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伤寒论本义· 卷之首

论伤寒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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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伤寒例

《伤寒例》,叔和氏修辑医圣之书,发其凡例也。列于论首,名之曰“例”。标题原未有序字,后人以其文近于序,故更名之曰“序例”。成氏注之,方氏删之,喻氏驳之,程氏嘻笑且怒骂之,以为僭滥,以为悖谬。愚平心静气论之,其意亦未大舛,特欲推广伤寒于伤寒外耳,不知《伤寒论》原非耑论伤寒内也。《例》之大概,谓四时皆有外感之气,惟冬月乃正伤寒之名,欲推广而反拘执矣。更为引申,春温、夏暑,虐病、疫病,原思于伤寒外,多所论列。因医圣自序中言伤寒疑似之间,误人阶历,故欲辨其是非,以附益原书之义也。但于诸证不为条分缕析,一如凡例之制,乃参杂反复,笼统铺叙以成文。既无太史公伯夷列传手笔,必见方凿圆枘,否则重楼叠嶂矣。例不成例,序不成序,是其才力不逮,体认之未真以尊崇阐发之心,竟成儒者谈禅。自分两歧,迄难合一,何也?以医圣原兼万病而论其一;叔和之例,欲分万病为万也。至于详明时令气化,以别疾病感受,仍是分析异同之见,何其冗乱无纪乎?因而及于药治之迟早,风土之凉燠,似为明切,实皆郭廓,不能得《伤寒论》之精深。虽欲有言,不能不流于冒语也。复叙六经伤寒,及两感之脉证,与各有愈期不治之故,在《伤寒论》中已明,此非赘疣耶。最是初感风寒二邪,大关巨节,默无分剖,又何疏乎,却将坏证牵入温疟等症。既明温、暑、疟、热、疫证,不同伤寒,分时异感,各成一病,又忽有四变之说,殊觉自相秦越。更及迟治误治诸条,曰若曰凡,纵再增益千百,亦苦于挂少漏多。发凡起例,不言全书持纲携领之处,而以已意,泛滥举之曰,此书之例。书自书而例自例,何以使人读例而得书之简洁精微乎。将徒画蛇之足,续凫之径而已。未虽明生愈死亡之机,终亦不可胜言。总因不能合全书以为体会,其易简之善,著为知从之法,乃以为既缉是出,不可不以推广为发明,本欲附骥名彰,立言不朽。抑知后人不少假供,细加指摘也耶。愚故原其初念,本在遵循,非蒙违戾,而智浅才薄,不能心得全书精义,乃欲以多求胜,备其阙略。岂知医圣之文,言近而指远,辞简而意该乎。然医圣数千年正学,赖此不坠,其功亦不在卫敬仲诗序之下。诗序虽经朱子删校,而古远所传,于今不泯。则叔和之例,可以比照杜氏,以例例春秋矣。至可例与否?例之当否?其例具在,叔和不能自达其意者,后之读例君子,可以代明,何必削之,不许天下共见闻,而求公是耶。凡例未闻有注,成氏注之,亦姑存副,方氏谓以传先经非体。愚谓例也,非传也。传必附经,例则仍可首列也。倘叔和当日能将所谓温、暑、虐、热、疫诸证,各就端门,分撰附经,详其脉论,精言治法,以述寓作,如朱子之补太学,岂非医圣之高弟,医门之功臣乎?不能为此,而于例中丛脞①[注:琐碎。陆龟蒙《笠泽丛书序》:“丛脞,犹细碎也。”]言之。吾知其于此数证,原委亦未大明,约略敷衍,不意乃成罪案,因此没其缉书原志,则亦大可惜矣。故代明其意于例之简端云尔。

伤寒例 王叔和著 成无己注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②[注:赵本作“冰列”。],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

春夏为阳,春温夏热者,以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故也;秋冬为阴,秋凉而冬寒者,以阴之动始于清,盛于寒故也。

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

冬三月,纯阴用事,阴乃伏藏,水冰地坼,寒气严凝。当是之时,善摄生者,出处固密,去寒就温,则不伤于寒。其涉寒冷,触冒霜雪为病者,谓之伤寒也。

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

春风夏暑,秋湿冬寒,谓之四时之气。

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

热为阳,阳主生;寒为阴,阴主杀。阴寒为病,最为肃杀毒厉之气。

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①[注:此原脱,据赵本、成本补。]者,热极重于温也。

《内经》曰:先夏至日为温病,后夏至日为暑病。温暑之病,本伤于寒而得之,故大医均谓之伤寒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反②[注:原作“复”,据赵本改。]大寒,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

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四时气候不正为病,谓之时行之气。时气所行为病,非暴厉之气,感受必同,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也。

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①[注:古人以北斗柄移动的方位测度季节的历法。《鸡冠子·环流》:“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宋书·礼志》:“以正岁斗建为节,此历数之序。”]占之。

四时正气者,春风夏暑,秋湿冬寒是也。时行者,时行之气是也。温者,冬时感寒至春发者是也。疫者暴厉之气是也。占前斗建,审其时候之寒温,察其邪气之轻重而治之,故下文曰:

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蛰二月节后,气渐和暖,向夏大热,至秋便凉。

冬寒春暖,夏热秋凉,为四时之正气也。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九月十月,寒气尚微,为病则轻;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严,为病则重;正月二月,寒渐将解,为病亦轻。此以冬时不调,适有伤寒之人,即为病也②[注:九月十月……即为病也 此五十四字,原作“注文”,非。据赵本改。]。

此为四时正气,中而即病者也。

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为①[注:为原作“曰”,据赵本改。]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亦有轻重,为治不同,证如后章。

此为时行之气,前云“冬时应寒,而反大温”者,是也。

从立春②[注:春原作“秋”,据赵本、成本改。]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此为温病也。《内经》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此为疫气也。是数者,以明前斗历之法,占其随时气候,发病寒热,轻重不同耳。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

节气十二,中气十二,共二十四气。《内经》曰:“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

然气候亦有应至而③[注:而赵本作“仍”。]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

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

疑漏或有至而去,此一句。按《金匮要略》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之太过,何故也?师曰: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为至而不至。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为至而太过也。经曰:至而和则平,至而盛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即是观之,说漏明矣。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

《内经》曰:阴阳者天地之道。清阳为天,动而不息。浊阴为地,静而不移。天地阴阳之气,鼓击而生春夏秋冬,寒热温凉,各正一气也。

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春暖为夏暑,从生而至长也;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致杀也。

是故冬至之后,一阳交升,一阴交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

十月六爻皆阴,坤卦为用。阴极阳来,阳生于子。冬至之后,一阳交升,一阴交降,于卦为复,言阳气得复也。四月六爻皆阳,乾卦为用,阳极阴来,阴生于午。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于卦为姤,言阴得遇阳也。《内经》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

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

阳生于子,阴生于午,是阴阳相接,故曰合。阳退于酉,阴退于卯,是阴阳相背,故曰离。《内经》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

阴阳交易,人变病焉。

大地阴阳之气,既交错而不正,人所以变病。《内经》曰: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

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

《内经》曰:养生者,必顺于时。春夏养阳,以凉以寒;秋冬养阴,以温以热,所以然者,从其根故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

不能顺四时调养,触冒寒温者,必成暴病。医者当在意,审详而治之。

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秋①[注:赵本同,成本作“春”]必病②[注:原作“痎”,据赵本、成本改]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

当春之时,风气大行。春伤于风,风气通于肝,肝以春适王,风虽入之,不能即发。至夏肝衰,然后始动,风淫末疾,则当发于四肢。夏以阳气外盛,风不能外发,故攻内而为飧泄。飧泄者,下利米壳不化,面色黄。当秋之时,湿气大行,秋伤于湿,湿则干于肺,肺以秋适王,湿虽入之,不能即发,至冬肺衰,然后湿始动也,雨淫腹疾,则当发为下利。冬以阳气内固,湿气不能下行,故上逆而为咳嗽。当夏之时,暑气大行,夏伤于暑,夏以阴为主内,暑虽入之,势未能动,及秋阴而阳为内主,然后暑动,传阴而为痎疟。痎者二日一发,疟者一日一发。当冬之时,寒气大行,冬伤于寒,冬以阳为主内,寒虽入之,势未能动,及春阳出而阴为内主,然后寒动,传阳而为温病。是感冒四时正气为病,必然之道。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

《内经》曰: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依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仲景之书,逮今千年,而显用于世者,王叔和之力也。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食居亦异。是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东方地气温,南方地气热,西方地气凉,北方地气寒,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是土地湿凉高下不同也。东方安居食鱼,西方陵居华食,南方湿处而食酸,北方野处而食乳,是食居之异也。东方治宜砭石,西方治宜毒药,南方治宜微针,北方治宜灸焫,是四方医治不同也。医之治病,当审其土地所宜。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

《内经》曰: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是伤寒为病热也。《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是热虽甚不死。

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表里俱病者,谓之两感。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太阳为三阳之长,其气浮于外,故尺寸俱浮,是邪气初入皮肤,外在表也,当一二日发。风府,穴名也。项中央,太阳之脉,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是以上连风府,其经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故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侠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

阳明血气俱多,尺寸俱长者,邪并阳明,而血气淖溢也。太阳受邪不已,传于阳明,是当二三日发。其脉侠鼻者,阳明脉起于鼻,交颔中络于目,阳明之脉正上颇①[注:颧骨。《集韵、没韵》:“颇,面颧。”《内经·太素》:“幽痛颇肿。”杨上善注:“颇谓面颧秀高骨也。”],还出系目系。身热者,阳明主身之肌肉。《针经》曰:阳明气盛,则身以前皆热;目疼、鼻干者,经中客邪也;不得卧者,胃气逆不得从其道也。《内经》曰:胃不和,则卧不安。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内经》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春脉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阳受邪也。二三日,阳明之邪不已,传于少阳,是当三四日发,胸胁痛而耳聋者,经壅而不利也。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府者,可汗而已。

三阳受邪,为病在表,法当汗解,然三阳亦有传入府者,入府则宜下,故云:未入府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阳极则阴受之,邪传三阳既遍,次乃传于阴经。在阳为在表,在阴为在里,邪在表则见阳脉,邪在里则见阴脉。阳邪传阴,邪气内陷,故太阴受病,而脉尺寸俱沉细也。自三阳传于太阴,是当四五日发也。邪入于阴,则渐成热,腹满而嗌干者,脾经壅而成热也。

尺寸俱沉细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肾水也。性趣下,少阴受病,脉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阴之邪不已,至五六日,则传于少阴也,是少阴病,当五六日发。人伤于寒,则为病热。谓始为寒,而终成热也。少阴为病,口燥、舌干而渴,邪传入里,热气渐深也。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缓者,风脉也。厥阴脉微缓者,邪传厥阴,热气已剧,近于风也,当六七日发。以少阴邪传于厥阴,烦满而囊缩者,热气聚于内也。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

三阴受邪,为病在里,于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则宜汗。故云:已入于府者可下而已。经曰:临病之工,宜须两审。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评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荣卫不行,府脏不通,则死矣。

阴阳俱病,表里俱伤者,为两感。以其阴阳两感,病则两证俱见。至于传经,则亦阴阳两经俱传也。始得一日,头痛者太阳,口干、烦满而渴者少阴。至二日,则太阳传于阳明,而少阴亦传于太阴,身热评语者阳明,腹满不欲食者太阴。至三日阳明传于少阳,而太阴又传于厥阴,耳聋者少阳,囊缩而厥者厥阴。水浆不入,不知人者,胃气不通也。《内经》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云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谓三十六经俱病,荣卫之气不得行于内外,府脏之气不得通于上下;至六日、府脏之气俱尽,荣卫之气俱绝,则死矣。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小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六日传遍三阴三阳之气皆和,大邪之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间者,瘳也。十二日传经尽,则当瘳愈。若过十三日已上不瘳,尺寸之脉沉陷者,即正气内衰,邪气独胜,故云大危。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坏病证①[注:病证 原作“证病”成本同,据赵本改。]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为温疟。\n异气者,为先病未已,又感别异之气也。两邪相合,变为他病,脉阴阳俱盛者,伤寒之脉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则为前病热未已,再感于寒,寒热相传,变为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

此前热未歇,又感于风者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风来乘热,故变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遇②[注:遇 赵本此前有“更”字。]温热变为③[注:为 原脱,据成本、赵本补]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热者也。阳主表,阴主里,洪数实大皆热也。两热相合,变为温毒,以其表里俱热,故为病最重也。

阴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此

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气者也。温热相合,变为温疫。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差,以成痼疾。

凡觉不佳,急须求治,苟延时日,则邪气入深,难可复制。《千金》曰:凡有少苦,似不如平常,即须早道,若隐忍不治,冀望自差,须臾之间,以成痼疾,此之谓也。

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小儿气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于滋蔓。

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

腠理者,津液凑泄之所,文理缝会之中也。《金匮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邪客于皮肤,则邪气浮浅,易为散发,若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匮玉函》曰:生候长存,形色未病,未入腠理,针药及时,服将调节,委以良医,病无不愈。

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邪在皮肤,则外属阳而易治。邪传入里,则内属阴而难治。《内经》曰: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府,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怠于皮肤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不可备虑。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

《千金》曰:凡始觉不佳,即须治疗。迄至于病,汤食竞进,折其毒势,自然无差。

若或差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

传有常也,变无常也。传为循经而传,如太阳传阳明是也;变为无常之变,如阳证变阴证是也。邪既传变,病势深也。《本草》曰:病势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服药不①[注:此原作“正”,据赵本、成本改]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内经》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

凡中风与伤寒为病,自古通谓之伤寒。《千金》曰:夫伤寒病者,起自风寒,入于腠理,与精气争分,荣卫偏隔,周身不通而病。

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

始自皮肤入于经络,传于脏腑是也。

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

风寒初客于皮肤,便投汤药,温暖发散而当者,则无不消散之邪。

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解表而后下之,则无复传之邪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

表证虽罢,里不至大坚满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敛成实,下之则里虚,而邪复不除,犹生寒热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

外无表证,里有坚满,为下证悉具。《外室》云:表和里病下之则愈。下证既俱,则不必拘于日数。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下之不当,病轻者,证犹变易而难治,又矧重者乎?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表为阳,里为阴。阴虚者,阳必凑之,阴盛之邪,乘其里虚,而入于府者,为阳盛阴虚也。经曰: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者是矣。下之除其内热而愈,若反汗之,则竭其津液而死。阴脉不足,阳往从之,阳脉不足,阴往乘之,阴邪乘其表虚,客于荣卫之中者,为阳虚阴盛也。经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阳中,则洒淅恶寒者是矣。汗之散其表寒则愈,若反下之,则脱其正气而死。《经》曰: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

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

神丹者,发汗之药也。甘遂者,下药也。若汗下当则吉,汗下不当则凶,其应如影随形,如响应声。

况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

桂枝汤者,发汗药也;承气汤者,下药也。《金匮玉函》曰:不当汗而强与汗之者,令人夺其津液枯槁而死。不当下而强与下之者,令人开肠洞泄,便溺不禁而死。

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

投汤不当,则灾祸立见,岂暇计其日数哉!

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今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用①[注:此原作“妄”,据赵本改。]意者,乃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大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唯明者居然能获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两感病俱作,欲成不治之疾,医者大宜消息,审其先后次第而治之。若妄意攻治,以求速效者,必至倾危之败。

凡发汗,温服②[注:赵本作“暖”字。]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重病者一日一夜,当晬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发汗药须温暖服者,易为发散也。日三服者,药势续也。病势稍重,当促急服之,以折盛热,不可拘于本方。设药病不相对,汤入即便知之。如阴多者,投以凉药,即寒逆随生;阳多者,饮以温剂,则热毒即起,是便有所觉。晬时者,周时也。一日一夜服汤药尽剂,更看其传,如病证犹在,当复作本汤,以发其汗。若服三剂不解,汗不出者,邪气大甚、汤不能胜,必成大疾。《千金》曰:热病,脉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依证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①[注:原作“欲”,《医统》本同,据赵本、成本改。]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热在上焦,则为消渴,言热消津液,而上焦干燥,则生渴也。大热则能消水,热少不能消之,若强饮,则停饮变为诸病。至七八日阳胜气温,向解之时,多向生大渴,亦须少少与之,以润胃气,不可极意饮也。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者,为水饮内停而不散,不可更与之。忽然阳气通,水气散,先发于外,作大汗而解。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

小渴者,为腹中热少,若强与水,水饮不消,复为诸饮病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动数之脉,邪在阳也,汤入而变迟者,阳邪愈也。浮大之脉,邪在表也,而复减小者,表邪散也。病初躁乱者,邪所烦也,汤入而安静者,药胜病也。是皆为愈证。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

五十九穴者,以泻诸经之温热。《针经》曰:热病取之诸阳,五十九穴,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而补其不足。所为五十九,足亦如是。头入发际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痏①[注:针灸施术后穴位上的瘢痕。《素问》“刺手中指次指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此引申为穴位。];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痏;耳前后,口下各一,项中一穴,凡六痏;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又《内经》曰:热俞五十九,头上五行,行五者,以泻诸阳之热逆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气冲、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云门、髀②[注:髂上骨、《玉篇,骨部》“髀,髀脆,髂上骨。”]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也。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

人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九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穴有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其灸刺之禁,皆肉薄骨解之处,血脉虚少之分,针灸并中髓也。

凡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六损。

四脏气绝者,脉四损;五脏气绝者,脉五损;五脏六腑俱绝者,脉六损。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

《内经》曰:脉者,血之府也。脉实血实,脉虚血虚,寒则伤血,邪并于血,则血盛而气虚,故伤寒者,脉盛而身寒。热则伤气,邪并于气,则气盛而血虚,故伤暑者,脉虚而血热。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脉阴阳俱盛,当汗出而解,若汗出不解,则邪气内胜,正气外脱,故死。《内经》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千金》曰:热病已得汗,脉尚躁盛,此阳脉之极也,死。

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脉阴阳俱虚者,真气弱也,热不止者、邪气胜也。《内经》曰:病温虚甚者,死。

脉至乍疏乍数者,死。

为紧急而不软,是中无胃气,故不出日而死。

谵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

谵言妄语,阳病也。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为脉病相应。若身逆冷,脉沉细,为阳病见阴脉,脉病不相应,故不过一日而死。《难经》曰: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

此以前,是伤寒热病证候也。

辨脉平脉二篇中韵语①[注:辨脉平脉二篇中韵语 此标题系作者所加。]

按 辨脉后平脉前,有韵语一段,似叔和氏所撰,固置之二篇之首,盖冒语之体也。辨者辨论以别之,平者平章以定之也,务在解其疑惑,明其确当,唯诊视之无舛,斯施治而悉协矣。盖信好之怀,既孚古人,真赝之讥,遑恤来者乎。况开卷立议,发明宣导,其志有可尚焉。即果出王氏,亦可首列也。

问曰②[注:问曰……传与贤人 此二百六十八字、赵本、成本列于《平脉法》之首。]:脉有三部,阴阳相乘,荣卫血气,在人体躬。呼吸出入,上下于中,因息游布,津液流通,随时动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观脉,大小不同;一时之间,变无经常;尺寸参差,或短或长;上下乖错,或存或亡;病辄改易,进退低昂;心迷意惑,动失纪纲。愿为具陈,令得分明。师曰:子之所问,道之根源。脉有三部,尺寸及关,荣卫流行,不失衡铨。肾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经常,不失铢分,出入升降,漏刻周旋。水下百③[注:百 此原作“二”,据赵本改。]刻,一周循环,当复寸口,虚实见焉,变化相乘,阴阳相干。风则浮虚,寒则牢坚,沉潜水畜④[注:畜 此原作“澑”,据赵本,《医统》本改。],支饮急弦,动则为痛,数则热烦,设有不应,知变所缘。三部不同,病各异端太⑤[注:太 赵本作“大”字。]过可怪,不及亦然。邪不空见,终①[注:此原作“中”,据赵本改。]必有奸,审察表里,三焦别焉。知其所舍,消息诊看,料度府脏,独见若神。为子条记,传与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