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易经· 上经(周文王、周公作)

7.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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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贞,丈人吉,无咎。〔卦辞〕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彖传〕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大象〕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