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经下篇
喻氏曰:“凡外邪已趋少阳,未离阳明,谓之少阳阳明,列于此篇①[注:语出喻昌《尚论篇·阳明经下篇》。],其意以为少阳阳明,除发汗利小便,以致胃燥烦实者,必不可下,误甚。详本经上中二篇之首。”
一条 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小柴胡汤主之。
此阳明欲罢,而为少阳之正病也,盖胃实,能潮热,表邪欲解,亦能潮热。今潮热而大便溏,小便自可,则非胃实之潮热,而为阳明之表邪欲解明矣。况胸胁满,的是少阳之气所致,故主小柴胡汤。本文宜入少阳为是。
二条 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濈然而汗出解也。
胁下乃少阳之分部,硬满为少阳之逆气,虽有不大便一症,而呕与白苔者,不可攻,故以小柴胡清理少阳之逆气。气平,而胁下之硬满亦平矣。上焦气逆,则津液不下,故不大便,非有宿食也。津液下,而胃气和,表解于濈然汗出,里解于胃和自下矣。
三条 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太阳阳明等三句,疑上古医经之文,仲景借为问答者。见阳明胃腑,为水谷之海,其津液,与他经有休戚相关之势,不可不防微杜渐。言三阳以例三阴也,不言不可下可下者,以其法备诸条也。叔和取此冠阳明之篇首,并无谬处。嘉言反后其文而訾议之,且曰当日之间,乃问三阳经中下症。所以答云:太阳阳明之可下者除是此,少阳阳明之可下者除是此,舍此别无下法。其实二者,反是不可下不必下之症,而二经阳明之可下当下者,正多也。总是嘉言之自误者,以太少二阳之阳明,必然禁下一语,横于胸臆耳。六经俱有阳明,俱有下症,已见总辨。其答客难之论,强扭强捏也。
附少阳等转阳明五症
少阳及三阴,原有阳明下症,喻氏曰转,则误也。热病论曰:食肉则复,多食则遗。当曰少阳遇阳明为合,然已见各经论中,分阳明三篇,已为蛇足,附此则足上加足矣。
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已具阳明可删。
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可删。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大便硬者,属阳明也。可删。且七八日已上七句,是太阴原文。大便硬者二句,杜撰添上,故分别录。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可删。
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已具厥阴,可删。