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伤寒撮要· 卷之五

瘖痖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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瘖痖不言

瘖痖不言者,若少阴病,咽中生疮不能言语者,以鸡子苦酒汤②[注:《伤寒全生集·辨伤寒瘖痖不言例》作“鸡子黄苦酒汤”。]。

若狐惑,上唇青疮声哑者,在本条疮病,口禁不能言,治在本条。

热病瘖痖不言,三四日不得汗出者,死。

热甚太伤肺金不能言者,宜清肺降火则愈。

风热壅盛,咳嗽声哑者,以消风热、降痰火则愈。

又有失于发散,风邪伏于肺中者,当以发散为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