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第五卷

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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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

岐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

积阳为天,积阴为地,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身半以上,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地气主之。日以应火,月以应水,人秉先天之水火而成此形。故在上者,为阳以应日;在下者,为阴以应月。十日应天之十干,十二月应地之十二支,是以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手之十指,以应十日。人秉天地水火而生,故与天地参也。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

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岁半以上为阳,而主少阳、太阳;岁半以下为阴,而主少阴、太阴,犹两仪之分四象也。两阳合明,故曰阳明,两阴交尽,故曰厥阴,此四象而生太、少、中之三阳三阴也。男生于寅,故始于正月之少阳;女生于申,故始于七月之少阴。阳从左,故左而右;阴从右,故右而左。

按:六气主岁,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阴君火;三之气,少阳相火;四之气,太阴湿土;五之气,阳明燥金;终之气,太阳寒水。而《四时调神论》又以少阳主春,太阳主夏,太阴主秋,少阴主冬。

《脉解篇》曰:“正月太阳寅,寅太阳也;厥阴者,辰也;阳明者,午也;少阳者,申也;少阴者,戌也;太阴者,子也。而本篇又以寅未主少阳,卯午主太阳,辰巳主阳明,申丑主少阴,酉子主太阴,戌亥主厥阴。《经脉别论》以肝木主春,心火主夏,脾土主长夏,肺金主秋,肾水主冬。木、火、土、金、水,此后天之五行也,而《诊要经终篇》又曰:“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月四月,人气在脾。”

《天元纪论》“子午属少阴,丑未属太阴,寅申属少阳,卯酉属阳明,辰戌属太阳,巳亥属厥阴。”而脏腑配合支干,又以“子甲属少阳胆,丑乙属厥阴肝,寅辛属太阴肺,卯庚属阳明大肠,辰戊属阳明胃,巳己属太阴脾,午丙属太阳小肠,未丁属少阴心,申壬属太阳膀胱,酉癸属少阴肾,戌属包络相火,亥属三焦相火。”《禁服篇》以人迎应春夏,一盛在少阳,二盛在太阳,三盛在阳明。气口应秋冬,一盛在厥阴,二盛在少阴,三盛在太阴。而《阴阳别论》又以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

阴阳之变化无穷,故曰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

太阳主日,少阳主火,故两火并合,是为阳明。阳明者,《离》明之象也。明两作《离》,故两火并合,两阳合阳,是为阳明。手少阴君火主日,手太阴肺金主天,故应手之十指,此阳中有阴也。

朱济公曰:“按《河图》、《洛书》,五位中央而主阳,五行之中,木火为阳,金水为阴。故甲乙、丙丁、戊己,为阳中之阳;庚辛、壬癸,为阳中之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阳中之少阴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

此论手足之阴阳,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上节论太少之阴阳,分于左右;此论太少之阴阳,位于上下。盖阴阳气交于六合之内者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此阴阳之定位;手经有阴,足经有阳,乃上下之气交。〔眉批:太少、阴阳、四象也,有左右、上下之位。」

其于五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

心属火而应日,故为阳中之太阳;肺居高而属金,故为阳中之少阴;肝居下而属木,故为阴中之少阳;肾居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脾位中央而主《坤》土,故为阴中之至阴。五脏为阴,而阴中有阳也。

黄帝曰:“以治之奈何?”

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阳气从左而右,故正、二、三月人气在左,四、五、六月人气在右。阴气从右而左,故七、八、九月人气在右,十月、十一、十二月人气在左。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顺其根,故无刺其气之所在。盖针刺所以取气故也。

朱济公曰:“阴阳二气,皆从足而生,自下而上,故只言足而不言手,盖以顺其根也。”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主春,春者苍色,主肝。肝者,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

岐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经云:“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又曰:“东方青色入通于肝。”此天地之五方、五时、五行、五色,以应人之五脏,非天地之阴阳也。天地之阴阳者,十干在上,地支在下。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以应人之五脏;地之十二支,上呈天之六气,以应人之十二经脉。是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天地定位,上下气交,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可百,推之可万可千,阴阳变化之无穷也。

朱济公曰:“有名无形者,以无形而合有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