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本草求真· 下编 卷九·主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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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有在于外者,宜散(失于不治,则即变为郁火);火有因于虚者,宜补、宜滋、宜缓;火有因于实者,宜泻、宜清;火有根于里虚上浮者,宜引;火有因于表虚外浮者,宜敛。此治火之大概也。但人止知栀、连、芩、柏为要剂(《经》曰:“以苦发之”),讵知:火郁于表,宜散,是即麻黄、桂枝、升麻、干葛、柴胡“轻可去实”之意也;火燥于里,宜滋,是即六味补精化气、壮水镇阳之意也;火虚于中,宜补宜缓,是即参、耆、甘、术“甘温能除大热”之意也;火实于里,宜泻宜清,是即三黄、石膏、朴硝、知母“热不远寒”之意也(《经》曰:“火淫于内,治以咸冷”)。
因于里虚上浮者(火浮),宜引,是即川膝、车前、五味、补骨脂、附桂八味“引阳归阴”之意也;因于表虚者,宜敛,是即参、耆、白芍、枣仁、龙骨、牡蛎“敛阴秘阳”之意也(《经》曰:“以酸收之”)。至其之味,考之《本草》所载虽多,然究其要:脾不外乎石斛、白芍;肺不外乎黄芩、桑皮;心不外乎黄连、栀子;胆不外乎胆草、青黛;肾不外乎黄柏、知母。余则按症酌增。但须审症明确,则所投皆应,自无牵制悖谬之弊矣!(李时珍曰:“燥甚则地干,暑胜则地热,风胜则地动,湿胜则地泥,寒胜则地裂,火胜则地涸。此六淫见胜之义也。”)
《经》曰:“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相火肾火也,故治以咸冷;辛能滋润,酸能收,苦能泄热,或从其性而升发之也。)五运(少阳司天,寅申;少阳在泉,巳亥)。
〔散火〕
麻黄 桂枝 升麻 干葛 柴胡 香薷
〔滋火〕
地黄 枸杞 淮山药 首乌 阿胶 菟丝子
〔补火〕
人参 黄芪 白术 附子 肉桂 干姜
〔缓火〕
甘草 合欢皮 人乳 黄精 麦冬 葳蕤
〔泻火〕
黄柏 黄芩 黄连 石膏 知母 胆草
〔引火〕
五味 补骨脂 附子 肉桂 熟地黄 牛膝
〔收火〕
人参 黄芪 白芍 龙骨 枣仁 牡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