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禁论第五十二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岐伯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在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
木位东,金位西。物生于春藏于秋,肝肺应之。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阳外阴内,故心主表而肾主里。部者,统属之词。阴为阳守故曰治。脾者,孤脏以灌四旁,故为之使。胃为气血之海,如市陈百
物也。
鬲肓之上,中有父母。
林云:杨上善云:心下膈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于气,心主于血,共营卫于身,故为父母。
七节之旁,中有[小]心。
林云:《太素》作志心。杨上善云:脊有三七二十一节,肾者下七节之旁。肾神曰志,五脏之灵皆名为神,神之所以任得名为志者,心之神也。按心肾交而智慧出,故心有存谓之志。志者,心之所以任物者也,故曰志心。
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王注: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顺之福延,逆之则咎至。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
林云:全元起本作欠。注云:肾伤则欠,子母相感也。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
气迫入肺不及泄也。《甲乙经》作三日死。
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甲乙经》作十五日死。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胆气逆于胃。
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动胃之大经,胃气倾竭也。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王注:溜脉,手太阳任脉之交会,手太阳脉自颧而斜行至目内眦,任脉自鼻鼽两旁,上行至瞳子下,故为盲。
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
王注:脑户穴在枕骨,上通于脑中,真气泄故死。
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
舌下,任脉之廉泉穴。出血不止伤肾,故喑。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
布络,即散络也。足下,当然谷之分络。中之脉,则肾脉也。血不出,则气并归之故肿。
刺郄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足太阳脉刺宜浅,过刺则僵仆脱色。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
气街,足阳明穴,胆之会所。鼠仆,一名鼠鼷,腿班上肉结高处,其上一寸即气街穴也。
刺脊间,中髓为伛。
骨之精气泄,故身踡曲。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
乳根蚀腐。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
中内陷,谓刺太深,伤在内陷中之脉也,伤肺故耳。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
肺脉所留。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无刺大劳人,无刺新饱人,无刺大饥人,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人。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阴股大脉,脾之脉也,脾气竭尽则死。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
王注:客主人穴在耳前,上廉起骨开口有空,手少阳、足阳明脉之交会,刺太深,则交脉破决而耳内之脉漏,脉漏则气不营故聋。
刺膝膑,出液为跛。
筋伤故也。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肺脉也。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虚不宜刺,刺而出血故曰重虚。足少阴脉挟舌本,经虚气不上,故舌强难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脉之动为喘逆仰息。
肺气泄也。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
尺泽穴过深,恶气归之。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尿。
王注:肾之络也。冲脉与少阴之络,并循阴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令人遗尿也。
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
肺脉横出腋下,伤肺故然。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
胞气外泄,恶气归之。
刺腨肠内陷,为肿。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
匡,目眶也。漏,泪出不止也。匡上陷骨中目系肝之脉也。肝为泪,肝伤故漏,甚则目系绝而为盲也。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王注:诸筋者皆属于节,津液渗润之,液出则筋干,故不得屈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