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灵枢经语释

九针论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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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重点论述了九针的不同形状,命名意义,以及在治疗上的适应证候。同时,并以天人相应的观点,用取类比象的方法,论述人和自然的关系,指出治疗疾病,必须根据病情,生活环境等因素,分别采用针刺、灸焫、导引、砭石、按摩、甘药、药酒等不同的相应治法,才能收到好的疗效。另外,对五脏气,六腑气、五味、五并、五恶、五液、五劳、五藏等生理、病理方面的问题及十二经气血的多少对针刺治疗的影响;十二经脉阴阳表里的配属关系等,也做了简要的论述。由于本篇主要讨论九针的形状及功能为重点,故以《九针论》为篇名。

【原文】 黄帝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矣,余犹不能寤,敢问九针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针者,天地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于九①。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

【词解】 ①始于一而终于九:个位数,从一始,至九而终;十又是一加九的和,两位数的开始;一百是一加九十九的和,三位数的开始。以此类推,故说始于一而终于九。在此是用以说明自然界事物变化的复杂性和规律性,既可以从一而演化为无穷,又可将无穷之变化归结为一。

【语释】 黄帝说:我听你所讲解九针的道理,因为内容非常丰富,渊博而深奥,所以我还是不完全明白,请问九针是怎样产生的?是依据什么而定名的?岐伯说:九针是根据天地间变化的大数而制造的,事物变化之大数,开始于一,终止于九。因此说,每一种针都合于自然变化的规律。第一种针取法于天,第二种针取法于地,第三种针取法于人,第四种针取法于四时,第五种针取法于五音,第六种针取法于六律,第七种针取法于七星,第八种针取法于八风,第九种针取法于九州之分野。

【原文】黄帝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岐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①数焉,以针应数也。

【词解】①黄钟:是十二律之一,也是古代矫正音律的乐器,用竹制成,长九寸,每寸恰当九纵黍长,九寸合八十一纵黍。以起黄钟之数,是说九针应此数而种类繁多,以适应治病的需要。《帝王世纪》载:“黄帝使伶伦于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解谷,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吹之以黄钟之管,以象凤鸣,雌雄各六,以定律吕。”《类经》十九卷二注:“自一至九,九九八十一而黄钟之数起焉,黄钟为万事之本,故针数亦应之,而用变无穷也。”

【语释】黄帝说:将治病的针与九数相应的道理何在?岐伯说:圣人计算天地之间无数事物的变化,是从一开始到九。据此,把大地划为九州,而且越分越细,如同其他事物一样,越变越复杂。九与九相乘,得八十一,而应黄钟之数,以针与数相应,便是九针的来由。

【原文】一者,天也;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①;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针,心以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②。

【词解】

①五脏之应天者肺:这是用取类比象的方法,说明在人体五脏中,以肺所居的位置最高。而肺主气,司呼吸,犹如高天之存大气。肺又与大气息息相通,因此说,五脏应天的是肺脏。

②阳气出:是指泄除阳邪。《类经》十九卷二注:“镵针,必大其头锋其末,盖所用在浅,但欲出其阳邪耳。”

**【语释】**第一种针,取象于天,天属于阳。在人体五脏中,与天相应的是肺。肺居高位,是五脏六腑的华盖,外合皮毛,皮毛在人体外表而属阳。因此,为治疗皮毛部位的表浅病证,针的形态,必须是上头大而末端锋利的。这种针不能深刺,只能浅刺肌表,去除在表之阳邪。

**【原文】**二者,地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针,必筩其身而员其末①,令无得伤肉分,则邪[1]气得竭。

【校勘】[1]则邪:原为“伤则”二字,据《甲乙》卷五第二改。

**【词解】**①筩其身而员其末:筩,筒的异体字。筩其身,言针体圆而直,呈圆柱形。《灵枢注证发微》注:“其体直,故谓直为筩。”员其末,针的末端呈卵圆形。《类经》十九卷二注:“针如卵形,以利导于分肉间,盖恐过伤肌肉,以竭脾气,故用不在锐,而主治分间之邪气也。”

**【语释】**第二种针,取象于地。人体组织与土相应的是肉,因此,为适应于治疗肌肉疾病的针,必须针体呈圆柱状,针尖为卵圆形,使针刺分肉之间时,不致损伤肉分,用这种针治疗肌肉的病,就能除尽病邪。

**【原文】**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而员其末,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令邪气独出。

**【语释】**第三种针,取象于人。人之所以生长,发育和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赖于血脉的正常循行来营养人体。因此,为适应治疗血脉疾病的针,必须针体要大,针尖呈圆形,用这种针才可以按揉血脉,不致刺伤脉络,以疏通血脉,使其正气充实,而将邪气单独驱出于体外。

**【原文】**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痼[1]病者也。故为之治针,必筩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泻热出血,而痼病竭。

【校勘】[1]痼:原为“瘤”,据《甲乙》卷五第二改。

**【语释】**第四种针,取象于四时。所谓四时,是指一年四季由八方而来的虚邪贼风,侵入人体经络之中,而成为顽固难愈的痼疾。为适应于治疗这种痼疾的针,必须针体呈圆柱状,针尖锋利。用这种针治疗,可以泻除热邪,刺经络放血,从而使痼疾之病邪排除。

**【原文】**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①,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

**【词解】**①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音,指五音,在此取其五数。五在九宫数中居中央,一为坎宫数,位于北方,时令为冬至,地支为子位;九为离宫数,位于南方,时令为夏至,地支为午位。时令之冬夏,地支之子午,被中央五数分于南北,因此说,音为冬夏之分,分于子午。《灵枢集注》注:"五居九数之中,故主冬夏之分,分于子午。"

**【语释】**第五种针,取象于五音。音应数为五,五居九宫之中央,子午,冬夏被其从中分开,以此比喻人体阴阳二气各不相同。阴主寒,阳主热,寒热交争,相互搏结,腐肉伤血,可使人发为痈脓。因此,为适应于治疗疮痈的针,必须使针的尖端如同剑锋一样锐利,才能切开大的痈肿,排除脓液。

**【原文】**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牦,且员且锐,中身微小,以取暴气。

**【语释】**第六种针,取象于六律。六律六吕有阴有阳,分为十二律,以应十二地支。音律高低有节,而协调四时阴阳,在人体则合于十二经脉。若阴阳气血不能调和,就同六律不调一样,会使虚邪贼风侵害人体经络,造成急性发作的痹证。因此,要适应于治疗这类疾病的针,必须使尖尖锐如毫毛,既光圆又锋利,针体中段略粗,以适应治疗这类发病急暴的痹证。

**【原文】**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而为痛痹,舍于经络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者①也。

**【词解】**①出针而养者:言毫针微细,即可驱邪,又可调补正气。出针之后,正气不泄,而能起调养正气的作用。

语释第七种针,取象于七星。七星在人,应于体之七窍。病邪由孔窍而入,侵及经脉,邪气阻滞经络,即形成痛痹证。因此,适应于治疗这种疾病的针,必须针尖象蚊虻的喙一样微细。针刺手法要轻巧,进针要徐缓,轻微地捻转提插,留针时间要长,使正气由此得到调节而充实,邪气逐渐消散,真气和邪气都受到针刺的影响,出针之后,即能收到邪去正复的效果。

原文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①也。八正之虚风〔1〕②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也。故为之治针,必长其身,锋其末,可以取深邪远痹。

校勘〔1〕虚风:原其后仍有“八风”二字,据《甲乙》卷五第二删。

词解

①股肱八节:股,即大腿;肱,即上臂。股肱八节,即股部与肱部与其相连接的左右髋、膝、肩、肘八大关节。八节为人体之大关节,故此处所言八节而实则代表周身之关节。

②八正之虚风:八正,指二分、二至、四立之八节。八正之虚风,指在四季节气中所出现与时令相反的风。

语释第八种针,取象于八风。八方来的风,好比人体之气流行于四肢的八节一样。特别是八个时令节气之虚邪贼风侵害人体,深入于骨缝和腰脊关节与腠理之间,能形成在人体深部的痹证。因此,适应于治疗这类疾病的针,必须针体较长,针尖锋利,才能治疗病位深而病程长的痹证。

原文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而溜不能过于机关大节①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1〕如梃〔2〕②,其锋微员,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

【校勘】

〔1〕尖:原为“小大”二字,据本书《九针十二原》改。

〔2〕梃:原为“挺”字,据本书《九针十二原》改。

【词解】

①溜不能过于机关大节:溜,即流的意思。机关大节,即人体之大关节。溜不能过于机关大节,指水气留滞,不能通过大的关节,只能溢于肌肤,形成水肿。《类经》十九卷二注:“凡淫邪流溢于肌体,为风为水,不能过于关节而壅滞为病者,必用大针以利机关之大气,大气通,则淫邪行矣。”

②梃:棒,言针之大。

【语释】第九种针,取象于九野。九野合于人体的关节、骨缝和皮肤。如果水气淫邪流溢人体,就会发生如同风水证一样的病证,而且水气之淫邪流溢于体内不能通过大关节,只能溢于肌肤形成水肿。所以,为适应治疗这类疾病的针,必须针头尖而体大,尖端略圆,以治疗淫邪不能通过大关节而引起的水肿病。

【原文】黄帝曰:针之长短有数乎?岐伯曰:一曰镜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半寸〔1〕,卒锐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

【校勘】〔1〕半寸:原为“寸半”,据《甲乙》卷五第二改。

【语释】黄帝说:九针的长短有一定的标准吗?岐伯说:第一种叫做镜针,仿照巾针的形状制造,在离针尖半寸的部位明显使其锐利,针长共一寸六分,主要适应于治疗热邪在头身部,可作为浅刺体表部位泻热之用。

【原文】二曰员针,取法于絮针,筩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1〕间气。

【校勘】〔1〕肉:原无,据《甲乙》卷五第二补。

【语释】第二种叫员针,仿照絮针的形状制成,针体呈圆柱状,针尖呈椭圆形,针长一寸六分,主要适应于治疗分肉之间的疾病。

【原文】三曰铍针,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出。

【语释】第三种叫铍针,仿照黍粟圆而微尖的形态制成,针长三寸半,用以按揉经脉,疏通气血,使病邪外出。

【原文】四曰锋针,取法于絮针,筩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

【语释】第四种叫锋针,也是仿照絮针的形状制成,针体呈圆柱形,尖端锋利,针长一寸六分,主治痈疡热毒而用以泻热祛除瘀血。

【原文】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

【语释】第五种叫铍针,是仿照宝剑的形态制成的,呈扁长形,尖端与两侧锐利,针宽二分半。长四寸,主要适应治疗寒热不调,两气相搏所形成的较大的痈肿,用于切开排脓。

【原文】六曰员利针,取法于牦①,针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者也。

【词解】①取法于牦:牦,máo音毛,即粗壮的毛。取法于牦,即仿照牦之细长而挺拔。《类经》十九卷二注:"毛之强者曰?。取法于?者,用其细健,可稍深也。"\n\n【语释】第六种叫员利针,是仿照篦毛的形状制成的,针身细长,中段略粗,其末端细小锋利,这种形状的针,便于刺内部稍深的病邪,针长一寸六分,主要用以治疗痈肿和痹证。\n\n【原文】七曰毫针,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n\n【语释】第七种叫毫针,是仿照毫毛的纤细制作的,针长一寸六分,主要适用于治疗寒热之邪留滞络脉的痹证疼痛。\n\n【原文】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①,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也。\n\n【词解】①綦针:即长针。綦,柱也,言极长之意。\n\n【语释】第八种叫长针,是仿照綦针的样式制成的,针长七寸,主要适于治疗病邪部位较深,病程久远的痹证。\n\n【原文】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圆,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针形毕矣,此九针大小长短法也。\n\n【语释】第九种叫大针,是取法于第四种针,也即仿照锋针的样式制成的。大针的尖端微圆,长四寸,主治水气不能通过关节而引起的水肿病。以上所述九针的样式即全了,这也就是九针的大小长短的标准。\n\n【原文】黄帝曰:愿闻身形应九野奈何?岐伯曰:请言身形之应九野也,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头应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立秋,其日戊申己未。右胁应秋分,其日辛酉。右足应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①应中州,其大禁〔1〕②,太一所在之日,及诸戊己③。

【校勘】〔1〕大禁:原其后仍有“大禁”二字,重复,据《甲乙》卷十一第九下、《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删。

【词解】

① 六腑膈下三脏:指横膈以下肝、脾、肾三脏及六腑。

② 大禁:即指招摇宫。

③ 太一所在之日,及诸戊己:太一所在之日,指太一游居八宫的第一天,也即二分、二至,四立之八节的时日。戊己,在天干居中央属土。及诸戊己,指太一在各个戊己日居中央宫。太一所在之日,及诸戊己,指太一在八节之日居八宫,在各个戊己属土之日,与中宫戊己土相应。《灵枢注证发微》注:“大禁在戊己之日,而太一所在之日,即如冬至居叶蛰,立春居天留之类是也。”

【语释】黄帝说:我想听一下关于人体的各个部位与九野是如何相应的?岐伯说:请让我谈一谈人体各部与自然界九野相应的情况:人体左侧属阳,春夏两季也属阳。所以,左足与立春相应,所值之日应于戊寅日与己丑日。左胁与春分相应,其所值之日应于乙卯日。左手与立夏相应,其所值之日应于戊辰与己巳。膺胸、咽喉、头部与夏至相应,其所值之日应于丙午。人体右侧属阴,秋冬两季也属阴。所以右手与立秋相应,其所值之日应于戊申与己未。右胁与秋分相应,其所值之日应于辛酉。右足与立冬相应,其所值之日应于戊戌与己亥。腰部、尻部及前后二阴与冬至相应,其所值之日应于壬子。膈下肝、脾、肾三脏与六腑,同中州相应,也即应于中央宫,其大禁之日,为太一游宫所居之八节,以及一年中所有的戊己之日。

【原文】 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处①,所主左右上下,身体有痈肿者,欲治之,无以其所直②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③日也。

【词解】

  1. 八正所在之处:八正,指八方之正位。也指八节时令的方位。八正所在之处,即指八节正风的由来之处。

  2. 直:通值。

  3. 天忌:是指天时的宜忌。也即失时反候的不适宜的时令,谓天忌。

【语释】 明确了上述人体九个部位与节气相应的情况,就能正确地了解八方正风的方位,和人体左右上下各个部位与时令相配属的关系,从而就能推测治疗的禁忌时间。例如:在某处患痈肿的病人,治疗时,应根据病的部位,确定治疗时间,不能在太一当值的日期随便乱治,就是所谓的天忌之日。

【原文】 形乐志苦①,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嗌[1],治之以甘药。形数惊恐,筋脉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五形志也[2]。

【校勘】

[1] 嗌:原为“喝”,据《素问·血气形志》改。

[2] 五形志也:原只一“形”字,据《素问·血气形志》改。

【词解】 ①形乐志苦:形,指形体;志,指情志。形乐志苦,即形体安闲、温饱、舒适,而精神忧伤、苦闷的意思。

【语释】形体安闲、舒适、温饱,而精神忧伤、痛苦的人,经脉易发生疾病,应用灸法和针刺的方法治疗。形体劳苦,而精神愉快的人,多发生筋病,应当用温熨、导引的方法治疗。形体安逸、舒适、温饱,而精神愉快的人,多发生肌肉方面的病,应当用针刺和砭石来治疗。形体劳苦,精神忧虑、苦闷的人,多发生咽嗌方面的病,应当用甘味药进行调养。形体常受惊恐,易导致筋脉不通,病人出现肌肤麻木不仁的症状,应当用按摩和药酒来治疗,以疏通气血。这就是形体和精神五种不同状态而发生的疾病和治法。

【原文】五脏气:心主噫,肺主欬,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

【语释】五脏之气失调的症状表现各有不同,心气上逆,则为噫气;肺气失降,则为咳嗽;肝气郁结,则失神多语;脾失运化,则为吞酸;肾气不足,则神倦呵欠。

【原文】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语释】六腑之气失调的疾病,也各有不同的症状。胆气郁结不疏,则容易发怒。胃气不降,则为哕逆。大肠不能正常传导,小肠清浊不分,则为泄泻。膀胱气化失常,小便失于固摄,则为遗尿。下焦水道不通,水湿泛滥肌肤,则为水肿。

【原文】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淡入胃①,是谓五味。

【词解】①淡入胃:淡附于甘,又称甘淡,脾胃为表里脏腑,同属土,甘淡同类,故谈淡入于胃腑。

【语释】五味入于胃后,以其不同的属性,各入其所合之脏腑。酸味属木,入于肝。辛味属金,入于肺。苦味属火,入于心。甘味属土,入于脾。咸味属水,入于肾。淡味附于甘,属土,故入于胃。

**【原文】**五并:精气并肝则忧①,并心则喜②,并肺则悲,并肾则恐,并脾则畏③,是谓五精之气并于脏也。

【词解】

① 并肝则忧:精气并于肝,则肝气过盛,反侮肺金,肺在志为忧,故并肝则忧。

② 并心则喜:《灵枢·本神》说:"心气实,则笑不休",精并于心则心气实,故并心则喜。

③ 并脾则畏:畏,恐惧也,为肾志。精并脾则脾实,脾土乘肾水,故说并脾则畏。

**【语释】**精气乘五脏之虚而并,会出现不同的神志症状。精气并于肝,则肝实,肝实反侮肺金则为忧。并于心,心气实则为喜。并于肺,则为悲。并于肾,则为恐 并于脾,脾土乘肾水,则为畏惧。这即所谓五脏之精气,乘一脏之虚而相并所产生的症状。

**【原文】**五恶:肝恶风,心恶热,肺恶寒,肾恶燥,脾恶湿,此五脏气所恶也。

**【语释】**根据五脏的不同性能,而各有其所恶。肝主筋,风胜则伤筋,从而出现拘急、抽搐、痉挛,故肝恶风。心主血脉,热则耗伤营血,故心恶热。肺主皮毛,司呼吸,寒则肺气失宣,肌表失煦,故肺恶寒。肾主骨生髓,燥胜则骨枯髓竭,故肾恶燥。脾主运化以养四肢肌肉,湿胜则运化无权,水湿停聚,肢体浮肿,故脾恶湿。此即为五脏之生理功能不同,所恶不一。

原文五液:心主汗,肝主泪[1],肺主涕,肾主唾,脾主涎,此五液所出也。

校勘[1]泪:原为“泣”,据《素问·宣明五气》、《太素》卷六《脏腑气液》改。

语释五脏各有其所化生的液体。心主血脉,汗源出于血,故汗为心液。肝开窍于目,泪出于目,故泪为肝液。肺开窍于鼻,涕出于鼻,故涕为肺液。唾出于舌下,肾脉连舌本,故唾为肾液。涎出于口,脾开窍于口,故涎为脾液。这就是五液化生的来源。

原文五劳: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伤筋,此五久劳所病也。

语释五种不同的过度劳累,分别损伤人体,发生不同的损害。肝开窍于目,受血而能视,故久视伤血。肺主气,司呼吸,安逸太过,肺气不畅,故久卧伤气。脾主肌肉,为气血之化源,肉赖气血之濡养,久坐气血不畅,肌肉失养,故久坐伤肉。肾主骨,骨为身之支架,身体之支柱,故久立伤骨。肝主筋,筋连缀关节,司主运动,故久行伤筋。此为五种过劳所造成的不同损伤。

原文五走:酸走筋,辛走气,苦走血,咸走骨,甘走肉,是谓五走也。

语释五味分入五脏,随其属性不同,而各有所走。酸味入肝,肝主筋,故酸走筋。辛味入肺,肺主气,故辛走气。苦味入心,心主血脉,故苦走血。咸味入肾,肾主骨,故咸走骨。甘味入脾,脾主肌肉,故甘走肉。这就是所谓的五走。

原文五裁①:病在筋,无多〔1〕食酸;病在气,无多〔1〕食辛;病在骨,无多〔1〕食咸;病在血,无多〔1〕食苦;病在肉,无多〔1〕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矣,必自裁也,命曰五裁。

校勘〔1〕多:原皆无,据《素问·宣明五气》补入。

词解①裁:是节之意,如裁减、裁制之类。

语释五味太过,损伤人体,根据五体的不同病变,分别对五味加以适当限制。筋病应少食酸味,气病少食辛味,骨病少食咸味,血病少食苦味,肉病少食甘味。即使素常喜食某种口味的食物,也不可多吃,必须根据自己的病证,适当加以限制,就叫做五裁。

原文五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1〕,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①。

校勘〔1〕阴病发于肉:原为“以味发于气”,据《素问·宣明五气》改。

词解①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指伏邪发病。春夏为阳,秋冬为阴。《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冬伤于寒,春必温病;夏伤于暑,秋为痎疟。”故说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此指肝、肺二脏的发病季节。

语释五脏发病,各有不同的发病部位和发病季节。肾为阴脏而主骨,故肾阴病多发于骨。心属阳脏而主血,故心阳病多发于血。脾为阴脏而主肌肉,故脾阴病多发于肌肉。肝为阳脏而主春,故阳春之病多发于冬。肺为阴脏而主秋,故阴秋之病多源于夏。

原文五邪:邪入于阳,则为狂;邪入于阴,则为血痹;邪入于阳,转则为癫疾①;邪入于阴,转则为喑;阳入之于阴,病静;阴出之于阳,病喜怒。

词解

①癫疾:癫,古人常借为巅。癫疾,可理解为头部疾患。如头痛、眩晕之类。《灵枢注证发微》注:“邪入于阳,转则为癫疾。则癫当为巅,正以阳气上升,故顶巅有疾。”

语释 五邪侵入人体发病的规律是:病邪入于阳,阳热伤及神明,故发为狂病。病邪入于阴,阴盛则寒凝,故发为血脉凝滞不通的痹证。邪入于阳,阳气上逆,即成为巅疾。病邪入于阴,阴津不能上承则失音,病邪由阴入阳。病人即转为安静。病邪由阴入阳,则病人转为躁动不宁,容易发怒。

原文 五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也。

语释 人的精神意识,各由五脏所藏。心主血脉,脉为神所居,故心藏神。肺主气,魄由气所生,故肺藏魄。肝藏血,血为魂所居,故肝藏魂。脾藏营,意为营所化,故脾藏意。肾藏精,精为志所居,故肾藏志。

原文 五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肾主骨。

语释 五脏功能不同,与人体各组织的联属关系有别。心行血,脉为血之府,故心主脉。肺主一身之气,卫气司皮肤之开合,故肺主皮。肝主藏血,血养筋,故肝主筋。脾主运化,为气血生化之源,充养肌肉,故脾主肌。肾藏精,精化髓,髓充养骨骼,故肾主骨。

原文 阳明多血多气,太阳多血少气,少阳多气少血,太阴多气少血[1],厥阴多血少气,少阴多气少血。故曰: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太阴出气恶血,刺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阴出气恶血也。

【校勘】[1]太阳多气少血:原为“太阳多血少气”,据《素问·血气形志篇》改。

【语释】六经在生理上,气血的多少有别。手足阳明经,多血多气;手足太阳经,多血少气;手足少阳经,多气少血;手足太阴经,多气少血;手足厥阴经,多血少气;手足少阴经,多气少血。所以说在治疗时,刺阳明经即可出血,也可出气;刺太阳经,只可出血,不宜伤气;刺少阳经,只可出气,不宜伤血;刺太阴经,只可出气,不宜伤血;刺厥阴经,只可出血,不宜伤气;刺少阴经,只可出气,不宜伤血。

【原文】足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厥阴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足之阴阳也。手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心主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手之阴阳也。

【语释】足阳明胃经与足太阴脾经为表里,足少阳胆经与足厥阴肝经为表里,足太阳膀胱经与足少阴肾经为表里,这是足三阴三阳经的表里配合关系。手阳明大肠经与手太阴肺经为表里,手少阳三焦经与手厥阴心包经为表里,手太阳小肠经与手少阴心经为表里,这是手三阴三阳经的表里配合关系。

结语

本篇是《内经》中论述九针的主要篇章,内容较多,有些内容与《素问》和《灵枢》的其它篇互见。在论述九针的形态、大小、长短、功能、主治等方面,与《灵枢·九针十二原》等篇类似。在使用方法上,虚实补泻手法等方面,可与《素问·针解》、《灵枢·官针》、《灵枢·九针十二原》、《灵枢·小针解》等篇互相参照。有关人体九部应九野的论点和在针刺治疗时的天忌问题,是古人根据天人相应的理论提出的。它提示人们,四季八节气候的变化,对疾病有一定的影响。所以,针刺治疗疾病,也应注意时令的变化,以期达到治疗的目的。有关十二经气血多少问题,在于说明在针刺治病时,应根据各条经脉气血的多少不同,使用不同的针刺手法,少气者不可伤气,少血者不宜伤血。但本篇这段内容与《灵枢·五音五味》篇和《素问·血气形志》篇有差异,后世注家多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