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一]
按:本篇主要论述禁针之处、禁针之人及误刺之害,包括以下内容:"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五脏在内,各有部次,"从之有福,逆之有咎",误针则内生灾害。历举误刺之部及所为伤害,或有死日及死候。无刺大醉、大怒、大劳、新饱、大饥、大渴、大惊之人。
自"黄帝问曰愿闻禁数"至"从之有福逆之有咎"见于《太素》卷十九《知针石》。本篇又分别见于《甲乙经》卷五第一上、卷五第四。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二],肺藏于右[三],心部于表[四],肾治于里[五],脾为[六]之使[七],胃为之市[七]。鬲[2]育之上,中有父母[八]。七节之傍,中有小[3]心[九]。从之有福,逆之有咎[十]。
【原注】
[一]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二]肝象木,王于春,春阳发生,散生于左也。
[三]肺象金,王于秋,秋阴收杀,故藏于右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肝为少阳,阳长之始,故曰生。肺为少阴,阴藏之初,故曰藏。"
[四]阳气主外,心象火也。
[五]阴气主内,肾象水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心为五脏部主,故得称部。肾间动气,内治五脏,故曰治。"
[六]营动不已,糟粕水谷,故使者也。
[七]水谷所归,五味皆入,如市杂,故为市也。
[八]鬲育之上,气海居中。气者生之原,生者[4]命之主,故气海为人之父母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心下鬲上为育。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于气,心主于血,共营[5]卫于身,故为父母。"
[九]小心,谓真心神灵之官室。○新校正云:按:《太素》"小心”作“志心"。杨上善云:"脊有三七二十一节,肾在下七节之傍,肾神曰志,五脏之灵皆名为神,神之所在任得名为志者,心之神也。"
[十]从,谓随顺也。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顺之则福延,逆之则咎至。
【校注】
[1]元本、熊本、吴悌本、赵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为”作“谓"。
[2]《甲乙经》"鬲”作“膈"。
[3]《甲乙经》"小”作“志"。按:"志"疑读若"真"。罗常培、周祖谟《汉魏晋南北朝韵部演变研究》(第一分册)中指出:汉代"阳声元部、真部(文部)有些字,齐鲁青徐之间没有韵尾辅音-口,例如“癣”读为“徒”,“鲜”声近“斯”,“殷”读如“衣”。(页七十四)汪启明《先秦两汉齐语研究》云:“‘齐人言殷如衣’,即齐地的一种‘阴阳对转’现象,不是个别的字,而是相当一部分字的群体现象。它从殷商时代末年一直延续到东汉末年,达千年之久。”“真、文、元、耕这几部齐语中相混的字与之、脂、支、微这几部的字相混改读。”(页一六一)
[4]《<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无‘者’字。”
[5]金本、元本“营”作“荣”。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一]。
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二]。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三]。
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四]。
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五]。
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六][1]。
【原注】
[一]心在气为噫。
[二]肝在气为语。○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经》“语”作“欠”。元起云:“肾伤则欠,子母相感也。”王氏改“欠”作“语”。
[三]肾在气为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六日”作“三日”。
[四]肺在气为咳。
[五]脾在气为吞。○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十日”作“十五日”。刺中五藏,与《诊要经终论》并《四时刺逆从论》相重。此叙五藏相次之法,以所生为次,《甲乙经》以心肺肝脾肾为次,是以所克为次,全无起本旧文则错乱无次矣。
[六]胆气勇,故为呕。○新校正云:按:《诊要经终论》“刺中胆”下又云:“刺中膈者,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而[2]死。”
【校注】
[1]《甲乙经》“其动为呕”下有“刺中膈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必死”十六字。
[2]元本无“而”字。
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一][1]。
刺面中溜[2]脉,不幸为盲[三][3]。
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三][4]。
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5]不止,为瘖[四][6]。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五][7]。
刺郄中大脉,令人仆,脱色[六][8]。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七][9]。
刺脊间中髓,为伛[八][10]。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九][11]。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十][12]。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十一][13]。
【原注】
[一]跗为足跗。大脉动而不止者,则胃之大经也。胃为水谷之海,然血出不止,则胃气将倾,海竭气亡故死。
[二]面中溜脉者,手太阳任脉之交会。手太阳脉自颧而斜行至目内眦,任脉自鼻轨两傍上行至瞳子下,故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三]脑户,穴名也,在枕骨上,通于脑中。然脑为髓之海,真气之所聚,针入脑则真气泄,故立死。
[四]舌下脉,脾之脉也。脾脉者,侠咽连舌本,散舌下。血出不止,则脾气不能营运于舌,故瘠不能言语。
[五]布络,谓当内踝前足下空处布散之络,正当然谷穴分也。络中脉,则冲脉也。冲脉者,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则肾脉与冲脉气并归于然谷之中,故为肿。
[六]寻此经郄中主治,与《中诰流注经》委中穴正同。应郄中者以经穴为名,委中,处所为名,亦犹寸口脉口气口,皆同一处尔。然郄中大脉者,足太阳经脉也。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合手太阳。手太阳脉自目内眦斜络于颧。足太阳脉上头下项,又循于足。故刺之过禁,则令人仆倒而面色如脱去也。
[七]气街之中,胆胃脉也。胆之脉循胁里出气街。胃之脉侠齐入气街中;其支别者,起胃下口,循腹里至气街中而合。今刺之而血不出,则血脉气并聚于中,故内结为肿如伏鼠之形也。气街,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一寸动脉应手也。○新校正云:按:别本“仆”一作“鼷”。《气府论》注:“气街,在齐下横骨两端鼠鼷上一寸也。”
[八]伛,谓伛偻,身踡屈也。脊间,谓脊骨节间也。刺中髓,则骨精气泄,故伛偻也。
[九]乳之上下,皆足阳明之脉也。乳房之中,乳液渗泄,胸中气血皆外凑之。然刺中乳房,则气更[14]交凑,故为大肿。中有脓[15]根,内蚀肌肤,化为脓水,而久[16]不愈[17]。
[十]五藏者,肺为之盖,缺盆为之道。肺藏而主息,又在气为咳,刺缺盆中内陷,则肺气外泄,故令人喘咳逆也。
[十一]手鱼腹内,肺脉所流,故刺之内陷,则为肿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肺脉所流”当作“留”字。
【校注】
[1]《甲乙经》“血出不止死”下有“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者死”十二字。
[2]《甲乙经》“溜”作“流”。
[3]《甲乙经》“不幸为盲”下有“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漏为聋”十二字。
[4]《甲乙经》“立死”下有“刺膝膑出液为跛”七字。
[5]《甲乙经》“血出”作“出血”。
[6]《甲乙经》“为痛”下有“刺胃中太阴脉出血多立死”十一字。
[7]《甲乙经》“血不出为肿”下有“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十四字。
[8]《甲乙经》“脱色”下有“刺膺中陷脉为喘逆仰息”十字。
[9]《甲乙经》“为肿鼠瘘”下有“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十二字。
[10]《甲乙经》“为伛”下有“刺阴股中阴三寸内陷令人遗溺”十三字。
[11]《甲乙经》“根蚀”下有“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十字。
[12]《甲乙经》“令人喘咳逆”下有“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十三字。
[13]《甲乙经》“为肿”下有“刺膈肠内陷为肿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二十八字。
[14]元本“更”作“血”。
[15]《素问校讹》:“古钞本‘脓’作‘肿’。”
[16]元本“久”下有“故”字。
[17]元本“愈”下有“也”字。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一]。
无刺大怒,令人气逆[二]。
无刺大劳人[三]。
无刺新饱人[四]。
无刺大饥[五]人[五]。
无刺大渴人[六]。
无刺大惊人[七]。
【原注】
[一]脉数过度,故因刺而乱也。○新校正云:按《灵枢经》,“气乱”当作“脉乱”。
[二]怒者气逆,故刺之益甚。
[三]经气越也。
[四]气盛满也。
[五]气不足也。
[六]血脉干也。
[七]神荡越而气不治也。○新校正云:详“无刺大醉”至此七条,与《灵枢经》相出入。《灵枢经》云:“新内无刺,已刺无内。大怒无刺,已刺无怒。大劳无刺,已刺无劳。大醉无刺,已刺无醉。大饱无刺,已刺无饱。大饥无刺,已刺无饥。大渴无刺,已刺无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也。
【校注】
[1]《说文·食部》:“饿,谷不孰为饿。从食,几声。”又:“饥,饿也。从食,几声。”几声古音在微部,几声古音在脂部。“饿”为五谷不收,粮食缺乏;“饥”为腹中空,二字有别。全本、詹本作“饥”,义长。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一]。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1]漏,为聋[二]。
刺膝髌出液,为跛[三]。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四]。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2]难以言[五]。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六]。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七]。
刺阴股下[3]三寸内陷,令人遗溺[八]。
刺掖下胁间内陷,令人咳[九]。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十]。
刺腨肠内陷,为肿[十一]。
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十二]。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十三]。
【原注】
[一]阴股之中,脾之脉也。脾者,中[4]土,孤藏,以灌四傍。今血出不止,脾气将竭,故死。○新校正云:按:“刺阴股中大脉”条,皇甫士安移在前“刺跗上中大脉”下相续,自后至篇末,逐条与前条相同也[5]。
[二]客主人,穴名也,今名上关,在耳前上廉起骨,开口有空,手少阳足阳明脉交会于中。陷脉,言刺太深也。刺太深则交脉破决,故为耳内之漏。脉内漏则气不营,故聋。○新校正云:详客主人穴与《气穴论》注同。按《甲乙经》及《气穴[6]府论》注云“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疑此脱“手足少阳”一脉也。
[三]膝为筋府,筋会于中,液出筋干,故跛。
[四]臂太阴者,肺脉也。肺者,主行荣卫阴阳,治节由之。出血多则荣卫绝,故立死也。
[五]足少阴,肾脉也。足少阴脉贯肾络肺系舌本,故重虚出血则舌难言也。
[六]肺气上泄,逆所致也。
[七]肘中,谓肘屈折之中尺泽穴中也。刺过陷脉,恶气归之,气固关节,故不屈伸也。
[八]股下三寸,肾之络也。冲脉与少阴之络皆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并循于阴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脉,则令人遗溺也。
[九]掖下,肺脉也。肺之脉从肺系横出掖下。真心脏脉直行者,从心系却上掖下。刺陷脉,则心肺俱动,故咳也。
[十]胞气外泄,谷气归之,故少腹满也。少腹,谓齐下也。
[十一]踹肠之中,足太阳脉也。太阳气泄,故为肿。
[十二]匡,目匡也。骨中,谓目匡骨中也。匡骨中脉,目之系,肝之脉也。刺内陷,则眼系绝,故为目痛、目盲。
[十三]诸筋者,皆属于节。津液渗润之液出,则筋膜干,故不得屈伸也。
【校注】
[1]《甲乙经》无"内"字。
[2]《<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舌'下有'口'字。"
[3]《甲乙经》"刺阴股下”作“刺阴股中阴"。
[4]《素问校讹》:"元舆本'中'下有'决'字。"
[5]金本无"也"字。
[6]元本无"穴"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