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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刘渡舟注解·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死者弥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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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注]

《医宗金鉴》:“谓诸畜兽临杀之时,心有所惊,肝有所忿,食之俱不利,故曰:不可轻嗽,如兽自死者,必中毒而死,更不可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