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正文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第九卷

大惑论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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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惑论第八十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常上于清冷之台,中阶而顾,匍匐而前则惑。余私异之,窃内怪之,独瞑独视,安心定气,久而不解。独博独眩,披发长跪,俯而视之,后久之不已也。猝然自上,何气使然?”

岐伯对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黑眼,血之精为络,其窠气之精为白眼,肌肉之精为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故邪中于项,因逢其身之虚,其入深,则随眼系以入于脑,入于脑则脑转,脑转则引目系急,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则精散,精散则视岐,视岐见两物。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神气之所生也。故神劳则魂魄散,志意乱。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也,故阴阳合传而精明也。目者,心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精乱而不专①[注:又按:“专”,原文作“转”,也是同音借字,其义与“抟”字义近。],猝然见非常处,精神魂魄不相得,故曰惑也。”

“清冷之台”,东苑之台名也。“惑”,眩乱也。“精”,精明也。“窠”,藏也。“眼”者,瞳子黑白之总名也。骨之精为瞳子,肾之精也;筋之精为黑眼,肝之精也;血之精为络,心之精也;窠气之精为白眼,肺之精也;约束者,目之上下网,肌肉之睛为约束,脾之精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

包络之精也。包络之精与脉并为目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是诸脉皆上系于目,会于脑,出于项,此脉系从下而上,从前往后也。若邪中于项,则随眼系入于脑,入于脑则脑转,脑转则引目系急,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为邪所中,则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精散则视歧而见两物矣。

夫心藏神,肾藏志,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此五脏所藏之神志也。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故阴阳相合,传于目而为睛明也。〔眉批:阴乃肝肾,阳乃心肺。〕夫心者,五脏之专精也;目者,其窍也;华色者,心之营也。故目乃心之使,心者神之舍也,神精乱而不专,则猝然见非常处,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

黄帝曰:“余疑其然。余每之东苑,未曾不惑,去之则复,余唯独为东苑劳神乎?何其异也?”

岐伯曰:“不然也。心有所喜,神有所恶,猝然相感,则精气乱,视误故惑,神秘乃复。是故闻者为迷,甚者为惑。”

夫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精,精上传于神,共凑于目而为精明,若神感于精,则精气乱而为惑矣。盖精明者,从下而上,从前往后也。是以上文论从后而逆于前,此论上而感于下,皆反逆而为惑也。“心有所喜”者,喜之东苑而上清冷之台也。神乃火之精,而恶清冷,故神有所恶。

"猝然相感"者,神志相感也。〔眉批:水之精为志。〕神乃清冷而有所感,则神反下交于阴矣;神气下交,则精气乱矣;精气乱,则视误而为惑矣;候神移于上,而后乃复也。夫肾藏志而开窍于耳,是故志不上交于神则迷,甚则神反下,交于志则惑也。

按:此章总结九针之道,贵在得神,能存乎精气神者,可无惑于天下,故帝设此问,而伯论其精气神焉。《宝命全形论》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又曰:'浅深在志,远近若一'。《八正神明论》曰:'神乎神,耳不闻,目明心开,而志先慧然独悟'。《离合正邪论》曰:'诛罚无过,命曰大惑,反乱大经,正不可复。'盖治针之要,贵在诊视审察,存神定志,适其常变,万举万全,可传于后世,令终而不灭。至于修身养生,治国治民,总在调养精气神三者。是以《内经·素问》,首论'上古天真',末结'解精微',论所以修身养生也。本经首论'九针'之道,末结'大惑、痈疽',所以治国治民也。知修身,则知所以治民;知治民,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

黄帝曰:'人之善忘者,何气使然?'

岐伯曰:'上气不足,下气有余,肠胃实而心肺虚,虚则营卫留于下,久之不以时上,故善忘也。'

本篇曰:'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八正神明论》曰:'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又曰:'养神者,必知营卫血气之盛衰。'故此以下,复论营卫之行,所当详审者也。夫营卫生于中瞧之阳明,运行于形身之外内。气者,先天之真元,生于下瞧精水之中,上通于心肺,环转于上下,上气不足,下气有余,则肠胃实而心肺虚矣。虚则营卫留于下,久之不以时上,故善忘也。〔眉批:上节论卫气之出入,此论卫气之降升。〕

倪仲玉曰:“肠胃,阳明也。先天之气逆于下,则后天之气亦逆于中,中下并逆,则上气大虚,故善忘也。”

黄帝曰:“人之善饥而不嗜食者,何气使然?”

岐伯曰:“精气并于脾,热气留于胃,胃热则消谷,谷消则善饥。胃气逆于上,胃脘寒,故不嗜食也。”

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精气并于脾,则脾家实而不能为胃转输,则热气留于胃而消谷善饥矣。夫谷入于胃,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别出两行营卫之道,清者为营,浊者为卫,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上焦之胸中。胃气逆上者,谓之悍气上冲于头,而走孔窍。盖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则营卫大气,留而不行,胃之逆气,反上冲于头,而别走阳明矣。“胃脘”者,胃之上脘。大气不行,则上焦虚而胃脘寒,上焦虚寒,不能主纳,故不嗜食也。

以上二节,论营卫生始之因。

黄帝曰:“病而不得卧者,何气使然?”

岐伯曰:“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矣。”

黄帝曰:“病目而不得视者,何气使然?”

岐伯曰:“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

“阳跷”者,足太阳之别起于足之外踝,循胁下肩髆,从口吻至目内眦,与阴跷会于足太阳之睛明。阴跷乃足少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循胸上入缺盆,从咽喉至目内眦,与阳跷会于足太阳之睛明。卫气行阳二十五周,下行阴分,而复会于目内,行于五脏之阴,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会于目。是以卫气出于阳,则目张而寤;入于阴,则目瞑而卧。故卫气留于阳,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卫气留于阴,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此言卫气行阳行阴,皆从目以出入。故曰:“目者,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

王子律曰:“此节重见者再,盖其文则同,而各有所谓也。”

黄帝曰:“人之多卧者,何气使然?”

岐伯曰:“此人肠胃大而皮肤湿①[注:国中按:“湿”,《太素》、《甲乙经》并作“涩”。后“湿”同。],而分肉不解焉。肠胃大则卫气留久,皮肤湿则分肉不解,其行迟。夫卫气者,昼日常行于阳,夜行于阴,故阳气尽则卧,阴气尽则寤。故肠胃大,则卫气行留久;皮肤湿,分肉不解,则行迟,留于阴也久,其气不精则欲瞑,故多卧矣。其肠胃小,皮肤滑以缓,分肉解利,卫气之留于阳也久,故少瞑焉。”

卫气外行于肌肉之纹理,内行于肠胃之募原。“分肉”者,肌肉之腠理。其人肠胃大,则卫气行于阴而留久,皮肤湿分肉不解,则出于阳而行迟,留于阴也久,其气不精,则欲瞑而多卧矣。其人肠胃小,则卫气周于阴也速,皮肤滑以缓,分肉解利,卫气之行于阳也久,故少瞑焉。盖卫气日行于阳,夜行于阴,阳气尽则入于阴而卧,阴气尽则出于阳而寤,如留于阴久则多卧,留于阳久则少瞑焉。〔眉批:此言卫气行于阳,必尽十二周有奇,而后入于阴;行于阴,必尽十二周有奇,而后出于阳。故曰阳气尽则卧,阴气尽则寤。〕上节论卫气通贯于阳跷阴跷之脉中,此论卫气之出入于肠胃分肉之间也。

气出入于分肉募原之气分。夫卫者阳气也,主外而夜行于阴,卫者浊气也,注阳而复贯于脉,此应天道之运行,无往而不遍者也。

黄帝曰:“其非常经也,猝然多卧者,何气使然?”

岐伯曰:“邪气留于上膲,上膲闭而不通,已食若饮汤,卫气久留于阴而不行,故猝然多卧焉。”

此言卫气留于上,而不行于上,则猝然多卧。盖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也。“非常经”者,非日行于阳,夜行于阴之经常出入。此因邪气留于上膲,则上膲闭而不通,饮食于胃,则中膲满实,以致卫气久留于下之阴,而不能上行于阳,故猝然多卧也。

黄帝曰:“善!治此诸邪奈何?”

岐伯曰:“先其脏腑,诛其小过,后调其气,盛者泻之,虚者补之,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乐,定乃取之。”

“先其脏腑”者,先调其五脏六腑之精气神志。“诛其小过”者,去其微邪也。“后调其气”者,调其营卫也。“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乐”,定其刺灸、熨引、甘药、醪醴以取之。盖志者,精神魂魄志意也。形者,营卫血气之所营也。故志苦则伤神,形劳则伤精气矣。〔眉批:《生气通天论》曰:“烦劳则张,精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