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编署曰:“伤寒类要”。除将仲景原文分类注释外,按例不能概将全书备列。学者宜熟读全文,再读此编。
二、外感之来,例必由外而及内。传经、直中,各有端绪可寻。仲景之论伤寒,即以伤寒推论一切外感,卷首著以概论,正以畅发此旨。
三、六经表里气化,为本论所指归。先哲标本中气之旨,学者先宜贯彻。亦著概论,以发其凡。
四、凡六经手足经气,脏腑分病、合病,及各经经气正化、对化,并变病、坏病等,仲景作论,即本此例以互为贯穿。其中主宾相较、甲乙互参,最为治伤寒者棘手处。古今歧误,率由于此。每篇首列概论,详陈端绪,以免读者疑混。
五、六经形证方治,本编既为分类编次。每编卷首,亦先著概论,撮一编之要领,使人易于寻绎。
六、原文每篇卷首一条,撮明一篇之提纲。一篇形证方治,除变证变法,坏病救逆外,必以提纲数语为中心。本编类要,即明署曰:“某经病提纲”,列诸卷首,于总注详加引绎比证,以明示各经之体要。
七、本编意义,以畅发本论为要旨。凡形证、方药,变病、坏病之序次,按之义例,不免有后先出入、分合移易之处,期于便人寻绎为主。
八、原文每篇,先辨形证,后详方治。形证以发其凡,
方治以究其终。本编依照原则,于各经原文,将形证条注于前,方治分类于后,加以整理区别,使读者寻绪而求,引之入胜。
九、仲景全书,因证处方,即以方明证。证之不易晓者,可按之于方;方之不易明者,当验之于证。读者务须合形证方药,前后合勘、彼此互证,精义自能显出。兹编注释,概从此处着眼,省却千古注家多少臆断。
十、古人之处方药,其煎法、服法,及所列禁忌,最为医药吃紧关头。此之不慎,医药均归无效。本论于桂枝方下,独详其例。兹编特细加推阐,以为学者触类旁通之助。
十一、注经要旨,须冥思幽讨。将全书义例,逐条印证。力寻古人真意之所在,始为理得心安。刘君介卿之言曰:“注书体裁,但能据古人所已言,明古人所未言,一毫不待创说”。金石之论,斯编注释,所引为师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