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九卷。
黄帝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其本。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躁。
躁,动也。
阳生阴长,阳杀阴藏。
夏一阴生而物始,实是阴之长也。肺主气而为肃杀,是阳之杀也。故坤位西南,时应六七月;干位西北,时应九十月。
阳化气,阴成形。
阳动而上,是化神魂。阴静而下,是成精魄。
寒极生热,热极生寒。
寒极生热,一阳生于子也。热极生寒,一阴生于午也。
寒气生浊,热气生清。
寒为浊阴,热化清阳。
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䐜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
有阳必升,有阴必降,而阴阳升降在乎中气。脾气左升则肝肾随而上交;胃气右降则胆肺随而下济。清气在下,脾陷而不升也,故木郁而为飧泄;浊气在上,胃逆而不降也,故肺壅而为䐜胀。失其升降之用,故曰反作,病之逆从,无不由此。
故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
地之升者,即本天之降;天之降者,即本地之升。
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
阳亲上而在外,阴性亲下而在内,自然之理也。阳中之浊阴降,则阳遂其升发之用,而阴不得相干;阴中之清阳升,则阴全其凝静之体,而阳亦不致郁陷。
水为阴,火为阳;阳为气,阴为味。
凡物得阳为气,得阴为味。
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化生精,气生形。味伤形,气伤精,精化为气,气伤于味。
以阴从阴,故味归形,以形食味也。形不离气,故形归气,以气生形也。阳藏于阴,故气归精,以精食气也,精气相合乃生化,故精归化,以精化为气,化又生精也。精气互根而不相离,如是太过则不生化而反伤,故形伤于味,精伤于气耳。气伤于味者,形伤则气亦伤也。
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壮火以下,承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而言。壮火食气,故令人衰,以其散气也;气食少火,故令人壮,以其生气也。
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自水为阴至此,言药食气味之用。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寒伤形,热伤气。气伤痛,形伤肿。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风胜则动,热胜则肿,燥胜则干,寒胜则浮,湿胜则濡泻。
此节应在重阳必阴之下。阳病为热,阴病为寒,重阴则阳郁于内,故热;重热则阴浮于外,故寒,非物极则反之谓也。寒伤营则营血凝滞,故肿;热伤气则卫阳不达,故痛,所伤有先后,而肿痛亦因之。风性发扬,故动而振掉,热留肤腠则发为痈肿。燥令过收,故津液枯涩,寒性凝滞,故胸腹痞胀,湿盛脾陷则水谷不分也。
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
喜怒该五志言,寒暑该六气言。喜怒从内发,故伤气;寒暑从外入,故伤形。
暴怒伤阴,暴喜伤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怒则气上而血菀,故伤阴。喜则气缓而不持,故伤阳。阴阳一伤,则逆气上行,满于经脉而神气浮散。此节暴厥之候。
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
内伤五志,外感六淫,生理无自而固。
故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阴病则必及阳,阳病则必及阴。上阴胜则阳病一节次此下。
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痎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
帝曰:余闻上古圣人,论理人形,列别脏腑,端络经脉,会通六合。
六合,谓手足经之合。
名从其经,气穴所发,各有主名,豁谷属骨,皆有所起,分部逆从,各有条理,四时阴阳,尽有经纪,外内之应,皆有表里,其信然乎?
问辞与下岐伯对文义不合,他经错简也。林云:全元起本在上古圣人之教也上,亦不相次。
岐伯对曰:东方生风,风生木。
阳自地升,自东而南,故阳生于东。阳之舒,为风为木也。
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
木升化火。
肝主目,其在天为元,在人为道,在地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元生神,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
风者,木之气。木者,风之质。
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在色为苍,在音为角,在声为呼,在变动为握,在窍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怒伤肝,悲胜怒;风伤筋,燥胜
风;酸伤筋,辛胜酸。
五脏之志与气,与味,过则自伤,然救之必各以其类。故五志之病,必以志胜之,其气与味之胜亦然。不知此义,但以病属某脏,不别气味,杂然乱投,所以败也。
南方生热,热生火。
阳盛于南,为热为火。
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
火气化土。
心主舌。其在天为热,在地为火。
热者,火之气;火者,热之质。
在体为脉,在脏为心,在色为赤,在音为征,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
五脏之变动,肝为握,脾为哕,肺为咳,肾为栗,皆主病言。而此于心独曰忧,似不一例。忧为肺志,不得云心之变动。《五常政论》:赫曦之纪,其动炎灼妄扰。疑此忧字乃扰之误也。
在窍为舌,在味为苦,在志为喜。喜伤心,恐胜喜;热伤气,寒胜热;苦伤气,咸胜苦。中央生湿,湿生土。
阳上阴下,二气交蒸则生湿气。故土居阴阳之交,水火之介。
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
土气生金。
脾主口。其在天为湿,在地为土。
湿者,土之气;土者,湿之质。
在体为肉,在脏为脾,在色为黄,在音为宫,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在窍为口,在味为甘,在志为思。思伤脾,怒胜思;湿伤肉,风胜湿;甘伤肉,酸胜甘。
西方生燥,燥生金。
肺主鼻,其在天为燥,在地为金。
燥者,金之气;金者,燥之质。
在体为皮毛,在脏为肺,在色为白,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在窍为鼻,在味为辛,在志为忧。忧伤肺,喜胜忧;[热伤皮毛,寒胜热]。
林云:《太素》作燥伤皮毛,热胜燥。
辛伤皮毛,苦胜辛。
北方生寒,寒生水。
阴盛于北,为寒为水。
水生咸,咸生肾,肾生骨髓,髓生肝。
水气生木。
肾主耳,其在天为寒,在地为水。
寒者,水之气;水者,寒之质。
在体为骨,在脏为肾,在色为黑,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在窍为耳,在味为咸,在志为恐。恐伤肾,思胜恐;寒伤[血]。林云:《太素》血作骨,下同。燥胜寒。
燥谓阳明胃也,阳明以戊土而从燥金化气,故能胜寒,非谓金气胜水也。《太素》作湿非是,土湿则不能胜水。
咸伤[血],甘胜咸。故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上下犹言覆载,阳自右降,阴自左升,故曰阴阳之道路。林云:杨上善谓阴气右行,阳气左行,然升者为阳,降者为阴也。阴阳之质莫著于水火,故曰征兆能始者,成始而成终也。
故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
阴静阳动,阴能守则阳秘于内,阳为使则阴固于外,又交济之义也。
帝曰:洁阴阳奈何?
岐伯曰:阳盛则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俛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冤腹满死,能冬不能夏。
阳盛于上故热,寒袭于表故腠理闭,肺胃逆故喘粗而俛仰不利,热甚津枯故汗不出而齿干,君相潘腾神明内扰故烦冤,腹满则邪气入脏,故死。冬时阳气伏脏,故病不甚,夏令阳气尽泄故剧,此温热之病阳炽而精枯者也。
阴盛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能夏不能冬。
阴盛则寒栗汗出者,阳泄也,气逆腹满,阴盛阳绝,故死。阴枯则喜冬,阳微则喜夏。
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
帝曰:调此二者奈何?
岐伯曰:能知七损八益,则二者可调,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也。
七,阳数;八,阴数。七八犹言阴阳也,中年以后阳渐衰而阴渐长,七曰损而八曰益,知其损益而抑阴扶阳则二者可调,不然乃早衰矣。
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
阳盛则人壮,阴盛则人老。半,过半也。起居之不衰,阳气为之,阳微故衰矣。
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矣。
阴性迟重,五十阴更盛,故体重也,耳目以清阳开发故聪明,阴盛阳微则聪明渐减。
年六十,阴痿,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
阴者,宗筋之所聚,阳明主润宗筋,阳莫盛于阳明,阳明虚宗筋失润故痿,清阳不升,浊阴不降则九窍不利,阳衰于下故下虚,阴逆于上故上实,涕泣阴类也。
故曰知之则强,不知则老,故同出而名异耳。智者察同,愚者察异。
皆本于阴阳,故曰同。出各殊其衰盛,故曰名异。智者察同,则知损益之原,愚者察异但观老壮之节。
愚者不足,智者有余,有余则耳目聪明,身体轻强,老者复壮,壮者益治。
扶阳抑阴,调剂水火,却老延年理所自有。
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淡之能,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故寿命无穷,与天地终,此圣人之治身也。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
耳目以神用法天,手足以形用法地。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
阳自地升,故并于上;阴自天降,故并于下。木火旺于东南,金水旺于西北也。
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则右甚,在下则左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上则右虚,下则左虚,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纪,地有五里,故能为万物之父母。清阳上天,浊阴归地,是故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纲纪,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
八纪,八风之纪;五里,五行之理。五行各有方位时序如井里然也,天地惟阴阳,升降为万物之父母,而所以执升降之枢者,神明为之纲纪也。神明者,阳之精,其在人则心也。
惟圣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嗌,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
肺位高故通天气;嗌主纳食,地养万物,故通于嗌;风为木气,故通于肝;雷者,阳之郁而达者也,故通于心;谷虚而受象脾,故通于脾。
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注之气。以天地为之阴阳。
气血盛于脏腑,流于经脉,其精气上发于七窍,下通于二阴,故曰水注之气。其阴阳总像乎天地也。
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疾字衍名之。暴气像雷,逆气像阳。
阳加于阴而为汗,像天地交而为雨也,大块噫气为风,人之呼吸由肝而发,故像风。暴气有声,像雷之搏击鸣激。阳,即谓风也。
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里,则灾害至矣。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络,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止其方萌则易,治其已成则难。
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脏;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于六腑;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
天之邪气由外而入,其极则害脏;水谷之寒热自内而发,其伤则害腑;邪气非不害腑,水谷非不害脏也,《太阴阳明论》:犯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食饮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阳受之则入六腑,阴受之则入五脏,与此义正相发。此承上皮毛经脉腑脏邪气渐入为义。湿盛则营卫不畅,故害皮肉筋脉。
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微知过,用之不殆。汤药之用亦当法此。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
脉有阴阳,色分清浊,部分兼色脉,言色之部分在面,脉有三部九候也。
视喘息,听声音,而知所苦。
候呼吸以知气,听声音以候脏,肝为呼,心为噫,肺为哭,脾为歌,肾为呻。
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
权衡规矩谓脉应四时也,诊病必以四时为主。
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
浮以候阳,沉以候阴,滑涩以候气血,则知病所从生。
以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合数端以诊治则无过而失者。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待病气衰而治之。故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轻者发之则邪去,重者必节减去之。因其衰而彰之。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衰谓形气衰也。形气衰则补益之,使之彰盛。形食味,形不足者,当补之以味,然不温之以气则味反伤形;气生精,精不足者当温之以气,然不补之以味则气反伤精。盖五味入胃,精华归肺,肺气飘扬而洒布之,化为津液精血,灌于脏腑,外渗肌肉,言温形以气则味可知,言补精以味则气可见,此申上因其衰而彰之之义。
其高者,因而越之。宣吐也。其下者,引而竭之。泄下也。中满者,泻之于内。泄其实。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以汤渍其形体,温覆取汗,以邪入经络腠理密,或天寒不易取汗则用此法。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在外宜汗之。其慓悍者按而收之。慓悍,猝暴也,先按摩以敛其气。其实者,散而泻之。气实者可散。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
脏腑有阴阳,形气有虚实,故有同病而异治者,阴阳刚柔不一也。阳病起于阴,阴病起于阳,治之名从其本,推定其血气各循其升降之方耳。血实则可破决,气虚则宜导引,引虚决实则血气各守其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