有的注家认为是“米粉”。其味甘,性灭。有和胃,解毒,缓急的作用,因服杀虫药后,吐涎腹痛不止,胃中不和,胃气已伤,故用米粉,养胃和中,安蛔止痛,待正气恢复,病快缓和,然后再用杀虫药,其说供参考。

[选注]

《金匮玉函经二注》:“夫饮食入胃,胃中有热则虫动,虫动则胃缓,胃缓则廉泉开,故吐涎。蚘上入嗝故心痛,蚘闻食臭出,得饮则安,故发作有时也。毒药不止者,蚘恶之不食也。蚘喜甘,故用甘草蜜之甘,随所欲而攻之,胡粉甘寒,主杀三虫,蚘得计则头向上而喜食,食之即死,此反佐以取之也。”

[病案举例]

王氏妇,年二二十余,素有蛔虫病史, 1943 年仲夏,旧恙复发,脘腹耕痛,呕吐不纳,辗转反侧,坐卧不宁。自服山道年药片无效,嘱余诊视。以驱虫理气之剂,数服不应,患者故请别筹良法,因忆《金匮要略》有甘草粉蜜汤方,主治蛔虫病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者,葛与试之。遂用生甘草 15 克,煎汤去滓,加入铅粉 5 克,白蜜 30 毫升拌匀,煎如薄粥状,分二次温药,初期稍安,再服痛呕渐止,次日大便排出蛔虫二十余条,从此痊愈。

(摘自《浙江中医学院学报》2:14,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