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解读张仲景医学:经方六经类方证·第2版· 第2章 伤寒与温病浅议

第一节 仲景对伤寒、温病定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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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伤于寒邪”、“温病伤于温热之邪”,这种说法对吗?为了解答这一问题,首先要清楚中医辨证论治所说的证,是根据人体感受外邪(风、寒、暑、湿、火)后与人体正气相争所反应出的症状、证候来判定的,并不依据感受的什么外邪的性质,因为感邪后可反应出寒证,也可反应出热证;同样感受了热邪,也可反应为寒证、热证。关于温病的概念,张仲景说得很清楚,即《伤寒》第6条:“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这是简单、明确的判定方法,其以症状特点判定,而不以感受何种六淫之邪来判定。更不能笼统地说是感受温热或寒凉之邪,而是根据每个病人在不同时期的具体表现来判定,有的开始即现太阳伤寒证,不久可能变为温病、风温或阳明病,有的一发病即现太阴病或厥阴病……西医的病名(如SARS)不能与中医的辨证名称划等号(或相当于),西医在诊断每一种病时,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可出现伤寒、温病、风温、太阴病、少阳病……。关于伤寒、温病的具体证治,张仲景在《伤寒》中已有明确论述,要继承和弘扬中医,必须先读懂这一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