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者,升之散之汗之也,表者,对里而言也,三阳为表,三阴为里, 而太阳为表之表,阳明为表之里,少阳为半表半里也,邪之伤人,先中于表, 以渐而入于里,始自太阳,以及阳明,少阳,乃入阴经,由太阴少阴以及厥阴, 六经乃尽也,治病者当及其在表而汗之散之,使不至于传经入里,则病易已矣, 若表邪未尽而遽下之,则表邪乘虚入里,或误补之,则内邪壅闭不出, 变成坏证者多矣,经曰,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 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典籍正文
《医方集解》· 发表之剂
简介
第 47 / 81 章219 字含诵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