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病论篇第四十七
[一]
按:本篇包括以下内容:论"人有重身,九月而瘖"的原因及处理;论息积、伏梁、疹筋、厥逆头痛、脾瘅、胆瘅、厥、癫疾、肾风诸病的临床表现、病理及治法、预后;论"五有余、二不足"的临床表现、病理及其预后。
自"黄帝问曰人有重身"至"故曰疹成也"见于《太素》卷三十《重身病》;自"帝曰病胁下满气逆"至"药不能独治也"见于《太素》卷三十《息积病》;自"帝曰人有身体"至"动之为水溺涩之病也"见于《太素》卷三十《伏梁病》;自"帝曰人有尺脉数甚"至"黑色见则病甚"见于《太素》卷三十《疹筋》;自"帝曰人有病头痛"至"故令头痛齿亦痛"见于《太素》卷三十《头痛病》;自"帝曰有病口甘者"至"治之以兰除陈气也"见于《太素》卷三十《脾瘅消渴》;自"帝曰有病口苦"至"治在阴阳十二官相使中"见于《太素》卷三十《胆瘅》;自"帝曰有瘛者一日数十溲"至"亦正死明矣"见于《太素》卷三十《厥死》;自"帝曰人生而有病"至"故令子发为癫疾也"见于《太素》卷三十《癫疾》;自"帝曰有病痟然如有水状"至"心气痿者死帝曰善"见于《太素》卷二十九《风水论》。
本篇又分别见于《甲乙经》卷四第二上、卷八第二、卷八第五、卷九第一、卷九第五、卷九第十一、卷十一第二、卷十一第六、卷十二第十。《素问·腹中论篇第四十》有与本篇相关内容。
黄帝问曰:人有重身,九月而瘖,此为何也[一]?岐伯对曰:胞之络脉绝也[一]。
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胞络者,系于肾。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四]。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无治也,当十月复[五]。刺[六]法曰:无损不足、益有馀以成其[2]疹[3]。然后调之[4]。所谓无损[3]不足者,身羸瘦,无用镵石也[人];无益其[4]有馀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故曰疹成也[九五]。
【原注】
[一]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一]重身,谓身中有身,则怀姙[15]者也。瘖,谓不得言语也。妊娠九月,足少阴脉养胎,约气断,则瘖不能言也。
[三]绝,谓脉断绝而不通流,而不能言,非天真之气断绝也。
[四]少阴,肾脉也。气不营养,故舌不能言。
[五]十月胎去,胞络复通,肾脉上营,故复旧而言也。
[六]疹,谓久病也。反法而治,则胎死不去,遂成久固之疹病也。
[七]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此四字。按全元起注云:“所谓不治者,其身九月而瘖,身重,不得为治,须十月满生后复如常也,然后调之。”则此四字本全元起注文,误书于此,当删去之。
[八]姙娠九月,筋骨瘦劳,力少身重,又拒于谷,故身形羸瘦,不可以镵石伤也。
[九]胎约胞络肾气不通,因而泄之,肾精随出,精液内竭,胎则不全。胎死腹中,著而不去,由此独擅,故疹成焉。
【校注】
[1]《甲乙经》“刺”作“治”。
[2]《太素》无“其”字。
[3]《太素》、《甲乙经》无“无损”二字。
[4]《太素》、明监格钞本《甲乙经》无“其”字。
[5]《甲乙经》“疹成也”作“成辜”二字。
[6]全本“姙”作“任”,元本作“妊”。馀或同,不复出校。
帝曰:病胁下满,气逆[1],二三岁不已,是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曰息积[2]。此不妨于食,不可灸[3]刺,积[4]为导引、服药,药不能独治也[5]。
【原注】
[一]腹中无形,胁下逆满,频岁不愈,息且形之,气逆患难,故名息积也。气不在胃,故不妨于食也。灸之则火然内烁,气化为风;刺之则必写其经,转成虚败。故不可灸刺。是可积为导引,使气流行,久[5]以药攻,内消瘀积,则可矣。若独凭其药,而不积为导引,则药亦不能独治之也。
【校注】
[1]《太素》、《甲乙经》“逆”下有“行”字。
[2]《甲乙经》“积”作“贲”。顾校:“‘积’字误,当依《甲乙经》作‘贲’。”
[3]明监格钞本《甲乙经》“灸”作“久”。“久”、“灸”古今字。
[4]《太素》“积”作“精”。
[5]全本“久”作“又”。
帝曰:人有身体髀股胻[1]皆肿,环齐而痛,是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曰伏梁[一]。此风根也。其气溢于大肠而著于肓,肓之原[2]在齐下,故环齐[3]而痛也[二][4]。不可动之,动之为水溺濇之病也[三]。
【原注】
[一]以冲脉病,故名曰伏梁。然冲脉者,与足少阴之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斜入腘中,循胫骨内廉并足少阴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上行者,出齐下同身寸之三寸关元之分,侠齐直上,循腹各行,会于咽喉。故身体髀皆肿、绕齐而痛名曰伏梁。环,谓围绕如环也。
[一]大肠,广肠也。经说大肠,当言回肠也。何者?《灵枢经》曰:回肠当齐右环,回周兼[5]积而下。广肠附脊,以受回肠,左[6]环枣积上下辟大[7]。寻此,则是回肠,非应言大肠也。然大肠、回肠俱与肺合,从合而命,故通曰大肠也。
[一]以冲脉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其上行者,起于胞中,上出齐下关元之分,故动之则为水而溺濇也。动,谓齐其毒药而击动之,使其大下也。此一问答之义与《腹中论》同,以为奇病,故重出于此。
【校注】
[1]《太素》“腨”作“胫”。
[2]詹本“原”作“源”。
[3]吴勉学本、朝鲜活字本“齐”作“脐”。馀或同,不复出校。
[4]《太素》无上四句二十字。
[5]“枣”,读若“叠”。
[6]全本“左”作“右”。
[7]顾校:“《灵枢·肠胃》云‘上下辟,大八寸’,‘大’字属下读。此并引之误矣。”按:《灵枢·肠胃篇第三十一》云:“回肠当脐左环,回周枣积而下,回运还反十六曲,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广肠(传)[傅]者,以受回肠,左环枣者,上下辟,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太半,长二尺八寸。”
帝曰:人有尺脉[1]数甚,筋急而见,此为何病[一]?岐伯曰:此所谓疹筋,是人[2]腹必急,白色、黑色见,则病甚[一]。
【原注】
[一]筋急,谓掌后尺中两筋急也。《脉要精微论》曰:“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中。”今尺脉数急,脉数为热,热当筋缓,反尺中筋急而见,腹中筋当急,故问为病乎。《灵枢经》曰:“热即筋缓,寒则[3]筋急。”
[一]腹急,谓侠齐竖筋俱急。以尺里候腹中,故见尺中筋急,则必腹中拘急矣。色见,谓见于面部也。夫相五色者:白为寒,黑为寒。故二色见,病弥甚也。
【校注】
[1]《太素》无“脉”字,《甲乙经》“尺脉”作“尺肤”。
[2]《太素》无“人”字。
[3]元本“则”作“即”。
帝曰:人有病头痛,以[1]数岁不已,此安得之?名为何病[一]?岐伯曰:当有所犯大寒,内至骨髓。髓者,以脑为主。脑逆,故令头痛,齿亦[2]痛[二]。病名曰厥逆。
帝曰:善[三]。
【原注】
[一]头痛之疾,不当逾月。数年不愈,故怪而问之也。
[二]夫脑为髓主,齿是骨馀,脑逆反寒,骨亦寒入,故令头痛齿亦痛。
[三]全注:人先生于脑,缘有脑则有骨髓。齿者,骨之本也。
【校注】
[1]《甲乙经》无“以”字。
[2]《太素》“亦”下有“当”字。
帝曰:有病口甘者,病名为何?何以得之?岐伯曰:此五气[1]之溢[2]也,名曰脾瘅[一]。夫五味入口,藏于胃,脾为之行其精气。津[3]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二]。此肥美之所发也[三]。此人必数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内热,甘者令人中[4]满,故其气上溢,转为消渴[四]。治之以兰[5],除陈气也[五]。
【原注】
[一]瘅,谓热也。脾热,则四藏同禀,故五气上溢也。生因脾热,故曰脾瘅。
[二]脾热内渗[6],津液在脾,胃谷化馀,精气随溢,口通脾气,故曰口甘。津液在脾,是脾之湿。
[三]新校正云:按《太素》“发”作“致”[7]。
[四]食肥则腠理密,阳气不得外泄,故肥令人内热。甘者,性气和缓而发散逆,故甘令人中满。然内热则阳气炎上,炎上则欲饮而嗌干;中满则陈气有馀,有馀则脾气上溢。故曰其气上溢转为消渴也。《阴阳应象大论》曰:“辛甘发散为阳。”《灵枢经》曰:“甘,多食之令人闷。”[8]然从中满以生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消渴”作“消瘅”。
[五]兰,谓兰草也。《神农》曰:“兰草:味辛热平,利水道,辟不祥、胸中痰瘅也。”除,谓去也。陈,谓久也。言兰除陈久甘肥不化之气者,以辛能发散故也。《藏气法时论》曰:“辛者,散也。”○新校正云:按本草,兰平[9],不言热也。
【校注】
[1]顾校:“‘五气’当谓五味之气。”
[2]吴悌本“溢”作“益”。益、溢古今字。
[3]《太素》无“津”字。
[4]《太素》无“中”字。
[5]《太素》“兰”下重“兰”字,属下读。
[6]“渗”,当作“澡”,读若“燥”。俗书参、果相乱,且受下“津液”类化,故有此误。
[7]按:仁和寺本《太素》仍作“发”。
[8]《灵枢·五味论篇第六十三》云:“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悗心。”
[9]元本“平”上有“性”字。
帝曰:有病(口苦取阳陵泉)[1]口苦者,病名为何?何以得之?岐伯曰:病名曰胆瘅[一]。夫肝者,中之将也,取决于胆,咽为之使[二]。此人者,数谋虑不决,故胆虚[2]气上溢而口为之苦。治之以胆募俞[三]。治[3]在《阴阳十二官相使》中[四]。
【原注】
[一]亦谓热也。胆汁味苦,故口苦。○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无“口苦取阳陵泉”六字。详前后文势,疑此为误。
[二]《灵兰秘典论》曰:“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肝与胆合,气性相通,故诸谋虑取决干胆。咽胆相应,故咽为使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曰[4]:“胆者,中精之府。五藏取决于胆,咽为之使。”疑此文误。
[三]胸腹曰募,背脊曰俞。胆募在乳下二肋外期门下同身寸之五分,俞在脊第十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
[四]言治法具于彼篇。今经已亡。
【校注】
[1]“口苦取阳陵泉”六字据新校正删。
[2]《甲乙经》无“虚”字。
[3]《太素》、《甲乙经》无“治”字。
[4]金本“曰”作“云”。
帝曰:有痈者:一日数十溲,此不足也。身热如炭[1],颈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气逆,此有馀也[一]。太阴脉微细[2]如发者,此不足也。其病安在?名为何病[二]?
岐伯曰:病在太阴,其盛在胃,颇在肺,病名曰厥,死不治[三]。此所谓[3]得五有馀、二不足也。
帝曰:何谓五有馀、二不足?岐伯曰:所谓五有馀者,五病之气有馀也;二不足者,亦病气之[4]不足也。今外得五有馀,内得二不足,此其[5]不表不里,亦正死期[6]矣[四]。
【原注】
[一]是阳气大盛于外,阴气不足,故有馀也。○新校正云:详此十五字,旧作文写。按:《甲乙经》、《太素》并无此文。再详,乃是全元起注,后人误书于此,今作注书。
[二]癃,小便不得也。溲,小便也。颈膺如格,言颈与胸膺如相格拒不顺应也。人迎躁盛,谓结喉两旁脉动盛满急数,非常躁速也,胃脉也。太阴脉微细如发者,谓手大指后同身寸之一寸骨高脉动处脉,则肺脉也。此正手太阴脉气之所流,可以候五藏也。
[三]病癃溲,身热如炭,颈膺如格,息气逆者,皆手太阴脉当洪大而数,今太阴脉反微细如发者,是病与脉相反也。何以致之?肺气逆陵于胃,而为是上使人迎躁盛也,故曰病在太阴,其盛在胃也。以喘息气逆,故云厥亦在肺也。病因气逆,证不相应,故病名曰厥,死不治也。
[四]外五有馀者:一、身热如炭;二、颈肤如格;三、人迎躁盛;四、喘息;五、气逆也。内二不足者:一、病癃,一日数十溲;二、太阴脉微细如发。夫如是者,谓其病在表,则内有二不足;谓其病在里,则外得五有馀。表里既不可冯,补写固难为法,故曰此其身不表不里,亦正死明矣。
【校注】
[1]《太素》“炭”作“炭火”。
[2]《甲乙经》“太阴脉微细”作“太阴脉微”,上有“阴气不足则”五字。熊本、赵本“微细”作“细微”。
[3]《太素》、《甲乙经》无“所谓”二字。
[4]《太素》“病气之”作“二病之气”。
[5]《甲乙经》无“身”字。
[6]《太素》“正死明”作“明死”。
[7]元本“微细”二字互乙。
[8]金本“证”作“之”。
[9]《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肤’作‘膺’。”
[10]金本“冯”作“凭”。
帝曰:人生而有病巅疾者,病名曰何?安所得之?歧伯曰:病名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而不下,精气并居,故令子发为巅疾也。
【原注】
[一]夫百病者,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也。然始生有形,未犯邪气,已有巅疾,岂邪气素伤邪?故问之。巅,谓上巅,则头首也。
[二]精气,谓阳之精气也。
【校注】
[1]《太素》无“所”字。
[2]此次所用朝鲜小字本“精气”旁注“阴阳”二字。
帝曰:有病庞然如有水[1]状,切其脉大紧,身无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名为何病[一]?
岐伯曰:病生在肾,名为肾风[一]。肾风而不能食,善惊,惊已[2],心气[3]痿者,死[一]。
帝曰:善。
【原注】
[一]庞然,谓面目浮起而色杂也。大紧,谓如弓弦也。大即为气,紧即为寒,寒气内薄,而反无痛,与众别异常[4],故问之也。
[一]脉如弓弦,大而且紧,劳气内稽,寒复内争,劳气薄寒,故化为风,风胜于肾,故曰肾风。
[一]肾水受风,心火痿弱,水火俱困,故必死。
【校注】
[1]《太素》、《甲乙经》“水”作“水气”。
[2]《甲乙经》“惊已”作“不已”,《太素》“已”作“以”。
[3]《太素》无“气”字。
[4]顾校:“常”当作“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