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脉理正义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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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之有条而不紊者,理也;而其理之各当,不容众说乱者,义也。此义不明,歌诀杂起。前圣后贤之统绪,纷芜散乱。不揣愚昧,汇而集之,务使明著,庶圣贤开物成务之法不泯,后学惠民济物之用有程,故僭题曰“正义”。惟矜①[注:怜悯,怜惜]我者裁教焉。

其一卷曰明诊,揭脉之纲领也;其二卷曰序脉,布脉之条目也;其三卷、四卷曰类证,详其体用也;其五卷曰萃经,搜其故典也;其六卷曰外诊,佐诊之不逮也。

王氏《脉经》,本述《灵》《素》,乃医林宗主。故前之明诊,后之萃经,必详取焉,无敢失也。序脉则从《枢要》,滑氏固足辅王也。

类症首伤寒,次杂症。伤寒以仲景为主,而例仿节庵。杂症,一从《举要》,而稍参余论。盖伤寒最难于脉,故必加详也。

卷首有脉辨十篇,盖因学者习闻陋说,已入骨髓,骤与说经,恐反生惑,故先为辨之。邪波②[注:偏邪不正]既辟,大义自昭。

医者即不洋洋五车,岂数卷脉言,而难备读哉?然老子曰:少则得,多则惑。故语言取其易,句法取其简。有经言洞朗而后复叠发者,则取经之原文,而后论在所弃;有经言深晦而后言明畅者,则取后之明论,而经言不复收。不务浩博之虚,庶免庞杂之咎。

每见今人序述,多泛称经曰,甚有己之臆说而亦蒙以经曰者,盖将以掩其陋也。故斯述语之属于经者,必标曰何经,其出于后贤者,必著曰何氏,不敢以己意混前言,亦不敢使览者昧出处。

《灵枢》《素问》诸书,旧有详注,不可略也。然其句本明者,不必再烦,惟旧注有缺者补之,误者正之。

凡正文,则高书之,先哲之言也,若先哲有未及者,虽予之臆说,亦高书之。凡释注则低书之,多予臆论。间有引释者,虽系经文,亦从低释例也。

辞达而已矣。杨子云①[注:即扬雄,字子云。西汉文学家、哲学家、语言学家。]好以艰深之辞,文其浅陋之说,故见讥于子瞻②[注:即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宋代著名的文学家。]。况医林后学,敏于文者少,一读不解,即便斥去,虽工何益哉?是故集中偶出一二臆论,宁从朴率,必使详明。有以不文罪者,所乐受也。脉书中所最为谬戾者,高阳生之《脉诀》,而假托叔和也。因世人群而宗之,故不得不为力辨。其大者已于卷首辨之,其节目之误,皆详见各条。然《诀》中亦有理句,不敢不存。他书亦有谬言,不敢不辟。务求至当,无使偏失焉耳。正脉,将以求治也,故凡经书论脉有详及治法者,必备录之,而类证之下,各略见治法数言。其他有治案与合者,亦附录之;间有愚得,亦附见焉,用就正也。记前案则略,以所共知也;记自验加详,明征也。

斯集只详脉,不详方。盖今方书伙多,不必再烦也。间有一二新制之方,则详之论注之内。

各卷目录分著于各卷之首,以便检阅,而各赘小序数言,以发明一卷大意,使读者开卷即了,亦近日著述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