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腰痛篇第四十一
[一]
按:本篇论腰痛刺法,包括以下内容:足太阳、少阳、阳明、少阴、厥阴诸脉、解脉、同阴之脉、阳维之脉、衡络之脉、会阴之脉、飞阳之脉、昌阳之脉、散脉、肉里之脉皆有腰痛之病,其病形各异,各有刺之法。腰痛有见“侠脊而痛至头,几几然,目䀮䀮,欲僵仆”等症者,所见之病形不同,各有刺之法。
自“足太阳脉令人腰痛”至“发针立已”见于《太素》卷三十《腰痛》,部分内容又见于《太素》卷十《阴阳维脉》。本篇又分别见于《甲乙经》卷九第八、卷十二第十。
足太阳脉令人腰痛,引项脊尻背如重[1]状[二]。刺其郄中太阳正[2]经出[3]血。春无见血[三]。
少阳令人腰痛,如以针刺其皮中,循循然[4]不可以俯仰,不可以顾[四]。刺少阳成[5]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独起者[6]。夏无见血[五]。
阳明令人腰痛,不可以[7]顾,顾如有见者,善悲[六]。刺阳明于䯒前三痏,上下和之出血。秋无见血[七]。
足少阴令人腰痛,痛引脊内廉[八]。刺少阴[8]于内踝上二痏。春无见[9]血。出血太多[10],不可复也[九]。
厥阴[11]之脉令人腰痛,腰中如张弓弩弦[十]。刺厥阴之脉。在腨踵[12]鱼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13]之[十一]。其病令人善言[14]默默[15]然不慧。刺之三痏[十二]。
【原注】
[一]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二]足太阳脉别下项,循肩髆内侠脊抵腰中,别下贯臀,故令人腰痛引项脊尻背如重状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贯臀”作“贯胛”,《刺疟》注亦作“贯胛”,《三部九候》注作“贯臀”。
[三]郄中,委中也,在膝后屈处腘中央约文中动脉,足太阳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阳合肾,肾王于冬、水衰于春,故春无见血也。
[四]足少阳脉绕髀际,横入髀厌中,故令腰痛如以针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俯仰。少阳之脉起于目锐眦,上抵头角,下耳后,循颈行手阳明[16]之前,至肩上,交出少阳之后;其支别者,目锐眦下入大迎,合手少阳于頄,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故不可以顾。○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行手阳明之前”作“行手少阳之前”也。
[五]成骨,谓膝外近下䯗骨上端两起骨相并间陷容指者也。䯗骨所成柱膝䯗骨,故谓之成骨也。少阳合肝,肝王[17]于春,木衰于夏,故无见血也。
[六]足阳明脉起于鼻,交頞中,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其支别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又其支别者起胃下口,循腹里,至气街中而合,以下髀。故令人腰痛不可顾,顾如有见者。阳虚,故悲也。
[七]按《内经中诰流注图经》阳明脉穴俞之所主此腰痛者,悉刺䯗前三痟,则正三里穴也。三里穴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䯗骨外廉两筋内分间,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明合脾,脾王长夏,土衰于秋,故秋无见血。○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䯗”作“解”[18]。
[八]足少阴脉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故令人腰痛、痛引脊内廉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脊内廉”作“脊内痛”,《太素》亦同。此前少足太阴腰痛证并刺足太阴法,应古文脱简也。
[九]按《内经中诰流注图经》少阴脉穴俞所主此腰痛者,当刺内踝上,则正复溜穴也。复溜在[19]内踝上后同身寸之二寸动脉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
[十]足厥阴脉自阴股环阴器抵少腹;其支别者,与太阴少阳结于腰髁下(狭)[侠][20]脊第三第四骨空中,其穴即中髎、下髎。故腰痛则中如张弓弩之弦也。如张弦者,言强急之甚。
[十一]𫏋踵者,言脉在腨外侧,下当足跟也。腨形势如鱼卧之腹,故曰鱼腹之外也。循其分肉,有血络累累然,乃刺出之。此正当蠡沟穴分,足厥阴之络,在内踝上五寸别走少阳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厥阴,一经作“居阴”,是传写草书厥字为居也。○新校正云:按:经云[21]厥阴之脉令人腰痛,次言刺厥阴之脉,注言刺厥阴之络,经注相违,疑经中“脉”字乃“络”字之误也。
[十二]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后,上入(面)[颜][22]颡,络于舌本。故病则善言。风盛则昏冒,故不爽慧也。三刺其处,腰痛乃除。○新校正云:按:经云善言默默[23]然不慧,详善言与[24]默默二病难相兼,全元起本无“善”字,于义为允。又按:《甲乙经》厥阴之脉不络舌本,王氏于《素问》之中五处引注,而注《厥论》与《刺热》及此三篇皆云络舌本,注《风论》注《痹论》二篇不言络舌本,盖王氏亦疑而两言之也。
【校注】
[1]《甲乙经》“重”作“肿”。
[2]《<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正’作‘二’。”
[3]《甲乙经》“出”作“去”。
[4]《太素》“循循然”作“循然”。
[5]《甲乙经》“成”作“盛”。
[6]顾校:“沈果堂云:膝之上下内外皆以䯗为断,成骨傍䯗骨之端,不至上傍膝,‘膝’乃‘䯗’之误也。”
[7]《太素》无“以”字。
[8]《甲乙经》“少阴”上有“足”字。
[9]《太素》“见”作“出”。
[10]《甲乙经》“出”上有“若”字。又《太素》“多”作“虚”,《甲乙经》作“多虚”。
[11]《太素》“厥阴”作“居阴”。下“厥阴”同。
[12]《甲乙经》“𦙁”作“肿”,为“踽”之换旁俗字。
[13]《太素》“刺”上有“针”字。
[14]“善”,喜。此句当与下句连读。“言默默”即“沉默寡言”。此从王注断句。《太素》无“善”字。
[15]《〈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默’作‘嘿’,与《释音》合。”金本、元残本、藏本、熊本、吴悌本、詹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太素》并作“嘿嘿”。
[16]顾校:“《脉论》注‘阳明’作‘少阳’,与《甲乙经》合,此传写误。”
[17]元残本“王”作“主”。
[18]顾校:“‘䯗’即‘腨’也,文异而义不殊。”
[19]元本、元残本“在”作“见”。
[20]《素问校讹》:“古钞本、元椠本‘狭’作‘侠’,宜从改。”元残本同。据改。
[21]金本“云”作“言”。
[22]“颜”,据金本、元本、元残本改。
[23]金本、元本、元残本“默默”作“嘿嘿”。馀或同,不复出校。
[24]元残本无“与”字。
解脉令人腰痛,痛[1]引肩[2],目䀮䀮[3]然,时遗溲[一]。刺解脉。在膝[4]筋肉分间、郄外廉之横脉。出血,血变而止[二]。
解脉令人腰痛,如引带[5],常如折腰[三][6]状,善恐[7]。刺解脉。在郄中结络如黍米。刺之血射以[8]黑,见赤血而[9]已[四]。
同阴之脉令人腰痛,痛如小锤居其中,愊[10]然肿[五]。刺同阴之脉。在外踝上绝骨之端。为三痏[六]。
阳维之脉令人腰痛,痛上佛然肿[七][11],刺阳维之脉。脉与太阳合腨下间、去地一尺所[八][12]。
衡络[13]之脉令人腰痛,不可以俯仰[14],仰则恐仆。得之举重伤腰,衡络[15]绝,恶血归之[九]。刺之。在郄阳筋之[16]间、上郄数寸狗居。为二痏,出血[17]。
会阴之脉令人腰痛,痛上漯漯[18]然汗出,汗干令人欲饮,饮[19]已欲走[十-]。刺直阳之脉上三[19]痏。在跷上郄下五寸[20]横居。视其盛者出血[十二]。
飞阳之脉令人腰痛,痛上拂拂[21]然,甚则悲以恐[十三]。刺飞阳之脉。在内踝上五[22]寸[十四]、少阴之前、与阴维之[23]会[十五]。
昌阳之脉令人腰痛,痛引膺,目䀮䀮然,甚则反折,舌卷不能言[十六]。刺内筋为二痏。在内
踝上[24]、大筋前、太阴后、上踝二寸所[十t5]。
散脉令人腰痛而热,热甚生[25]烦,腰下如有横木居其中,甚则遗溲[十八]。刺散脉。在膝前骨[26]肉分间、络外廉束脉。为三痟[十九]。
肉里之脉令人腰痛,不可以咳,咳则筋缩急[二十一][27]。刺肉里之脉为二痟。在太阳之外、少阳绝骨之后[二十二][28]。
【原注】
[一]解脉,横行脉也,言不合而别行也。此足太阳之经起于目内眦,上额交巅上,循肩膊[29]侠脊抵腰中,入循膂[30]络肾属膀胱,下入腘中,故病斯候也。又其支别者从膊内别下贯肿[31],循膊外后廉而下合于腘中。两[32]脉如绳之解股,故名解脉也。
[二]膝后两傍大筋双上、股之后两筋之间横文之处努[33]肉高起,则郄中之分也。古《中诰》以腘中为太阳之郄,当取郄外廉有血络横见、迢然紫黑而盛满者,乃刺之,当见黑血。必候其血色变赤乃止。血不变赤,极而写之,必行血色变赤乃止。此太阳中经之为腰痛也。
[三]足太阳之别脉自肩而别下,循背脊至腰而横入髆外后廉,而下合腘中,故若引带、如折腰之状。○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如引带”作“如裂”,“善恐”作“善怒”也[34]。
[四]郄中,则委中穴,足太阳合也,在膝后屈处腘中央约文中动脉,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此经刺法也。今则取其结络大如黍米者,当黑血箭射而出,见血变赤,然可止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有两解脉,病源各异,恐误,未详。”[35]
[五]足少阳之别络也,并少阳经上行,去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五寸,乃别走厥阴,并经,下络足跗,故曰同阴脉也。佛[36],怒也,言肿如嗔怒也。○新校正云:按:《太素》“小锤”作“小针”。
[六]绝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阳辅穴也,足少阳脉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七]阳维起于阳,则太阳之所生。奇经八脉,此其一也。
[八]太阳所主,与正经并行而上,至踹下复与太阳合而上也。踹下去地正同身寸之一尺,是则承光[山][37]穴,在锐腨肠[38]下肉分间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壮。以其取腨肠下肉分间,故云合踹下间。○新校正云:按:穴之所在乃承山穴,非承光也。“山”字误为“光”。
[九]衡,横也,谓太阳之外也[39]。络自腰中横入髆外后廉,而下与中经合于腘中者。今举重伤腰,则横络绝,中经独盛,故腰痛不可以俯仰矣。一经作“衡[40]绝之脉”,传写鲁鱼之误也。若是衡脉,《中诰》不应取太阳脉委阳、殷门之穴也。
[十]横居二穴,谓委阳、殷门,平视横相当也。郄阳,谓浮郄穴上侧委阳穴也。筋之间,谓膝后腘上两筋之间殷门穴也。二穴各去臀下横文同身寸之六寸,故曰上郄数寸也。委阳,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殷门,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故曰衡[41]居为二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浮郄穴上侧委阳穴也”。按:《甲乙经》委阳在浮郄穴下一寸,不得言“上侧”也。
[十一]足太阳之中经也,其脉循腰下会于后阴,故曰会阴之脉。其经自腰下行至足。今阳气大盛,故痛上漂然[42]汗出。汗液既出,则肾燥阴虚,故汗干令人欲饮水以救肾也。水入腹已,肾气后生,阴气流行,太阳又盛,故饮水已反[43]欲走也。
[十二]直阳之脉,则太阳之脉,侠脊下行贯臀,下至腘中,下循腨过外踝之后,条直而行者,故曰直阳之脉也。跷为阳跷所生申脉穴,在外踝下也。郄下,则腘下也。言此刺处在腘下同身寸之五寸,上承郄中之穴,下当申脉之位,是谓承筋穴,即腨中央如外陷者中也,太阳脉气所发,禁不可刺,可灸三壮。今云刺者,谓刺其血络之盛满者也。两腨皆有太阳经气下行,当视两腨中央有血络盛满者乃刺出之,故曰视其盛者出血。○新校正云:详上云“会阴之脉令人腰痛”,此云“刺直阳之脉”者,详此“直阳之脉”即“会阴之脉”也,文变而事[44]不殊。又,承筋穴注云“腨中央如外”,按:《甲乙经》及《骨空论》注无“如外”二字。
[十三]是阴维之脉也,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五寸腨分中,并少阴经而上也。少阴之脉前,则阴维脉所行也。足少阴之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侠舌本;其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甚则悲以恐也。恐者生于肾,悲者生于心。
[十四]臣亿等[45]按:《甲乙经》作“二寸”。
[十五]内踝后上同身寸之五寸复溜穴,少阴脉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内踝之后筑宾穴,阴维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少阴之前,阴维之会,以三脉会在此穴位分[46]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今《中诰经》文正同此法。○臣亿等按:《甲乙经》:足太阳之络别走少阴者,名曰飞扬[47],在外踝上七寸。又云:“筑宾,阴维之郄,在内踝上腨分中。”“复溜穴,在内踝上二寸。”今此经注都与《甲乙》不合者,疑经注中“五寸”字当作“二寸”,则《素问》与《甲乙》相应矣。
[十六]阴跷脉也。阴跷者,足少阴之别也,起于然骨之后,上内踝之上,直上循阴股入阴,而循腹上入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颃[48]内廉,属目内眦,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故腰痛之状如此。
[十七]内筋,谓大筋之前分肉也。太阴后大筋前,即阴跷之郄交信穴也,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之间陷者之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今《中诰经》文正主此。
[十八]散脉,足太阴之别[49]也,散行而上,故以名焉。其脉循股内入腹中,与少阴少阳结于腰髁下背空中。故病则腰下如有横木居其中,甚乃遗溲也。
[十九]谓膝前内侧也。骨肉分,谓膝内辅骨之下,下廉踹内[50]之两间也。络外廉,则太阴之络,色青而见者也。辅骨之下,后有大筋,束缚膝脂之骨令其连属,取此筋络系束之处脉,以去其病,是曰地机,三刺而已,故曰束脉为之三病也。
[二十]肉里之脉,少阳所生,则阳维之脉气所发也。里,裹也。
[二十一]分肉主之。一经云“少阳绝骨之前”,传写误也。绝骨之前,足少阳脉所行;绝骨之后,阳维脉所过。故指曰在太阳之外、少阳绝骨之后也。分肉穴,在足外踝直上绝骨之端,如后同身寸之二分筋肉分间,阳维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51]壮。○新校正云:按:分肉之穴,《甲乙经》不见,与《气穴》注两出,而分寸不同,《气穴》注“二分”作“三分”,“五分”作“三分”,“十呼”作“七呼”。
【校注】
[1]元本、元残本、赵本、詹本“痛”下有“而”字。
[2]《太素》“肩”作“膺”字。
[3]《太素》“䏚䏚”作“䯗䯗”。
[4]《太素》“䯗”作“引”。
[5]《太素》“引带”作“别”。
[6]《太素》、《甲乙经》“腰”下有“之”字。
[7]《太素》“恐”作“怒”。
[8]《太素》“以”作“似”。
[9]《甲乙经》“而”作“乃”。
[10]《太素》“𦙁”作“弗”。
[11]《太素》“𦙁”作“弗”,《甲乙经》“肿”作“种”。
[12]此次所用朝鲜小字本“一尺所”旁注“承山之穴”。
[13]《太素》“络”作“绝”。
[14]熊本、吴悌本、赵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无“仰”字。《太素》“不可以俯仰”作“不可以俯不可以仰”,《甲乙经》作“得俯不得仰”。
[15]《太素》无“络”字。
[16]《甲乙经》“筋之”二字互乙。
[17]“漯漯”,同“湿湿”(湿音tà)。《说文·水部》“湿”字下段注云:“汉隶以湿为燥涅字,乃以漯为淋湿字。”《诗·小雅·无羊》:“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犉。尔羊来思,其角濈濈。尔牛来思,其耳湿湿。”揣诗之意,濈濈、涅涅皆言其多也。医经多用来形容汗出盛貌。濈濈、湿湿同。《甲乙经》“漯漯”作“濈”一字。
[18]《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少一‘饮’字。”元本、《太素》同。
[19]《太素》“三”作“二”。
[20]《太素》“跷”作“乔”,“五寸”作“三寸所”。明蓝格钞本《甲乙经》“跷”作“桥”。
[21]“拂拂”,《太素》作“弗弗”,元本、元残本、藏本、熊本、吴悌本、赵本、詹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甲乙经》作“佛佛”。
[22]《太素》“五”作“二”。
[23]《太素》、《甲乙经》无“之”字。
[24]《太素》无“上”字。
[25]《甲乙经》“生”作“而”。
[26]《太素》无“骨”字。
[27]《太素》“缩”作“挛”,《甲乙经》“缩急”作“挛”一字。
[28]《甲乙经》“之后”作“之端”。
[29]金本“髀”作“背”。馀“髀”字同,不复出校。
[30]金本“脊”上有“脊”字。
[31]《〈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肿’作‘伸’。”
[32]元本、元残本“两”作“二”。
[33]元本、元残本“努”作“弩”。
[34]金本、元本、元残本无“也”字。
[35]《甲乙经》夹注云:“全元起云:有两解脉,病原各异,疑误,未详。”
[36]金本、元本、元残本“佛”作“怫”。
[37]“山”,据新校正按改。
[38]“肠”,疑当作“腹”。下“隔肠”同。
[39]《素问校讹》:“古钞本、元槀本无‘也’字。”金本、元残本亦无。
[40]《〈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槀本‘衡’作‘行’。下‘若是衡脉’、‘衡居’亦同。”元残本同。
[41]元本、元残本“衡”作“行”。
[42]《〈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槀本‘漯然’作‘漂漂然’。”元残本同。
[43]《〈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无‘反’字。”
[44]顾本“事”下空一字位,此据金本、元本、元残本迳录。
[45]《〈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槀本‘臣亿等’作‘新校正云’四字。次条‘臣亿等’亦同。”金本、元残本同。
[46]元本、元残本“位分”作“分位”。
[47]元残本“扬”作“阳”。
[48]元本、元残本“頞”作“额”。
[49]金本“别”作“脉”。
[50]《〈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肉’作‘骨’。”
[51]《〈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三’作‘二’。”
腰痛:侠脊而痛至头[1],几几[2]然,目䀮䀮[3],欲僵仆[4]。刺足太阳郄中,出血[一][5]。
腰痛[6]:上寒,刺[7]足太阳阳明;上[8]热,刺足厥阴;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阳;中热而[9]喘,刺足少阴。刺[10]郄中。出血[二][11]。
腰痛[12]:上寒,不可顾[13],刺足阳明[三][14];上[15]热,刺足太阴[四][16];中热而喘,刺足少阴[五][17];大便难,刺足少阴[六];少腹满,刺足厥阴[七];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举[18],刺足太阳[八];引脊内廉,刺足少阴[九]。
腰痛引少腹,控眇,不可以[19]仰[十],刺腰尻交者。两髁[20]肿上。以月生死[21]为痏数,发针,立已[十一]。左取右,右取左[十二]。
【原注】
[一]郄中,委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头沉沉然”。
[二]此法玄妙,《中诰》不同,莫可窥测,当用知其应,不[22]尔,皆应先去血络,乃调之也。
[三]上寒,阴市主之。阴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兔[23]下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不可顾,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胻[24]外廉两筋肉分间,足阳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25]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四]地机主之。地机,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阴之郄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五壮”。
[五]痛[26]痹、大钟悉主之。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足少阴脉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大钟,在足跟后(街)[冲][27]中动脉,足少阴之络,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疟》注大钟在内踝后街中,《水穴论》注在内踝后,此注在跟后街中动脉。三注不同。《甲乙经》亦云[28]跟后冲中,当从《甲乙经》为正。
[六]涌泉主之。
[七]太冲主之,在足大指本节后内间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脉动应手,足厥阴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八]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昆仑悉主之。不可举,申脉、仆参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后赤白肉际陷者中,足太阳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京骨,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阳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昆仑,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者中,细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申脉,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阳跷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仆参,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阳阳跷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申脉在外踝下陷者中,无“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留六呼”,《气穴》注作“七呼”。仆参留“七呼”,《甲乙经》作“六呼”。
[九]复溜主之,取同飞阳。注从“腰痛上寒不可顾”至此作经语,除注,并合朱书。○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并《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并无,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从腰痛上寒”至“并合朱书”十九字非王冰之语,盖后人所加也。
[十]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不可以俯仰”。
[十一]此邪客于足太阴之络也。控,通引也。眇,谓季胁下之空软处也。腰尻交者,谓髀下尻骨两[29]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为八髎[30]骨也。此腰痛取腰髁下第四髎,即下髎穴也。足太阴厥阴少阳三脉左右交结于中,故曰腰尻交者也。两髀胂,谓两髀骨下坚起肉也。胂上非胂之上巅,正当刺胂肉矣,宜刺胂肉,即胂上也。何者?胂之上巅,别有中膂内俞、白环俞,虽并主腰痛,考其形证,经不相应矣。髀骨,即腰脊两傍起骨也[31]。侠脊两傍,腰髁之下,各有胂肉陇起而斜趣于髀骨之后,内承其髀,故曰两髀胂也。下承髀胂肉,左右两胂,各有四骨空,故曰上髎、次髎、中髎、下髎。上髎当髀骨下陷者中,馀三髎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四空悉主腰痛,唯[32]下髎所主文与经同,即太阴厥阴少阳所结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以月生死为痏数者,月初向圆为月生,月半向空为月死,死月刺少,生月刺多。《缪刺论》曰:“月生一日,一痛;二日,二痛;渐多之,十五日,十五痛;十六日,十四痛;渐少之。”其痛数多少,如此即知也[33]。
[十二]痛在左,针取右;痛在右,针取左。所以然者,以其脉左右交结于尻骨之中故也。
○新校正云:详此“腰痛引少腹”一节与《缪刺论》重。
【校注】
[1]《甲乙经》“头”作“头项”。
[2]“几几”,身体挺直,威武庄严的样子。字亦作“已已”、“竖竖”、“巉巉”,音转为“沉沉”、“眈眈”、“湛湛”、“耽耽”、“兢兢”、“澹澹”、“贞贞”、“岑岑”。说详《校补》。
[3]金本、《太素》“皖皖”作“咄咄”。
[4]《灵枢》“欲偻仆”作“腰脊强”,《甲乙经》作“伛腰脊强”,《太素》作“欲偻”。
[5]《太素》“太阳”作“阳明”;《灵枢》“郄”作“腘”,“出血”作“血络”。
[6]明蓝格钞本《甲乙经》“痛”下重“痛”,属下读。
[7]《甲乙经》“刺”作“取”。以下“刺足厥阴”、“刺足少阳”、“刺足少阴”三“刺”字并同,不复出校。
[8]《甲乙经》“上”上有“痛”字。
[9]《太素》“而”作“如”。
[10]《甲乙经》无“刺”字。
[11]《甲乙经》无“出”字。
[12]《太素》“痛”下有重文符。属下读。
[13]《太素》无上“不可顾”。
[14]《太素》“阳明”作“太阳”。
[15]《太素》“上”上有“痛”字。
[16]《太素》“太阴”作“厥阴”。
[17]《太素》“足少阴”下有“腘中血络”四字。
[18]《太素》无“如折”、“不可举”五字。
[19]《太素》无“以”字。
[20]《太素》无“髀”字,《甲乙经》“髀”作“踝”,盖“髀”之换旁俗字。
[21]《甲乙经》“生死”作“死生”。
[22]金本“不”作“否”。
[23]元残本“兔”作“菟”。
[24]金本“胻”作“桁”。
[25]《〈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一’作‘三’。”元残本同。
[26]金本“涌”作“涌”。
[27]“冲”,从新校正改。
[28]金本、元本、元残本“云”下有“在”字。
[29]元残本"两”作“二"。
[30]《<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髀’作‘髀’。"
[31]元本"也”作“之"。
[32]金本、元本、元残本"唯”作“惟"。
[33]元本、元残本"也”作“之"。
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十一
举痛论
泣而音涩[1]。绌急上丁骨切[2]。
腹中论
(哸咋鱼则切)[哸咋则切[3]]。薤茹上力居切,下音如[4]。胻胠上蒲没切,下(鸟)[乌]朗切[5]。痟音舸[6]。
刺腰痛论
厌于艳切[7]。髀苦瓦切[8]。髀音辽[9]。踹踵丑用切[10]。蠡沟上户启切,又落戈切[11]。嘿音黑[12]。小锤重垂切[13]。漯他合切[14]。髂音棘切[15]。撷虎结切[16]。(眇)[渺][17]上亡切。
【校注】
[1]金本作"泣旧音涩",此条上有"扪音门"、"卒干骨切,下同",下有"踔具员切,踔局不伸也"诸条。
[2]金本作"绌竹革、式出二切",下有"跂古永切,下同"、"痺都报切"、"瘿音孙"诸条。
[3]《<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纂本作‘哸,咋则切’。"按:顾本书误"哸"为"鱼、则"二字,因有此误。金本作"哸音贼"。又,金本此条上有"臰臭同"条。
[4]金本作"薤茹上居吕切,下人怒切",下有"鲍乎教切"、"不音否"、"脘音管"、"髀音彼,股也"、"胻户当切,胫骨也"、"著直略切"、"肓音荒"、"溏所力切,又音涩,不清也"诸条。元本、元残本"如"下有"字"字。
[5]《素问校讹》:"‘乌朗切’,元纂本‘鸟’作‘乌’。"据改。金本下有"瘳音颠,癫同"、"慓音漂"、"悍音捍"、"颈居井切"诸条。
[6]金本下有"痟音疢"条。
[7]金本、元本无此条。又,金本有"尻苦高切,髋也。下同","郄绮载切,本作郤。下同","胻户当切,腓肠前骨","瘠音销"诸条。
[8]金本作"髀苦瓦、故瓦二切,腰间。下同"。
[9]金本作"髀音辽,髋也"。
[10]顾校:"‘踹’字误,当依经文作‘腨’。"按:金本此条作"踹,市兖切,胫尚也,腨同。踵,章勇切"。元本、元残本作"腨时转反"。
[11]金本作"蠡户启、落戈二切",下有"脘音荒,不明。下同","溲所有切,小便也,亦作淰"二条。元本无此条,但元本、元残本"蠡沟"条上有"佛音弗"条。
[12]金本、元本无此条。
[13]金本作"锤章垂切",下有"佛,扶未、扶勿二切"、"踹市兖切,踹同"、"仆匹候切,又覆、匐二音,倒也"诸条。元本无此条。
[14]金本作“漂伦合切”,下有“跷去遥切”条。元本无此条。
[15]金本作“髂苦夏切”。顾校:“经注并无‘髂’字,未详。”
[16]金本作“虚结切”。元本无此条。
[17]俗书月、目混用不分,“眇”当作“眇”。《<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作‘眇’。”据改。元本、元残本作“音抄”。金本此条音切之下有“便平声”,“胂音申,膊也”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