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 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二十

气交变大论篇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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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交变大论篇第六十九

[一]

按:本篇主要讨论五运太过不及、德化政令常变胜复为病之事,包括以下内容:介绍了岁运太过、岁运不及之年的不同气候变化特点、物候及疾病之应。太过之年,本气流行,所胜受邪,所不胜来复;不及之年,本气不及,所不胜流行,所不胜之不胜来复。介绍了五运之间在变化中的复杂关系:“五运之政,犹权衡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化者应之,变者复之,此生长化成收藏之理,气之常也,失常,则天地四塞矣”。介绍了气候变化、物候变化与天体运行变化之间的联系规律:“其不及、太过,上应五星”。

黄帝问曰:五运更治,上应天眷,阴阳往复,寒暑迎随,真邪相薄,内外分离,六经波荡,五气倾移,太过不及,专胜兼并。愿言其始,而有常名,可得闻乎[一]?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也!是明道也。此上帝所贵,先师传之,臣虽不敏,往闻其旨[三]。

帝曰:余闻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慢泄天宝。余诚菲德,未足以受至道,然而众子哀其不终,愿夫子保于无穷,流于无极,余司其事,则而行之,奈何[四]?岐伯曰:请遂言之也。《上经》曰:“夫道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长久。”此之谓也[五]。

【原注】

[一]新校正云:详此论专明气交之变,乃五运太过不及德化政令灾变胜复为病之事。

[一]眷,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也。专胜,谓五运主岁太过也。兼并,谓主岁之不及也。常名,谓布化于太虚,人身参应,病之形诊也。○新校正云:按:《天元纪大论》云:“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眷之日,周而复始。”又云:“五气运行,各终眷日。《太始天元册》文曰:万物资始,五运终天。”即五运更治上应天眷之义也。

[三]言非己心之生知,备闻先人往古受传之遗旨也。

[四]至道者,非传之难,非知之艰,行之难。圣人愍[1]念苍生,同居永寿,故屈身降志,请受于天师。太上贵德,故后己先人。苟非其人,则道无虚授。黄帝欲仁慈惠远,博爱流行,尊道下身,拯乎黎庶,乃曰余司其事则而行之也。

[五]夫道者,大无不包,细无不入,故天文地理人事咸通。○新校正云:详夫道者一节与

《著至教论》文重。

【校注】

[1]金本“愍”作“愁”。

帝曰:何谓也?岐伯曰:本气位也。位天者,天文也;位地者,地理也;通于人气之变化者,人事也。故太过者,先天;不及者,后天。所谓治化而人应之也[一]。

【原注】

[一]三阴三阳、司天司地,以表定阴阳生化之纪,是谓位天位地也。五运居中,司人气之变化,故曰通于人气也。先天后天,谓生气之变化所主时也。太过,岁化先时至;不及,岁化后时至。

帝曰:五运之化,太过何如[一]?岐伯曰:岁木太过:风气流行,脾土受邪[二]。民病飧泄,食减,体重,烦冤,肠鸣,腹支满。上应岁星[三]。甚则忽忽[1]善怒,眩冒巅疾[四]。化气不政,生气独治。云物飞动,草木不宁,甚而摇落。反胁痛而吐甚。冲阳绝者,死,不治。上应太白星[五]。

【原注】

[一]太过,谓岁气有馀也。○新校正云:详太过五化具《五常政大论》中。

[二]木馀,故土气卑屈。

[三]飧泄,谓食不化而下出也。脾虚,故食减体重、烦冤、肠鸣、腹支满也。岁木气太盛,岁星光明逆守,星属分[2]皆灾也。○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脾虚,则腹满,肠鸣,飧泄,食不化。”

[四]凌犯太甚,则遇于金,故自病。○新校正云:按《玉机真藏论》云:“肝脉太过,则令人喜[3]怒忽忽,眩冒巅疾。”为肝实而然,则此病不独木太过遇金自病,肝实亦自病也。

[五]诸王[4]岁也,木馀土抑,故不能布政于万物也。生气,木气也。太过,故独治而生化也。风不务德,非分而动,则太虚之中云物飞动,草木不宁;动而不止,金则胜之,故甚则草木摇落也。胁痛病,木乘土也。冲阳,胃脉也。木气胜而土气乃绝,故死也。金复而太白逆守属星者,危也。其灾之发,害于东方。人之内应,则先害于脾,后伤肝也。《书》曰:“满招损。”此其类也。○新校正云:详此太过五化,言星之例有三:木与土运,先言岁镇,后言胜己之星。火与金运,先言荧惑太白,次言胜己之星,后再言荧惑太白。水运,先言辰星,次言镇星,后再言辰星,兼见己胜之星也。

【校注】

[1]“忽忽”,“勿勿”的加旁俗字。忧虑不安的样子。说详《校补》。

[2]“分”,分野。

[3]金本、元本‘喜’作‘善’。

[4]元本‘壬’作‘阳’。

岁火太过:炎暑流行,金肺[1]受邪[一]。民病疟,少气,咳喘,血溢,血泄,注下,嗌燥[2],耳聋,中热,肩背热。上应荧惑星[一]。甚则胸中痛,胁支满,胁痛,膺背肩胛间痛,两臂内痛[二],身热骨痛而为浸淫[四]。收气不行,长气独明[3],雨水霜寒[五]。上应辰星[六]。上临少阴少阳,火燔焫,(冰)[水][4]泉涸,物焦槁[七]。病反谵妄狂越,咳喘息鸣,下甚,血溢泄不已。太渊绝者,死,不治。上应荧惑星[八]。

【原注】

[一]火不以德,则邪害于金;若以德行,则政和平也。

[一]少气,谓气少不足以息也。血泄,谓血利便血也。血溢,谓血上出于七窍也。注下,谓水利也。中热,谓胸心之中也。背,谓[5]胸中之所府,肩接近之,故胸心中及肩背热也。火气太盛,则荧惑光芒逆临,宿属分皆灾也。○新校正云:详火盛而克金,寒热交争,故为疟。按:《藏气法时论》云:“肺病者,咳喘。”“肺虚者,少气不能报息,耳聋嗌干。”

[三]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心病者,胸中痛,胁支满,胁下痛,膺背肩胛间痛,两臂内痛。”

[四]火无德令,纵热害金,水为复雠,故火自病。○新校正云:按:《玉机真藏论》云:“心脉太过,则令人身热而肤痛,为浸淫”,此云骨痛者,误也。

[五]今详“水”字当作“冰”[6]。

[六]金气退避,火气独行,水气折之,故雨零冰雹及徧[7]降霜寒而杀物也。水复于火,天象应之,辰星逆凌,乃寒灾于物也。占辰星者,常在日之前后三十度。其灾发之,当至南方。在人之应,则内先伤肺,后反伤心。○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雨水霜寒”作“雨冰雹雹”。

[七]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云:“赫曦之纪,上徼而收气后。”又《六元正纪大论》云:戊子、戊午太徼上临少阴。戊寅、戊申太徼上临少阳。临者太过不及皆曰天符。

[八]诸戊岁也。戊午、戊子岁少阴上临,戊寅、戊申岁少阳上临,是谓天符之岁也。太渊,肺脉也。火胜而金绝,故死。火既太过,又火热上临,两火相合,故形斯候。荧惑逆犯,宿属皆危。○新校正云:详戊辰、戊戌岁上见太阳,是谓天刑运,故当盛而不得盛,则火化减半,非太过又非不及也。

【校注】

[1]吴悌本“金肺”作“肺金”。顾校:“依前后文例,‘金肺’二字应乙转。”

[2]元本、藏本、熊本、吴悌本、赵本、朝鲜小字本“燥”字并作“嗥”,盖涉上“嗌”字而类化偏旁。

[3]“明”,盛也。

[4]元本、藏本、熊本、詹本、吴勉学本“冰”字并作“水”,义长,据改。

[5]金本“谓”作为“为”。元本“谓”作“者”,属上读。

[6]金本“冰”下有“字”字。

[7]元本“徧”作“偏”。俗书亻、彳相乱。

岁土太过:雨湿流行,肾水受邪[一]。民病腹痛,清厥,意不乐,体重,烦冤。上应镇星[二]。甚则肌肉萎,足痿[1]不收,行善瘛,脚下痛,饮发中满,食减,四支不举[三]。变生得位[四]。藏气伏,化气独治之。泉涌河衍,涸泽生鱼,风雨大至,土崩溃,鳞见于陆。病[2]腹满,溏泄,肠鸣。反下甚而太溪绝者,死,不治。上应岁星[6]。

【原注】

[一]土无德乃尔[3]。

[二]腹痛,谓大腹小腹痛也。清厥,谓足逆冷也。意不乐,如有隐忧也。土来刑水,象应之,镇星逆犯宿属则灾。○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肾病者,身重。”“肾虚者,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乐。”

[三]脾主肌肉,外应四支,又其脉起于足中指[4]之端,循核骨内侧斜出络跗[5],故病如是。○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脾病者,身重善饥[6],肉痿[7],足不收,行善瘛,脚下痛。”又,《玉机真藏论》云:“脾太过,则令人四支不举。”

[四]新校正云:详太过五化独此言变生得位者,举一而四气可知也。又以土王时月难知,故此详言之也。

[五]诸甲岁也。得位,谓季月也。藏,水气也。化,土气也。化[8]太过,故水藏伏匿而化气独治。土胜木复,故风雨大至,小泉涌,河渠溢,干泽生鱼。湿既甚矣,风又鼓之,故土崩溃。土崩溃,谓垣颓岸[十][仆][9],山落地入也。河溢泉涌,枯泽水溢,鳞物丰盛,故见于陆地也。太溪,肾脉也。土胜而水绝,故死。木来折[10]土,天象逆临,如其宿属,正可忧也。○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脾虚,则腹满,肠鸣,飧泄,食不化也[11]。”

【校注】

[1]元本、藏本、熊本、吴悌本、赵本、詹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痿”并作“萎”。

[2]詹本“病”作“痛”。

[3]“乃尔”,乃如是。馀或同,不复出注。

[4]金本“中指”作“大指”。

[5]元本“跗”作“胕”。按:“胕”盖“跗”之换旁俗字。

[6]《〈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饥’作‘肌’。”顾校:“今《藏气法时论》‘饥’作‘肌’,《甲乙经》云‘善饥,肌肉痿。’”按:金本亦作“肌”。

[7]元本“痿”作“萎”。

[8]《〈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化’上有‘土’字。”金本同。

[9]《〈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仆’作‘仆’。”金本同,据改。

[10]"折"、"制"音同义通。

[11]金本、元本无"也"字。

岁金太过:燥气流行,肝木受邪[一]。民病两胁下、少腹痛,目赤痛,眦疡,耳无所闻[二]。肃杀而甚,则体重,烦冤,胸痛引背,两胁满且痛引少腹。上应太白星[三]。甚则喘咳,逆气,肩背痛,尻、阴、股、膝、髀、腨、胻、足皆病。上应荧惑星[四]。收气峻,生气下。草木敛,苍干凋陨。病反暴痛胠胁,不可反侧[五],咳逆甚而血溢。太冲绝者,死不治。上应太白星[六]。

【原注】

[一]金暴虐乃尔。

[二]两胁,谓两乳之[1]下,胁之下也。少腹,谓齐下两傍髀骨内也。目赤,谓白睛色赤也。痛,谓渗[2]痛也。眦,谓四险脸[3],睫之本也。

[三]金气已过,肃杀又甚,木气内畏,感而病生。金盛应天,太白明大,加临宿属,(心)[必][4]受灾害。○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肝病者,两胁下痛,引少腹。""肝虚,则目䀮䀮无所见,耳无所闻。"又《玉机真藏论》云:"肝脉不及,则令人胸痛引背,下则两胁胠满也[5]。"

[四]火气复之,自生痛也。天象示应在荧惑,逆加守宿属,则可忧也。○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肺病者,喘咳逆气,肩背痛,汗出,尻、阴、股、膝、髀、腨、胻、足皆痛。"

[五]新校正云:详此云反暴痛,不言何所痛者,按《至真要大论》云:"心胁暴痛,不可反侧",则此乃心胁暴痛也。

[六]诸庚岁也。金气峻疟[6],木气被刑,火未复,财如是也。敛,谓已生枝叶敛附其身也。太冲,肝脉也。金胜而木绝,故死。当是之候,太白应之,逆守星属,病皆危也。○新校正云:按:庚子、庚午、庚寅、庚申岁上见少阴、少阳司天,是谓天刑运,金化减半,故当盛而不得盛,非太过又非不及也。

【校注】

[1]元本无"之"字。

[2]《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渗'作'凋'。"金本同。

[3]《素问校讹》校补:"脸,据《释音》似应作'睑'。"金本作"睑"。按:俗书"目"旁或作"月"旁,此"脸"即"睑"之俗书,与"面颇"之"脸"同形。《玄应音义》卷四"动脸"注引《字略》云:"睑,眼外皮也。"

[4]《素问校讹》:"古钞本'心'作'必'。"《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亦同。"据改。

[5]金本、元本无"也"字。

[6]《素问校讹》:"古钞本'疟'作'虐'。"《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亦同。"金本同。

岁水太过:寒气流行,邪害心火[一]。民病身热,烦心,躁悸,阴厥,上下中寒,谵妄,心痛。寒气早至。上应辰星[二]。甚则腹大,胫肿,喘咳,寝[1]汗出,憎风[三]。大雨至,埃雾朦郁。上

应镇星[一]。上临太阳,雨冰雪,霜[二]不时降,湿气变物[五]。病反腹满,肠鸣,溏泄,食不化[六],渴而妄冒。神门绝者,死不洽。上应荧惑、辰星[七]。

【原注】

[一]水不务德,暴虐乃然[3]。

[二]悸,心跳动也。谵,乱语也。妄,妄见闻也。天气水[4]盛,辰星莹明,加其宿属,灾乃至。○新校正云:按:阴厥在后“金不及复则阴厥”有注。

[三]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肾病看,腹大,胫肿,喘咳,身重,寝汗出,憎风。”再详太过五化:木言化气不政,生气独治;火言收气不行,长气独明;土言藏气伏,长气独治;金言收气峻,生气下。水当言“藏气乃盛,长气失政”,今独亡者,阙文也。

[四]水盛不已,为土所乘,故彭斯候。埃雾朦郁,土之气。肾之脉从足上下行入腹,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故生是病。肾为阴,故寝则汗出而憎风也。卧寝汗出,即其病也。夫土气胜,折水之强,故镇星可盛,昭其应也。

[五]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云:“流行之纪,上羽而长气不化。”又,《六元正纪大论》云:丙辰、丙戌太羽上临太阳。临者太过不及皆曰天符。

[六]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脾虚,则腹满,肠鸣,溏泄,食不化。”

[七]诸丙岁也。丙辰、丙戌岁太阳上临,是谓天符之岁也。寒气大甚,故雨化为冰雪。雨冰,则雹也。霜不时降,彰其寒也。土复其水,则大雨霖霪,湿气内深,故物皆湿变。神门,心脉也。水胜而火绝,故死。水盛太甚,则荧惑减曜[5],辰星莹莹,加以逆守宿属,则危亡也。○新校正可可:详太过五[化][6]独记水火之上临者,火临水、水临火为天符故[7]也。火临水为逆,水临木为顺,火临土为顺,水临土为运胜天,火临金为天刑运,水临金为逆。更不详出也。又,此独言[土][8]可应荧惑、辰星,举此一例,馀从而可知也。

【校注】

[1]金本、元本、藏本、可本、吴悌本、赵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寝”作“寝”,詹本作“寝”。俗书宀、穴混用。

[2]詹本“雪霜”二字互乙,吴勉学本“霜”作“露”。

[3]“乃然”,乃可如。馀或同,不复出注。

[4]金本无“水”字。

[5]诸本“曜”字从目。按:俗书日旁、目旁往往混用可此据文意及俗书条例录正。

[6]《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五’下有‘化’字。”据补。

[7]《素问校讹》:“古钞本‘故’作‘政’。”

[8]元本“土”作“上”,义长,据改。

帝曰:善。其不及何如[一]?

歧伯曰:悉哉提问也!岁木不及:燥燔[一]大行[二],生气失应,草木晚荣[三],肃杀而甚,则刚

木辟着,(悉)[柔]苍干。上应太白星。民病中清,胠胁痛,少腹痛,肠鸣,溏泄。凉雨时至。上应太白星。其谷苍。上临阳明,生气失政,草木再荣,化气速急。上应太白、镇星。其主苍早。复则炎暑流火,湿性燥,柔脆草木焦槁,下体再生,华实齐化。病寒热,疮疡,痈胗,痈痤。上应荧惑、太白。其谷白坚。白露早降,收杀气行,寒雨害物,虫食甘黄,脾土受邪,赤气后化,心气晚治,上胜肺金,白气退屈,其谷不成。咳而鼽。上应荧惑、太白星。

【原注】

[一]谓政化少也。○新校正云:详不及五化具《五常政大论》中。

[二]清冷时至,如之薄寒,是谓燥气。燥,金气也。

[三]后时之谓失应也。

[四]天地凄沧,日见朦昧,谓雨非雨,谓晴非晴,人意惨然,气象凝敛,是为肃杀甚也。刚,劲硬也。辟着,谓辟着枝茎,干而不落也。柔,萎也。苍,青也。柔木之叶,青色不变而干卷也。木气不及,金气乘之,太白之光明芒而照其空也。

[五]新校正云:按:不及五化民病证中,上应之星皆言运星失色、畏星加临宿属为灾,此独言畏星,不言运星者,经文阙也。当云“上应太白星、岁星”。

[六]金气乘木,肝之病也。乘此气者,肠中自鸣而溏泄者,即无胠胁少腹之痛疾也。微者善之,甚者止之,遇夏之气亦自止也,遇秋之气而复有之。凉雨时至,谓应时而至也。金土齐化,故凉雨俱行。火气来复,则夏雨少。金气胜木,太白临之,加其宿属,分皆灾也。金胜毕岁,火气不复,则苍色之谷不成实也。○新校正云:详中清、胠胁痛、少腹痛,为金乘木,肝病之状。肠鸣、溏泄,乃脾病之证。盖以木少,脾土无畏,侮反受邪之故也。

[七]诸丁岁也。丁卯、丁酉岁阳明上临,是谓天刑之岁也。金气承天,下胜于木,故生气失政,草木再荣。生气失政,故木华晚启。金气抑木,故秋夏始荣,结实成熟。以化气急速,故晚结成就也。金气胜木,天应同之,故太白之光见芒明显。木气既少,土气无制,故化气生长急速。木少金胜,天气应之,故镇星、太白润而明也。苍色之物,又早凋落,木少金乘故也。○新校正云:按:不及五化独纪木上临阳明、土上临厥阴、水上临太阴,不纪木上临厥阴、土上临太阴、金上临阳明者,经之旨各记其甚者也,故于太过运中只言火临水、水临火,此不及运中只言木临金、土临木、水临土,故不言厥阴临木、太阴临土、阳明临金也。

[八]火气复金,夏生大热,故万物湿性时变为燥。流火烁物,故柔脆草木及蔓延之类皆上干死而下体再生,若辛热之草,死不再生也。小热者死少,大热者死多。火大复已,土气间至,则凉雨降,其酸苦甘咸性寒之物乃再发生,新开之与先结者齐承化而成熟。火复其金,太白减曜,荧惑上应,则益光芒,加其宿属,则皆灾也。以火反复,故曰白坚之谷秀而不实。

[九]阳明上临,金自其事,故白露早降。寒凉大至,则收杀气行。以太阳居土湿之位,寒湿相合,故寒雨害物,少于成实。金行伐木,假途于土,子居母内,虫之象也,故甘黄物物,虫蠹食之。清气先胜,热气后复,复已乃胜,故火赤之气后生化也。赤后化,谓草木赤华及赤实者皆后时而再荣秀也。其五藏则心气晚王,胜于肺。心胜于肺,则金之白气乃屈退也。金谷,稻也。鼽,鼻中水出也。金为火胜,天象应同,故太白芒减,荧惑益明。

【校注】

[1]金本“乃”作“适”,廖本作“乃”。余或同,不复出校。

[2]《〈素问校讹〉校补》:“元黎本‘恶’作‘柔’。”金本、藏本、熊本、吴悌本、赵本、廖本、吴勉学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同。据改。

[3]元本“者”作“也”。

[4]《〈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气’作‘岁’。”

岁火不及:寒乃大行,长政不用,物荣而下,凝惨而甚,则阳气不化,乃折荣美。上应辰星[一]。民病胸中痛,胁支满,两胁痛,膺背肩胛间及两臂内痛[一],郁冒朦昧,心痛,暴瘖,胸腹大,胁下与腰背相引而痛[二],甚则屈不能伸,髋髀如别。上应荧惑、辰星。其谷丹[四]。复则埃郁,大雨且至,黑气乃辱[1]。病鹜溏,腹满,食饮不下,寒中,肠鸣,泄注,腹痛,暴挛,痿痹,足不任身。上应镇星、辰星。玄谷不成[五]。

【原注】

[一]火少水胜,故寒乃大行。长政不用,则物容卑下。火气既少,水气洪盛,天象出见,辰星益明。

[二]新校正云:详此证与火太过、甚则反病之状同,傍见《藏气法时论》。

[三]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心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背[2]相引而痛。”

[四]诸癸岁也。患以其脉行于是也。火气不行,寒气禁固,髋髀如别,屈不得伸。水行乘火,故荧惑芒减,丹谷不成,辰星临其宿属之分,则皆灾也。

[五]埃郁云雨,土之用也。复寒之气必以湿,湿气内淫,则生腹疾身重,故如是也。黑气,水气也。辱,屈辱也。鹜,鸭也。土复于水,故镇星明润,临犯宿属,则民受病灾矣[3]。

【校注】

[1]“辱”,厚也。

[2]顾校:“今《藏气法时论》无‘背’字,《脉经》有。”

[3]元本“矣”作“也”。

岁土不及:风乃大行,化气不令,草木茂荣,飘扬而甚,秀而不实。上应岁星[一]。民病飧泄,霍乱,体重,腹痛,筋骨繇复[1],肌肉𥆧酸,善怒。藏气举事,蛰虫早附。咸病寒中。上应岁星、镇星。其谷龄[二]。复则收政严峻,名木苍凋,胸胁暴痛,下引少腹,善太息。虫食甘黄,气客于脾,龄谷乃减,民食少失味,苍谷酒损[三]。上应太白、岁星[四]。上临厥阴,流水不冰,蛰虫来见,藏气不用,白乃不复。上应岁星。民病瘫[五]。

【原注】

[一]木无德也。木气专行,故化气不令。生气独撞,故草木茂荣。飘扬而甚,是木不以德。土气薄少,故物实不成。不实,谓秕恶也。土不及,木乘之,故岁星之见润而明也。

[二]诸己岁也。风客于胃,故病如是。土气不及,水与齐化,故藏气举事,蛰虫早附于阳气之所,人病皆中寒之疾也。繇,摇也。筋骨摇动,已复常则繇复也。土抑不伸,若岁星临宿属,则皆灾也。○新校正云:详此文云“筋骨繇复”,王氏虽注,义不可解。按:《至真要大论》云“筋骨繇并”,疑此“复”字“并”字之误也。

[三]金气复木,故名木苍凋。金入于土,母怀子也,故甘物黄物虫食其中。金入士中,故气客于脾。金气大来,与土仇复,故歛减实、谷不成也。

[四]太白芒盛,岁减明也。一经少此六字,缺文耳[2]。

[五]己亥、己巳[3]岁,厥阴上临,其岁少阳在泉,火司于地,故蛰虫来见,流水不冰也。金不得复,故岁星之象如常,民康不病。○新校正云:详木不及上临阳明、水不及上临太阴俱后言复,此先言复而后举上临之候者,盖白硬不复,嫌于此年有复也。

【校注】

[1]“繇”,读与“徭”同,字亦作“并”。“徭”有缓义。“复”,读若“疲”。《玉篇·疒部》:“疲,劳也。亦作复。”“筋骨繇复”者,言筋骨缓、疲劳也。详参《校补》。

[2]金本、元本无“耳”字。

[3]元本“己亥己巳”作“己巳己亥”。

岁金不及:炎火廼行,生气廼用,长气专胜,庶物以茂,燥烁以行。上应荧惑星[1]。民病肩背瞀重,鼽嚏,血便,注下。收气廼后。上应太白星。其谷坚芒[2]。复则寒雨暴至,零冰雹,霜雪杀物。阴厥且格,阳反上行,头脑户痛,延及囟[3]顶发热。上应辰星[5]。丹谷不成。民病口疮,甚则心痛[4]。

【原注】

[一]火不务德而袭金危。炎火既流,则夏生大热,生气举用,故庶物蕃茂。燥烁气至,物不胜之,烁[2]胜之,烁石流金,涸泉焦草,山泽燔炳[3],雨乃不降。炎火大盛,天象应之,荧惑之见而大明也。

[二]诸乙岁也。瞀,谓闷也。受热邪,故生是病。收,金气也。火先胜,故收气后。火气胜金,金不能盛,若荧[感]惑[4]逆守之,宿属之分皆受病。○新校正云:详其谷坚芒,白色可见,故不云其谷白也。经云“上应太白”,以后前例相照,经脱“荧惑”二字。及详王注言荧惑逆守之事,益知经中之阙也。

[三]新校正云:详不及之运,克我者行胜,我者之子来复,当来复之后,胜星减曜,复星明大。此只言上应辰星,而不言荧惑者,阙文也,当云“上应辰星、荧惑”。

[四]寒气折火,则见冰雹霜雪,冰雹先伤而霜雪后损,皆寒气之常也。其灾害逼伤于赤化也。诸不及而为胜所犯,子气复之者,皆归其方也。阴厥,谓寒逆也。格,至也,亦拒也。水行折火,以救困金,天象应之,辰星明莹。赤色之谷,为霜雹损之。

【校注】

[1]《〈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作‘脑’。下同。”熊本、吴悌本、赵本、詹本、潘本、吴勉学本、朝鲜小字本同。

[2]《素问校讹》:“古钞本‘烁’作‘燥’。”

[3]《素问校讹》:“古钞本‘烁’作‘燎’。”《〈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亦同。”全本亦同。

[4]《〈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感’作‘惑’。”据改。

岁水不及:湿迺大行,长气反用,其化迺速,暑雨数至。上应镇星[1]。民病腹满,身重,濡泄,寒疡流水,腰股痛发,腘腨股膝不便,烦冤,足痿,清厥,脚下痛,甚则跗[1]肿。藏气不政,肾气不衡。上应辰星。其谷秬[2]。上临太阴,则大寒数举,蛰虫早藏,地积坚冰,阳光不治。民病寒疾于下,甚则腹满浮肿。上应镇星[3]。其主龄谷[4]。复则大风暴发,草偃木零,生长不鲜。面色时变,筋骨并辟,肉𥆧[2],感,目视??,物疏墨,肌肉胗发,气并鬲中,痛于心腹。黄气损抑,其谷不登。上应岁星[5]。

【原注】

[一]湿大行,谓数雨也。化速,谓物早成也。火湿齐化,故暑雨数至。乘水不及而土胜之,镇星之象增益光明,逆凌留犯其又甚矣。

[二]藏气不能申其政令,故肾气不能内致和平。衡,平也。辰星之应当减其明,或遇镇星临属宿者,乃灾。◎新校正云:详经云“上应辰星”,注言“镇星”,以前后例相校,此经阙“镇星”二字。

[三]新校正云[3]:详木不及上临阳明,上应太白、镇星,此独言镇星而不言灾惑者,文阙也。盖水不及而又上临太阴,则镇星明盛,以应土气专盛,水既益弱,则灾惑无畏而明大。

[四]诸辛岁也。辛丑、辛未岁,上临太阴,太阳在泉,故大寒数举也。土气专盛,故镇星益明,龄谷应天岁成也。

[五]木复其土,故黄气反损,而龄谷不登也,谓实不成,无以登祭器也。木气暴复,岁星下临宿属分者灾。◎新校正云:详此当云“上应岁星、镇星”尔[4]。

【校注】

[1]全本、元本、藏本、熊本、吴悌本、赵本、詹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跗”作“附”。按:“附”盖“跗”之换旁俗字。

[2]《素问校讹》:“古钞本‘𥆧’作‘嗣’。”《〈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亦同。”熊本、吴悌本、赵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并作“嗣”。按:俗书月、目两旁或相乱。

[3]元本无“云”字。

[4]全本、元本无“尔”字。

帝曰:善。愿闻其时也。

岐伯曰:悉哉问也!木不及:春有鸣条律畅之化,则秋有雾露清肃之政。春有惨凄残贼之胜,则夏有炎暑燔烁之复。其眚东[一]。其藏肝。其病内舍胠胁,外在关节[二]。

火不及:夏有炳明光显之化,则冬有严霜肃寒之政。夏有惨凄凝冽之胜,则不时有埃昏大雨之复。其眚南[三]。其藏心。其病内舍膺胁,外在经络[四]。

土不及:四维有埃云润泽之化,则春有鸣条鼓拆[6]之政。四维发振拉飘腾之变,则秋有肃杀霖霪之复。其眚四维[五]。其藏脾。其病内舍心腹,外在肌肉四支[六]。

金不及:夏有光显郁蒸之令,则冬有严凝整肃之应。夏有炎烁燔燎之变,则秋有冰雹霜雪之复。其眚西[七]。其藏肺。其病内舍膺胁肩背,外在皮毛[七]。

水不及:四维有湍润埃云之化,则不时有和风生发之应。四维发埃昏骤注之变,则不时有飘荡振拉之复。其眚北[八]。其藏肾。其病内舍腰脊骨髓,外在溪谷踹膝[九]。

夫五运之政,犹权衡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化者应之,变者复之。此生长化成收藏之理,气之常也。失常,则天地四塞矣[十]。故曰:“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纪。阴阳之往复,寒暑彰其兆。”此之谓也[十一]。

【原注】

[一]化,和气也。胜,金气也。复,火气也。火复于金,悉因其木,故灾眚之作皆在东方。馀皆同。○新校正云:按:木火不及先言春夏之化、秋冬之政者,先言木火之政化,次言胜复之变也。

[二]东方(角)[肝][7]之主也。

[三]化,火德也。胜,水虐也。复,土变也。南方,火也。

[四]南方,心之主也。

[五]东南、东北、西南、西北方也。维,隅也。谓日在四隅月也。○新校正云:详土不及亦先言政化,次言胜复。

[六]四维,中央脾之主也。

[七]西方,肺之主也。

[八]飘荡振拉,大风所作。○新校正云:详金水不及先言火土之化令与应,故不当秋冬而言也;次言者,火土胜复之变也。与木火土之例不同者,互文也。

[九]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

[十]失常之理,则天地四时之气闭塞而无所运行,故动必有静[8],胜必有复,乃天地阴阳之道。

[十一]新校正云:按:“故曰”已下,与《五运行大论》同。上两句又与《阴阳应象大论》文重,彼云“阴阳之升降,寒暑彰其兆”也。

【校注】

[1]金本、元本、藏本、熊本、吴悌本、赵本、詹本、吴勉学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悉”下并有“乎”字。

[2]孙诒让:“窃疑‘鸣紊’当作‘鸣圙’。《方言》云:‘器破而未离谓之圙。’郭注云:‘圙,音问。’与‘紊’音同,故讹为‘紊’。校写者不解‘鸣紊’之义,或又改为‘鸣条’。”

[3]熊本“清”作“清”。

[4]《<素问校讹>校补》:“元黎本‘凄’作‘凄’,下王注亦同。”藏本、熊本、吴悌本、赵本、詹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并同。

[5]元本、藏本、吴本、赵本“凄”作“凄”。

[6]《<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拆’作‘折’。”

[7]《<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黎本‘用’作‘肝’。”金本同。据上下文义,作“肝”义长,据改。

[8]金本“静”作“净”。馀或同,不复出校。

帝曰:夫子之言五气之变、四时之应,可谓悉矣。夫气之动乱,触遇而作,发无常会,卒然灾合,何以期之?岐伯曰:夫气之动变固不常在,而德政政令灾变不同其候也。

帝曰:何谓也?

岐伯曰:东方生风,风生木,其德敷和,其化生荣,其政舒启,其令风,其变振发,其灾散落[一]。

南方生热,热生火。其德彰显,其化蕃茂,其政明曜,其令热,其变销烁,其灾燔焫[二]。

中央生湿,湿生土,其德溽蒸,其化丰备,其政安静,其令湿,其变骤注,其灾霖溃[三]。

西方生燥,燥生金,其德清洁,其化紧敛,其政劲切,其令燥,其变肃杀,其灾苍陨[四]。

北方生寒,寒生水,其德凄沧[1],其化清谧,其政凝肃,其令寒,其变凛冽,其灾冰雪霜雹[五]。

是以察其动也,有德有化,有政有令,有变有灾,而物由之,而人应之也[六]。

【原注】

[一]敷,布也。和,和气也。荣,滋荣也。舒,展也。启,开也。振,怒也。发,出也。散,谓物飘零而散落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和,其化为荣,其政为散,其令宣发,其变摧拉,其眚为陨。”义与此通。

[二]新校正云:详《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显,其化为茂,其政为明,其令郁蒸,其变炎烁,其眚燔焫。”

[三]溽,湿也。蒸,热也。骤注,急雨也。霖,久雨也。溃,烂泥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濡,其化为盈,其政为溢,其令云雨,其变动注,其眚淫溃。”

[四]紧,缩也。敛,收也。劲,锐也。切,急也。燥,干也。肃杀,谓风动革树声若干也。杀气太甚,则木青干而落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清,其化为敛,其政为劲,其令雾露,其变肃杀,其眚苍落。”

[五]凄沧,薄寒也。谧,静也。肃,中列[2]严整也。凛冽,甚寒也。冰雪霜雹,寒气凝结所成。水复火,则非时而有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寒,其化为肃,其政为静,其变凝冽,其管冰雹。"

[六]夫德化政令,和气也。其动静胜复,施于万物,皆悉生成。变与灾,杀气也,其出暴速,其动骤急,其行损伤,虽皆天地自为动静之用,然物有不胜其动者,且损且病且死焉。

【校注】

[1]元本、藏本、熊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凄”作“凄”;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沧”从“氵”。按:俗书氵、冫相乱,当作“凄沧”。

[2]《素问校讹》:“古钞本‘列’作‘外’。”《《素问校讹》校补》:“元楮本亦同。”全本亦同。

帝曰:夫子之言岁候不及其[1]太过而上应五星,今夫德化政令、灾眚变易非常而有也,卒然而动,其亦为之变乎?岐伯曰:承天而行之,故无妄动,无不应也。卒然而动者,气之交变[2]也,其不应焉。故曰“应常不应卒”。此之谓也[一]。

帝曰:其应奈何?岐伯曰:各从其气化也[二]。

帝曰:其行之徐疾逆顺何如?

岐伯曰:以道留久,逆守而小,是谓省下[三]。以道而去,去而速来,曲而过之,是谓省遗过也[四]。久留而环,或离或附,是谓议灾,与其德也[五]。应近则小,应远则大[六][3]。芒而大倍常之一,其化甚;大常之二,其告即[4]也[七]。小常之一,其化减;小常之二,是谓临视,省下之过,与其德也[八]。德者福之,过者伐之[九]。是以象之见也,高而远则小,下而近则大[十],故大则喜怒迩,小则祸福远[十一]。岁运太过,则运星北越[十二]。运气相得,则各行以道[十三]。故岁运太过,畏星失色而兼其母[十四];不及,则色兼其所不胜[十五]。肖者瞿瞿,莫知其妙。闵闵之当,孰者为良[十六]?妄行[行]言[5]无征,示畏侯王[十七]。

帝曰:其灾应何如?岐伯曰:亦各从其化也。故时至有盛衰,凌犯有逆顺,留守有多少,形见有善恶,宿属有胜负,征应有吉凶矣[十八]。

帝曰:其善恶何谓也?岐伯曰:有喜有怒,有忧有丧,有泽有燥。此象之常也,必谨察之[十九]。

帝曰:六者高下异乎?岐伯曰:象见高下,其应一也,故人亦应之[二十]。

帝曰:善。其德化政令之动静损益皆何如?岐伯曰:夫德化政令灾变,不能相加也[二十一];胜复盛衰,不能相多也[二十二];往来小大,不能相过也[二十三];用之升降,不能相无也[二十四]。各从其动而复之耳[二十五]。

帝曰:其病生何如?岐伯曰:德化者,气之祥。政令者,气之章。变易者,复之纪。灾眚者,伤之始。气相胜者和,不相胜者病,重感于邪则甚也[二十六]。

【原注】

[一]德化政令,气之常也。灾眚变易,气卒交会而有胜负者也。常,谓岁四时之气不差晷[6]刻者。不常,不久也。

[二]岁星之化,以风应之。荧惑之化,以热应之。镇星之化,以湿应之。太白之化,以燥应之。辰星之化,以寒应之。气交变则,故各从其气也。上文言复胜皆上应之,今经言应常不应卒,所谓无大变易而不应。然其胜复当色有枯燥润泽之异,无见大小以应之。

[三]以道,谓顺行。留久,谓过应留之日数也。省下,谓察天下人君之有德有过者也。

[四]顺行已去,已去辄逆行而速,委曲而经过,是谓遗其过而辄省察之也。行急行缓,往多往少[7],盖谓罪之有大有小,按其遗而断之。

[五]环,谓如环之[8]绕,盘回而不去也。火议罪,金议杀,土木水议德也。

[六]近,谓犯星常在。远,谓犯星去久。大小,谓喜庆及弭罪事。

[七]甚,谓政令大行也。发,谓起也。即,至也。金火有之。

[八]省,谓省察万国人吏侯王有德有过者也。故侯王人吏安可不深思(减)[诚][9]慎邪?

[九]有德[10],则天降福以应之。有过者,天降祸以淫之。则知祸福无门,惟人所召尔。

[十]见物之理也。

[十一]象见高而小,既未即祸,亦未即福。象见下而大,福既不远,祸亦未遥。但当修[11]德省过,以候厥终。苟未能慎祸,而务求福祐[12],岂有是者哉!

[十二]火运火星、木运木星之类也。北越,谓北而行也。

[十三]无克伐之嫌,故守常而各行于中道。

[十四]木失色而兼(火)[玄][13],火失色而兼苍,土失色而兼赤,金失色而兼黄,水失色而兼白,是谓兼其母也。

[十五]木兼白色,火兼玄色,土兼苍色,金兼赤色,水兼黄色,是谓兼不胜也。

[十六]新校云正:详“肖者”至“为良”,与《兰灵》[灵兰]秘[14]典论》重,彼有注。

[十七]不识天意,心私度之,妄言灾咎,卒无征验,适足以示畏之兆于侯王,荧惑于庶民矣。

[十八]五星之至:相、王为吋盛;囚、死为衰。东行凌犯为顺,灾轻;西行凌犯为逆,灾重。留守日多,则灾深;留守日少则灾浅。星喜润,则为见善;星怒操[15]忧丧,则为见恶。宿属,谓所生月之属二十八宿及十二辰相分所属之位也。命胜星,不灾不害;不胜星,为灾小重;命与星相得,虽灾无害。灾者,狱讼疾病之谓也。虽五星凌犯之事,时遇星之囚死时月,虽灾不成。然火犯留守逆临,则有诬谮狱讼之忧;金犯,则有刑杀气郁之忧;木犯,则有震惊风鼓之忧;土犯,则有中满下利跗[16]肿之忧;水犯,则有寒气冲稽[17]之忧。故曰征应有吉凶也。

[十九]夫五星之见也,从夜深见之。人见之喜,星之喜也。见之畏,星之怒也。光色微曜[18],乍明乍暗,星之忧也。光色迥然,不彰不莹,不与众同,星之丧也。光色圆明,不盈不缩,怡然莹然,星之喜也。光色勃然临人,芒彩满溢,其象懔然,星之怒也。泽,洪润也。燥,干枯也。

[二十]现象睹色,则中外之应,天人咸一矣。

[二十一]天地动静,阴阳往复,以德报德,以化报化,政令灾眚及动复亦然,故曰不能相加也。

[二十二]胜盛复盛,胜微复微,不应以盛报微、以化报变,故曰不能相多也。

[二十三]胜复(曰)[日][19]数多少皆同,故曰“不能相过也”。

[二十四]木之胜,金必报。火土金水皆然,未有胜而无报者。故气不能相使无也。

[二十五]动必有复,察动以言复也。《易》曰:“吉凶悔吝者[20]生乎动。”此之谓欤!天虽高不可度,地虽广不可量,以气动复言之,其犹视其[21]掌矣。

[二十六]祥,善应也。章,程也,式也。复纪,谓报复之纲纪也。重感,谓年气已不及,天气又见克杀之气,是为重感。重,谓重累也。

【校注】

[1]顾校:“马注云:‘其’字当在‘不及’上。”

[2]《广韵·肴韵》:“交,戾也。”“戾”是错乱,“变”为异常。“交变”同义复用。

[3]《素问校讹》:“古钞本无二‘应’字。”

[4]顾校:“依注,则正文当有‘发’字,在‘即’字上。”

[5]金本“行”作“言”。据注,作“言”义长,据改。

[6]《素问校讹》:“古钞本引一本‘晷’作‘其’。”

[7]《<素问校讹>校补》:“‘往多往少’,古钞本、元椠本‘往’作‘住’。”金本亦同。

[8]《<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之’作‘而’。”

[9]金本、元本“诚”作“诚”,义长,据改。

[10]元本“德”下有“者”字。

[11]元本“修”作“修”。修、修声同通用。

[12]《素问校讹》:“古钞本‘祜’作‘祜’。”

[13]《素问校讹》:“古钞本‘火’作‘玄’。”《<素问校讹>校补》:“元椠本亦同。”金本亦同。审上下文意,作“玄”义长,据改。

[14]金本、元本“秘”作“秘”。

[15]《<素问校讹>校补》:“古钞本、元椠本‘操’作‘燥’。”金本亦同。

[16]《素问校讹》:“古钞本‘跗’作‘附’。”元本同。

[17]金本“瘤”作“瘤”。

[18]金本“曜”作“芒”。

[19]元本“曰”作“日”,义长,据改。

[20]元本无“者”字。

[21]金本、元本无“其”字。

帝曰:善。所谓精光之论,大圣之业,宣明大道,通于无穷,究于无极也。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善言应者,同天地之化;善言化言变者,通神明之理。非夫子,孰能言至道欤[一]?迺择良兆而藏之灵室,每旦读之,命曰《气交变》。非齐[1]戒不敢发,慎[2]传也[一]。

【原注】

[一]太㕦不及,岁化无穷;气交迁变,流于无极。然天垂象,圣人则之以知吉凶。何者?

岁太过而星大或明莹,岁不及而星小或失色,故吉凶可指而见也。吉凶者何?谓物禀五常之气以生成,莫不上参应之,有否有宜,故曰吉凶斯至矣,故曰善言天者必应于人也。言古之道,而今必应之,故曰善言古者必验于今也。化气生成,万物皆禀,故言气应者,以物明之,故曰善言应者必彰于物也。彰,明也。气化之应,如四时行,万物备,故善言应者,必同天地之造化也。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言万物化变终始必契于神明运为,故言化变者,通于神明之理[3]。圣人智周万物,无所不通,故言必有发,动无不应之也。

[二]灵室,谓灵兰室,黄帝之书府也。○新校正云[4]:详此文与《六元正纪大论》末同。

【校注】

[1]藏本、熊本、吴悌本、詹本、朝鲜活字本、朝鲜小字本“齐”作“斋”。“齐”、“斋”声同义通。

[2]元本、藏本“慎”右从“负”。

[3]金本“理”作“运”。

[4]元本无“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